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北仑区医疗保障局临时调整医保有关事项

北仑发布 2022-03-18


北仑区医疗保障局
临时调整医保有关事项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扩散风险,经报请宁波市医保局同意,北仑区医保局及时出台北仑区封控期间医保临时调整政策,现通告如下:

一、临时取消代配药备案手续
宁波市参保人员在北仑区域内居住的,患慢性疾病且行动不便或临时隔离的,可直接由他人代为配药,临时取消相关备案。

二、落实慢性病长处方配药
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应针对病人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和出院带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其中,对需长期服药治疗的慢性病患者,一次处方用药量可最多放宽至3个月(含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外配)。

三、开展“云配药”服务
参保人员可通过宁波云医院平台诊疗并开具慢性病用药等常用药品(不含发热、止咳药品)处方,由云医院提供配送服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云医院提供报销材料,医保经办机构后台直接予以报销,报销费用打入参保人员社保卡金融账户。

四、异地居住备案与撤销
参保人员因长期驻外工作、异地长期居住、异地安置等原因长住外地3个月以上,可通过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办理长住外地备案手续,长住地就医报销比例与在本市就医相同,备案生效时间由参保人自行选择。参保人员回宁波后,可通过浙江省政务网、“浙里办”APP办理异地长期居住撤销手续。

五、省外就医自主备案
参保人员在浙江省外需要临时就医的,可以通过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办理省外转诊自主备案。办理自主备案后,在当地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可以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六、医疗费零星报销网上办
参保人员可通过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根据就诊类型不同,分别搜索“门诊费用报销”、“住院费用报销”,根据页面提示录入相关信息,上传发票、病历等相关就医资料,完成零星报销申请。区医保中心通过线上受理,并电话联系参保人员将齐全的报销所需资料原件邮寄至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楼一楼东大厅,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支付工作。


宁波市北仑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日


猜你喜欢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