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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事关北仑交通出行、就医

北仑发布 2022-03-18


2022年1月8日11时起北仑区应急响应等级调整为Ⅱ级,解除了除封控区和管控区外的临时封闭管理措施。北仑部分道路通行线路、公共自行车网点、医疗机构等情况如何呢?一起来了解↓


疫情期间北仑

部分道路通行线路提示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消息,目前管控区、封控区范围为:进港路-黄河路-泰山路-富春江路组成的合围区域,该区域边界道路允许社会车辆通行,但禁止社会车辆沿富春江路南往北驶入进港路、沿进港路驶入富春江路。交警部门根据相关道路通行状况,提出以下通行建议:

线路一:经富春江路至进港路或者经进港路至富春江路的车辆建议从329国道、第二通道、大碶疏港高架、穿山疏港高速等道路绕行。

线路二:从明州路、恒山路、黄山路等道路前往小港、镇海、宁波方向的车辆建议从太河路、中河路、黄河路、泰山路、甬台温高速、进港路等道路通行。

线路三:从宁波、镇海、小港方向来北仑的车辆建议从泰山路、甬台温高速、进港路等道路通行。

此外,进入管控区、封控区的车辆,需持有北仑区疫情防控车辆专用通行证,在指定卡点进出。


北仑区部分医疗机构

有序恢复营业

2022年1月8日11时起我区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从Ⅰ级调整为Ⅱ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自2022年1月8日17时起,原划定的防范区范围以外的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医院健康体检业务,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有序恢复营业。

恢复营业后,各医疗机构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不接诊“十大症状”患者。凡是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将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宁波市北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1月8日


北仑区公共自行车网点

恢复运营情况

据悉,自2022年1月9日零时起,北仑区除封控区和管控区外的公共自行车网点恢复运营。



(北仑发布综合编辑,资料来源:宁波发布、北仑区疫情防控办、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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