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招生网上办法(含2020年秋季招生计划)
根据《北仑区2020年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仑教〔2020〕2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招生网上办法公告如下:
一、本区户籍儿童网络报名与录取
APP报名 家长下载“浙里办”APP,实名注册及相关信息采集后,搜索“北仑区幼儿园儿童入园”关键词,点击“北仑区幼儿园儿童入园”在线办理。
微信报名 家长微信关注“北仑教育”公众号,点击“微动态”栏目中“幼儿园招生入口”,后续登记办法同网站报名。
为便于家长顺利完成网上新生报名,宁波市教育局统一编制了《2020年宁波市幼儿园小班新生报名家长操作手册》,进入报名页面后点击“幼儿园报名操作指南”便可查看。
二、发布空余学位公告
2020年6月11日~14日,发布北仑区各相关幼儿园空余学位公告。相关信息发布于“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以及各街道、各辖区中心幼儿园相关公众号。
三、符合“青年北仑”相关条件的
非本区户籍儿童网络报名与录取
四、发布招生录取公告
附件:北仑区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计划(点击查看大图)
备注:打★号为辖区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在招生录取时按下列顺序
(不含高收费幼儿园)
第一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且户房一致、以及重点服务区内的自然村。
第二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但儿童与同一户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且户房一致。
第三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户籍在幼儿园所属街道。
第四顺序位:适龄儿童在第一至第三顺序位中,但所在重点服务区幼儿园已满额,需统筹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幼儿园。
第五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所属街道无有效房产,户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
第六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户籍在北仑区内。
第七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其中一方在北仑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且延续到报名登记日仍在参保,同时适龄儿童父母其双方在北仑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
上述一至七顺序位儿童在录取过程中,当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未超过幼儿园可录取人数时,按以上顺序依次录取。当某一顺序位报名人数超过该园学位余额数时,本街道户籍的按落户时间先后(指适龄儿童户籍)录取。非本街道户籍的按有效房产登记时间先后确定录取顺序。符合“青年北仑”相关条件的非北仑户籍青年的子女,首先按有效房产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再按取得社保缴纳连续时间长短录取,满额为止。
插班生招生报名,各幼儿园如有空余学位需接受插班生报名入园,录取顺位依据新生录取顺位。
(北仑发布综合编辑,资料来源:北仑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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