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全区医保参保人员书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部署,为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战役,全力做好办事窗口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办事群众健康安全,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安全、高效、优质的服务。特向北仑区医保参保人员告知如下:
一、2月3日-9日,区行政服务分中心医保中心经办窗口暂不开放,电话咨询照常进行。2月10日起办事大厅正常对外服务。
二、医保经办事项尽量选择“网上办”、“掌上办”。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的医疗保障服务专区办理(操作指南见附件《北仑区常见医保业务非现场办理指南》)。
三、如果确需到医保窗口办理的事项,建议参保人员能延后办理的事项尽量选择延后办,或待疫情控制后前往办理。
其中,医药费零星报销时限延长,参保人员的医药费发票需要零星报销的,在原规定的自发票开具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报销的基础上,再延长3个月。
四、部分医保服务有变化。一是进一步落实慢性病长处方规定。各医疗机构针对病人实际情况,尽可能按规定延长慢性病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院配药次数。二是临时取消代配药备案手续。参保人员患慢性疾病且行动不便的,可直接由他人代为配药。
五、参保人员遇政策和业务办理问题的,可致电咨询(服务热线:0574-12333或0574-89383828)。
六、参保人员前往医保窗口办理业务的,请做好自我防护,遵守医保窗口导服人员指引。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蔓延传播,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浙江省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关于实行最大限度减少公众聚集活动的管制措施要求,北仑区医疗保障局建议各用人单位和广大参保人员在2月10日前选择通过“浙里办”APP非现场渠道办理医保业务,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具体操作见下表:
温馨提示:广大参保人员如必须到医保窗口办理相关业务,请做好防护措施,戴好口罩,配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做好发热筛查、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关于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
阻击战倡议书
北仑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期、攻坚期,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们倡议:
一、千方百计保供应。面对目前新冠病毒防护用品(药品)供给不足的紧张局面,各定点零售药店要积极响应号召,千方百计、想方设法、竭尽全力组织货源,切实保障有效供应。
二、一如既往稳物价。各定点零售药店要发扬作为区医保定点机构示范引领的优良传统,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加强员工教育,坚决杜绝哄抬物价,坚决杜绝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确保老百姓消费心理预期稳定。
三、联防联控抓落实。各定点零售药店要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排查工作,加强购药人员体温检测,同时按照药监、医保部门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购买“发热”药品人员信息精准登记,不漏不瞒,及时上报,排除隐患。
四、理性消费重引导。各定点零售药店在经营活动中,要正确引导单位、个人理性消费,按需购买,有效应对当前防护用品(药品)暂时短缺局面。
五、宣传引导强信心。各定点零售药店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行业优势,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和防范病毒知识宣讲,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范和应对能力,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
六、回馈社会讲奉献。疫情发生以来,部分药店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义赠活动,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倡导有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奉献爱心,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面前,责任没有例外,每一份奉献都会汇聚成更强大的力量。我们坚信,在区委和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大家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就一定能尽快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北仑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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