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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了我的北仑!又有一家单位获全国级荣誉!
在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中,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河头村榜上有名!
北仑还有一家单位上榜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成为宁波法院系统首家全国文明单位!
我们来回顾一下这条“文明单位”成长之路:
2003年,北仑法院获评“宁波市文明单位”;
2012年,北仑法院获评“浙江省文明单位”;
2015年,着手规划创建全国文明单位;
2017年11月,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北仑法院,成立于1984年,最大的特点就是“神形兼备”。
“神行兼备”是一种怎样的体验?请看——
形——相貌堂堂,气宇轩昂:
外墙。
阳光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诉讼服务中心。
办公楼。
我们的工作宗旨和目标。
神——行家里手,才高八斗:
我们的职责是彰显公平与正义。
我们的坚持是传递热情与关怀。
我们注重学习。
我们开拓创新。
我们让公众了解法院。
我们让孩童走近法律。
我们为团队挥洒汗水。
我们为集体增添荣誉。
我们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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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发布综合编辑,资料来源:北仑区文明办、北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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