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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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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在北仑》宣传片



幼儿园招生


1.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在区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体检合格的健康幼儿。


2.报名时间

2018年5月3~5日


3.报名办法

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小孩到就近幼儿园或其他幼儿园报名,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宁波市幼儿/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等证件,允许多所幼儿园同时报名。

根据区域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紧张情况,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公平和公正,继续明确以下政策:

(1)北仑区域内幼儿园没有明确地段划分,招生录取以幼儿园为中心由近及远逐步覆盖。

(2)适龄儿童父母的有效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不含50%)。

(3)若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园就读,该套房产不能再作为入读幼儿园的有效房产。

(4)幼儿园录取时按下列顺序(非普惠性幼儿园除外):

第一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就近区域有有效房产,户籍在房产所在社区(村)。

第二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但儿童与同一户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幼儿园就近区域有有效房产,户籍在房产所在社区(村)。

第三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就近区域有有效房产,户籍在本街道。

第四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就近区域有有效房产,户籍在北仑区内。

第五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户籍在北仑区本街道的。 

第六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就近区域有有效房产,户籍在宁波大市内其他县市区。

第七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就近区域有有效房产,户籍在宁波大市外。

上述一至七顺序位儿童在录取过程中,当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未超过幼儿园可录取人数时,按以上顺序依次录取,当某一顺序位报名人数超过该园学位余额数时,本街道户籍的按落户时间先后(指适龄儿童户籍)录取,非本街道户籍的按有效房产登记时间先后确定录取,满额为止。


5.宁波滨海国际幼儿园招生办法,详见该园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bbhik)。


  根据幼儿的居住地、户籍等情况,各普惠性幼儿园应优先满足幼儿园周边居住的幼儿入园;各幼儿园在优先满足本地户籍儿童入园的前提下,要不断完善非北仑户籍幼儿的入园政策,妥善解决由区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骨干子女的入园难问题,有条件地接纳非北仑户籍儿童,资格条件可参照《2018年北仑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公告》(2017年10月,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中申请积分入学相关条件。

6.招生计划

2018年北仑区等级幼儿园招生计划

备注:标★的为辖区中心幼儿园

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

一、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区域内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儿童。其中,区域内非本区户籍儿童的报名入学按本文件中“流动人口子女招生”的规定实施。


(二)地段生报名时间

2018年5月3~5日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如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学前教育登记卡、宁波市幼儿/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等证件,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招生服务区小学报名。学校负责报名学生的证件查验并把复印件留存备查。


现在北仑部队服役的现役军人子女,可以到部队驻地就近的学校报名入学,也可以到在北仑区内所购住宅用房相对应的学校报名入学。


春晓街道、梅山街道、白峰街道、郭巨街道货币安置拆迁户子女,凭拆迁协议和父母有效房产、户口簿到相应学区学校报名。


(四)申请地段生报名

2018年各义务段学校的申请地段生招收比例控制在计划招生人数的3%,当该校在招录完成地段生后若学位余额不足招生计划的3%,则根据实际学位余额招收。对需跨街道入学的北仑区户籍适龄儿童,必须先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招生服务区小学报名,再于5月6~7日到有效房产对应的学区学校申请报名。 


(五)地段生录取

5月15~16日,各小学在网络招生系统完成本校地段生的录取,并做好相应确认工作,5月17日递交教育业务科审核。


申请地段生的录取办法:若报名人数,未超过可招收人数,则可直接录取,若超过可招收人数则须通过公开摇号方式产生录取名单。适龄儿童户籍在本街道,其父母在报名之日无本街道内有效房产,视报名学校学位余额情况调剂或录取。


适龄儿童户籍在地段生报名截止日期之后至8月31日前迁入,若适龄儿童父母的有效房产对应地段学校无空余学位,则由教育局根据本街道内学校学位余额情况调剂安排,如本街道内学校无学位余额,则由教育局跨街道调剂安排。


根据相关学区教育资源紧张情况,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公平和公正,继续明确如下政策:

(1)适龄儿童父母的有效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

(2)若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该套房产不能作为学区房。

(3)各中小学地段生(户籍原则上在本街道内)录取时按下列顺序招生:


①适龄儿童父母的有效房产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

②适龄儿童父母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但儿童与同一户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

③春晓街道、梅山街道、白峰街道、郭巨街道货币安置拆迁户子女,其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

④适龄儿童父母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由区教育局在本街道内调剂安排学校就读,如本街道内学校无学位余额,则由教育局跨街道调剂安排。


上述①~④顺序位学生录取过程中,当符合条件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校可录取学生数时,按以上顺序依次录取,当某一顺序位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学位余额数时,则先按落户时间先后(指适龄儿童户籍),再按有效房产登记时间先后确定录取学生,满额为止。后续顺序位报名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在本街道内学校进行调剂录取,如本街道内学校无学位余额,则由区教育局跨街道调剂安排。


(六)滨海国际合作学校和东海实验学校的小学部招生方案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报区教育局备案后,由学校负责实施,具体方案见北仑区教育局网站(北仑之窗→站群导航→区教育局)和学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宁波滨海国际;宁波东海实验学校)。


(七)招生计划

2018年北仑区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阳光学校招生计划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对象

 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时间

2018年5月上旬~7月初

  

(三)招生办法

(1)地段生:分两类


(A)本区在读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入相应初中学校由教育业务科负责派送地段生数据表。 

地段生的户籍、房产证有效期截止4月15日。

原在区内各公办小学就读的地段生均由所在小学集中带到相应初中学校报到(各校分校区由所属中心学校负责),报到注册时间为7月1日。


(B)原在外地小学借读的本区户籍学生现要求升入本区初中、或户籍中途变更至本区的小学毕业生,5月4~5日,直接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服务区初中学校报名,并提供小学毕业生档案材料,学校负责报名学生的户口簿、房产证的查验并把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中《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可向初中学校索取,自行填妥相关信息后交给初中学校留档。


(2)申请地段生:报名时间为5月6~7日,需申请跨街道入学的学生可直接到相应学校进行报名(包括原在区内各公办小学就读的“择校生”,在初中阶段仍要求跨街道就读的学生)。


(3)民办初中的招生

区内民办初中(顾国和外国语学校、东海实验学校、芦江书院、滨海国际合作学校)招生方案见《2018年北仑区民办初中招生工作方案》(仑教〔2018〕37号)文件。(详情点击:权威发布|2018年北仑区民办初中招生政策出台)


(四)招生计划 

 三、流动人口子女招生


流动人口子女到本区接受义务教育,均属于借读生。借读的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出台的《2018年北仑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公告》规定执行(详情点击:4月2日!2018年积分入学申报工作将正式启动

  

1.小学、初中新生的入学积分:积分时间为4月1~30日的工作日,由区政府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和区发展和改革局总负责,具体由区流动人口子女暂住地所属街道公共事务管理科负责。


2.公布各校起始年级可接纳借读生计划人数:5月18日,教育业务科根据各中小学起始年级已录取的地段生和申请地段生人数确定各校可接纳借读生计划人数,并在北仑区教育局网站(北仑之窗→站群导航→区教育局)分两批次公布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含公办分校区)、跨街道学校和民办小学的积分分数线(http://www.bl.gov.cn/)。其中,戚家山街道申请积分入学的报名与录取操作办法在报名前另行公告。


3.报名的对象:积分达到所属地街道申请积分入学分数线的起始年级学生,第一批次原则上不允许跨街道报名。


4.报名时间:

(1)第一批:5月18~19日,公办中小学(含公办分校区)报名。

(2)第二批:5月30~31日,跨街道学校报名、民办小学报名。


5.报名要求:借读生凭《积分分数单》到现居住地附近学校提出就学申请,每名借读生只能申报一所学校。

(1)借读生到学校报名时,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须向报名学校提供居住证明(若已购房的,须提供房产证,其中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学前教育登记卡(小学用)、宁波市幼儿/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小学用)和《积分分数单》。

(2)北仑区教育局网站(北仑之窗→站群导航→区教育局)将公告各校学位余额,家长报名前可先查看,避免因学校没有空余学位而无法报名。

 

6.借读生录取及调剂:

5月21~23日,各公办学校(含公办分校区)根据积分情况录取和调剂借读生。

5月24日,由学校负责发送报名学生是否录取信息。

6月3~4日,跨街道借读生和民办小学录取调剂。

6月5日,由学校负责发送报名学生是否录取信息。

录取顺序: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当积分相同时,有有效房产的优先。

另外,因区域内招商引资、大工程建设需要,部分国外籍、港澳台胞、区政府人才引进等子女的入学由区教育局统一协调安排。


高中段学校招生


(一)报名对象及办法

 1.报名对象

 (1)具有本省户籍或港澳台户籍,电子学籍在北仑区初中学校(含大榭中学)的应届初中毕(结)业生(包括在外地借读要求回本区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北仑户籍、大榭户籍初中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18周岁(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未取得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北仑区户籍(含大榭户籍)历届初中毕(结)业生。


(3)在北仑区初中学校、大榭中学借读的非浙江省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未取得初中电子学籍的非北仑区户籍毕业生一律回原电子学籍所在地报考。


2.报名办法及有关要求

 (1)允许在本区初中学校就读的省内区外户籍初中毕业生报考本区的各类高中段学校,此类考生须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2018年北仑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借读申请表》。对涉及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高中段学校招生按宁波市教育局相关招生文件执行。


(2)非浙江省户籍(港、澳、台籍学生除外)考生符合报考我区高中段学校条件的,由在读的初中毕业学校对照其报考高中应同时满足的三项条件进行认真的资格查验,并把查验后的复印件留存备查;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2018年北仑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借读申请表一》。


根据宁波市《关于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甬政办发〔2013〕52号)文件精神,非浙江省户籍(港、澳、台籍学生除外)学生报考北仑区普通高中,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具有完整的北仑区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和学籍。

(B)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北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即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北仑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C)有父母一方近3年在北仑区参加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的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可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咨询电话:12333)。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但在本区就读省外籍的初中毕业生,规定如下:

一是同意其就地借考,由区教育局教育业务科出具考试分数和可录取在相应高中段学校证明,转回原籍就读相应高中;

二是可以报考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上述两类借读生报考须单独提出申请并填写《2018年北仑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借读申请表二》。此类考生报名序号须单独编排(具体由教育业务科另行告知)。

 

(二)学业考试科目、时间及形式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品、体育等六科;具体为语文、数学每科满分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口语25分),科学180分,社会80分,体育40分,考试总分值为720分。(2018年首次实施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


2.学业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备注:2018年北仑区体育中考政策出炉


3.考试形式

  所有科目均采用答题卷答题,考生在各学科考试中均不得使用计算器。历史与社会思品学科继续采用全开卷笔答形式,允许考生带相关教材和资料进入试场,考生在试场内不得相互传、借教材和资料。2019年起,历史与社会思品学科学业考试将采取半开卷形式(只允许学生携带经自己整理书写的材料,限于2张A4纸)。2020年起,科学学科实行实验项目测试,测试满分分值为10分,计入总分。


(三)阅卷、成绩公布及考生查分

  2018年,继续采用网上阅卷的形式,纳入宁波市考试院统一管理。网上阅卷实行“二评制度”,第一评和第二评的得分超出正常的误差范围,将由具备仲裁权限的题组组员进行第三评。阅卷结束后,区教育局教育业务科将成绩下达学校,学校只限通知考生本人,不得将学生考试成绩公布,查分系统另行告知。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两天内向所在学校提出复查申请,学校汇总后,经区教育局教育业务科提交到市考试院统一复查。超过规定时间不再受理,复查只查有无漏批和积分有无差错。


(四)志愿填报

1.报考志愿根据高中段招生学校类别分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含普职融通班)两类。2018年,北仑区志愿填报采用“一个批次,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办法为“分数优先,尊重志愿”。

2.考生填报高中学校报考志愿时,区内职高、技校与区外中职学校、技术院校志愿之间不得兼报;其它志愿之间均可兼报或单报。五年一贯制的学前教育专业提前录取,一经录取,其他学校不再录取。


(五)招生录取

1.中考招生录取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的原则

(3)综合素质评定作为前置条件,按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

(4)城乡统筹、全区统招与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指标直接分配到校相结合的原则。


2.高中段学校招生实行二个批次录取。第一批次为北仑中学3班(约120人)、柴桥中学10班、明港中学10班、泰河中学8班、滨海国际合作学校4班、北仑职高27班;第二批次为弘途技工学校、区外职高技校等。

 

3.继续实行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原则上先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65%指标按各初中学校中考报名人数(含北仑中学已经录取的保送生人数)在全区各初中中考报名学生总数中所占的比例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余下的35%招生指标实行按学业成绩全区统招,同时兼顾城区学校与非城区学校的均衡。


4.北仑职高部分专业实行提前招生预录取。招生具体方案由职成教科另行制定、公布。园林技术和航空服务专业提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和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提前预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但不再参加其他高中段学校录取。2018年继续在北仑职高举办普职融通班2班,共80名。


5.普通高中的特长生招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人/班,同意明港中学另外单独招美术特色班1班42人。每位特长生限报1所高中学校,各学校按可招的特长生控制人数的120%上报备取学生数名单。(继续实行普通高中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降分幅度由区教育局根据今年学业水平考试的试卷难易度及考生整体考试成绩水平确定,体育类特长生降分一般在40~50分左右,其他类特长生降分一般在15~20分左右。其中,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水平的体育特长生经区教育局批准可以由高中学校预录取,但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得低于216分。)2020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奖励类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6.考生录取采取计算机划线定位的方式。继续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录取为优质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应达到1A3P及以上等第,推荐保送生须达到2A2P及以上,其他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应达到4P及以上等第。在高中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分数相同情况下,先比较数学和语文两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两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和英语三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额满为止。


7.民办学校招生。滨海国际合作学校高中招生计划纳入全区高中发展事业计划。志愿到滨海国际合作学校高中就读的所有初中学校毕业生,均需参加宁波市教育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填报2018年北仑区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表,与区内其他普高同步录取,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区内其他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2018年滨海国际合作学校初三毕业生可自愿填报区内高中段学校志愿,志愿在本校就读高中的学生可适当降分录取,但不能突破招生计划,所有降分录取学生须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才可录取。


8.国际合作项目招生。同意北仑中学、滨海国际合作学校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引进国际课程,开设国际班,两校招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学生应参加2018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权重不低于30%。各校如要组织面试,时间不得早于5月中旬。 


9.今年招生工作仍采用网上招录系统进行操作。


(六)招生计划


2018年北仑职高招生计划

志愿填写说明:每位考生在填写区内职高志愿时只选择“北仑职高”即可,细分专业的填写要等到录取学生到北仑职高报到后,经职业体验、选择辅导,再进行小专业录取,依次录取顺序为普职融通班、专业创新班、五年“3+2”、其他专业班。


区教育局招生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教育业务科:具体负责管理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招生,86781922;
  职成教科:具体负责管理职业高中、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招生,86781923;
  招生办:具体负责管理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招生,86781938;
  区教育局招生举报、投诉电话:86781910(区教育局纪检室)。


(北仑发布综合编辑,资料来源:北仑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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