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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开展发票抽奖活动的公告

北仑发布 2021-09-30



关于在全区开展

发票抽奖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北仑消费,刺激挖掘市场消费潜力,加快经济全面复苏,具体落实《北仑区(开发区、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促消费惠民生十大活动》“消费赢大奖”活动安排,我区决定开展发票抽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抽奖范围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发票纳入本次抽奖活动范围:


  (一)发票种类:为北仑区(开发区、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税务系统管辖的纳税人合法开具的普通发票;


  (二)发票金额:单张发票金额在200元以上(含200元)的发票


  (三)参与行业:参与本次抽奖活动的行业范围为市民日常衣、食、住、用、游、娱等生活类消费行业,具体为餐饮、住宿、零售、娱乐、旅游、文化、体育及居民日常服务八大行业;


  (四)参与主体:持有发票原件的消费者(个人、个体工商户、非国有控股企业)参与本次抽奖活动;


  (五)开具时间:参与行业需在2020年4月1日—5月31日期间开具的普通发票。


02抽奖期限


  2020年4月—6月期间共抽奖4期,开具发票只能参加一次抽奖活动,分别定于4月21日(4月1日—4月15日期间开具的发票有效)、5月9日(4月16日—4月30日期间开具的发票有效)、5月21日(5月1日—5月15日期间开具的发票有效)、6月5日(5月16日—5月31日期间开具的发票有效)进行抽奖活动。抽奖时间如有调整,请以后续公告内容为准。


03奖项设置


  每一期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博越汽车(型号1.8TD自动智联4G互联版)一台;

  二等奖3名,奖励海伦钢琴(型号120K)一台;

  三等奖20名,奖励价值1000元的消费券


04抽奖方式


  抽奖活动秉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由北仑、梅山税务部门提前提取所有符合抽奖条件的发票进行抽奖活动,抽奖号码由印制在发票票面上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构成,中奖发票采取随机选取方式,由公证部门进行现场公证。消费者取得合法有效的经过确认的普通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与电脑抽出的代码和号码一致的即为中奖,中奖信息由公共媒体发布中奖通告。


05兑奖事项


  (一)自中奖号码公布之日起30日内为兑奖时间(兑奖截止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天),逾期未兑奖的视为自动放弃兑奖。


  (二)中奖者可在公共媒体后续公布的指定兑奖地点办理兑奖手续。


  (三)若中奖者为个人,兑奖时应持与中奖号码一致的发票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若中奖者为个体工商户、非国有控股企业,兑奖时应持与中奖号码一致的发票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兑奖地点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加盖“已兑奖”戳记,并留存复印件后即可兑奖。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兑奖,对其中涉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将由发票责任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

私自非法印制、伪造、变造的发票;

2

有涂改的发票;

3

虚开的发票;

4

超过兑奖期限的发票;

5

票面严重破损、污染,发票代码、号码等主要项目内容无法辨认的发票;

6

发票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加盖的印章与发票开具单位不符的发票;

7

无法提供中奖发票原件的;

8

兑奖人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

9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开具的发票。


06其他事项


  (一)消费者通过伪造、变造等欺诈手段骗取奖金的,一经发现,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抽奖活动严格界定参与主体资格,若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参与者中奖,则其中奖资格无效。


  (三)奖品领取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中奖者根据国家税收相关规定进行缴纳。


  (四)本次抽奖活动未尽事宜,由区促消费惠民生十大活动工作专班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9383656。

















(北仑发布综合编辑,资料来源:北仑服务业,封面图作者:朱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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