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疫情防控期间医保惠民惠企相关政策清单

北仑发布 2021-09-3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医保惠民惠企相关政策清单
 
一、医保惠企政策
1、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对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020年2月份至6月份(5个月)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
符合享受条件的单位不需要提出申请和提供材料,只需在税务部门的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缴费系统进行应缴社会保险费申报和发起扣款,完成社会保险费应缴部分(主要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减半征收部分等)缴纳操作,即可“零跑腿”享受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减免政策。
2、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可以适当延期。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无力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本次缓缴社会保险费实行企业申请,符合缓缴条件的企业,可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场所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理由等信息,承诺延期缴费的期限。也可与主管税务机关预约,通过各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非接触式”方式递交申请。申请时填写的表格及填写具体要求,可到微信公众号宁波智慧人社、宁波税务和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ningbo.gov.cn/)等进行查看。
3、继续执行宁波市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继续执行对近三年新上规模小微企业临时性下浮基本医疗保险1个月单位缴费比例政策,下浮月份为7月份。
符合享受条件的单位不需要提出申请,区医保部门会依据政策规定联合相关部门按时办理。
二、医保惠民政策
1、临时延长零星报销时限三个月。参保人的医药费发票需要零星报销的,在原规定的自发票开具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报销的基础上,再延长三个月。
2、临时放宽长处方政策。疫情期间,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高血压、糖尿病等12种慢性病一次性处方用量,最多可放宽至三个月(含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外配)。
3、临时取消代配药备案手续。疫情期间,参保人患慢性疾病且行动不便的,可直接由他人代为配药。
4、倡导各类医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参保职工或单位经办人可以通过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异地就医资格备案、转外地就医申请、个人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清算、家庭共济网申请、医疗费零星报销和生育保险待遇核准业务等业务。
三、青年北仑相关政策
非北仑户籍青年及其子女大病医疗救助。18-35周岁在我区企业就业(创业),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且持有北仑有效居住证的青年及其子女属于下列人员的,可获得医疗救助:(一)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见义勇为青年;(二)当年自负医疗费支出大于家庭年总收入,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地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青年及其子女;(三)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帮扶青年对象。每年3月1日起可向单位所属街道服务中心申报。(咨询电话:89383828,具体详见北仑之窗网站—通知公告栏)
 
医保相关政策咨询,可拨打12333或89383828,如需了解申请缓缴相关政策,可拨打86912366向税务局咨询。

(北仑发布综合编辑,资料来源:区医保局,封面图:朱省海)

猜你喜欢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