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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筷公勺使用导则公布!这些场所要求配备

北仑发布 2021-09-30

由宁波市文明办、宁波市商务局主办的推进“甬城公筷”行动启动仪式4月8日在南塘老街举行,《宁波市公筷公勺使用导则》(试行)同步发布,并于2020年4月起试行。一起来看看这份《导则》具体是怎么要求的?


朱琳/摄

适用范围


《导则》适用于本市各类餐饮饭店、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校园食堂,农村宴会礼堂和其他集体聚餐场所。家庭使用可参照执行。


配备要求

  1.大中餐饮饭店应:

  根据餐桌规格、实际用餐人数、菜品类型和菜品数量等实际用餐情况,采取“一人双筷”、“一菜一筷”或“一菜一勺”等方式配置相应的“公筷公勺”。

  设置“公筷公勺”专用存放区域,如“公筷公勺”消毒柜、专用存放柜等标有明显标志的设施,方便服务人员、就餐人员识别取用。

  为避免“公筷公勺”直接接触餐桌,应尽量配置专用“公筷公勺”架,确保使用卫生。

  2.小微餐饮饭店、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校园食堂应:

  在明显位置设置公筷公勺专用存放区域,方便就餐人员识别取用。

  3.农村宴会礼堂、居民家庭或其他集体用餐可:

  在餐桌干净托架上或餐盘内摆放一副或多副公筷公勺,并倡导各取所食、不互夹菜。

  4.火锅或必须在餐桌熟制的菜品应:

  提供与个人筷、常规公筷具有区分度的“生料专用公筷”。


导则显示,当前宁波公筷公勺采用的底色是宁波的港口蓝,其中融入了宁波作为海上丝绸之路起始港的相关元素,如老外滩、天封塔、鼓楼、南站、灵桥等。公筷公勺的筷头部分配有设计的水墨“甬”字标识。


使用要求


1.各餐厅应做好岗前培训,熟知公筷公勺使用方法,及时提醒顾客使用公筷公勺,并介绍使用方式。

2.就餐人员使用公筷公勺后应放回餐盘或托架,如用错公筷,可要求服务人员及时更换。

3.若就餐人员提出分食要求,服务人员应使用公筷公勺进行分食。

4.就餐后剩余食品打包时,应使用公筷公勺。

5.公筷公勺清洁消毒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规定。



(北仑发布综合编辑,资料来源:宁波发布、宁波市文明办、宁波市商务局、北仑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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