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仑买房,你最关心的这些问题,权威答复问来了!
1、2月22日之前购买的期房能否享受契税优惠?
网友:请问三部门发布的契税营业税减征通知中的契税部分,是针对2月22日以后的购房吗?原来已购房、3月底交付的是否也能享受这个政策?
市财税局:凡是于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到税务机关缴纳房地产交易契税,符合财税[2016年]23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均可享受契税优惠。
2、国家调整契税后,宁波对购房者发放缴纳契税额度50%的购房补贴政策还继续执行吗?
网友:房地产契税调整,140平方米以上直接减为1.5%,原来宁波执行的政府补助是缴纳3%然后退回1.5%,那么现在是否是缴纳1.5%再退回0.75%呢?
市财税局: 这次国家契税优惠政策调整是国家政策,我市的购房补贴政策是地方性财政政策,两者并不矛盾。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甬财政发[2015]671号)》规定的购房补贴适用范围,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在甬购买住宅和非住宅的,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购房补贴。商品房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房购房时间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
3、14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是否也享受买房新政?
网友:财税[2016]23号《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中全文未提到关于对非普通住房的税收政策,只区分了90平方米以上和以下的不同税收政策,是否可以理解为原来在执行的针对140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的税收政策不再执行了?
市财税局:根据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除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都应按规定政策缴纳契税。
4、宁波大学生的购房补贴是否仍可享受?
网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住房契税降低,那么降低后还能享受大学生购房补贴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以继续享受大学生购房补贴。 根据《关于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5〕179号)文件,自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毕业十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创客人才、基础人才,在甬以家庭为单位购买唯一住房的,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2%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
5、拥有第几套房以哪个时间节点为准?
网友:我在2014年11月购买了一套期房,当时算是我的第三套房,尚未交付。最近我卖掉了一套房,想问一下我2014年买的这套房交付时能享受二套契税优惠吗?
市财税局:根据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如何享受契税优惠政策,以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开具的家庭住房证明为准。
6、二年以上房产转让免营业税,这“二年”是怎么计算的?
网友:二年以上房产转让免缴营业税,这2年怎么计算?
市财税局:原购房时间(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注明的时间)与现在房屋产权交易受理时间的间隔。[2016]23号文件规定,如何享受契税优惠政策,以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开具的家庭住房证明为准。
7、90平方米以下首套房契税有没有变化?
网友:原来宁波首套房面积90平方米以下契税是1%;90平方米-140平方米契税是1.5%。现在新政出来了,又在新政中强调一句———国家新政,契税方面:对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减按1%征收契税;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征收。这没有变化嘛!
市财税局:两个政策区别:新政对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唯一住房(含140平方米以上),契税减按1.5%;原来政策,对14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唯一住房,契税按3%。
8、2015年购房2017年交付,契税有优惠吗?
网友:购房合同日期为2015年11月24日,第二套房(是期房),预计交付日期是2017年12月,面积是137平方米,这种情况契税是按百分之几缴纳?
市财税局:根据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按购房总价的2%缴纳契税。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甬财政发[2015]671号)》文件规定,按其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购房补贴。
9、二套房享受契税新政是否要出具住房情况证明?
网友:90平方米以下二套房过户,是否要打二套房证明才可以获得财税补贴?
市财税局:购房家庭改善性住房(二套房)需要出具住房情况证明,才可享受契税新政;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在甬购买住宅和非住宅的,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购房补贴。
10、宁波本地和外地都有购房,如何享受新政?
网友:2015年10月在宁波签订一套200多平方米婚房后,2016年1月底在安徽老家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给父母,同时给自己过年回去时居住。两套房子都在自己名下。请问缴契税时如何判定首套顺序?
市财税局:以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为准。
11、今年1月份刚缴契税,现在能否撤销?
网友:我们购置的首套房在鄞州区,于1月16日办理交付手续,当时是通过房产商指定的房产中介交了契税,现在还没有拿到房产证,请问是不是可以撤销,并享受这次的减免政策?
市财税局:凡是于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地产交易契税,符合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均可享受契税优惠。2016年2月22日之前缴纳契税的,除法定可撤销情形外,不能退税。
12、购买联排别墅按新政应该怎么缴税?
网友:原有一小套房,现在想购买一套联排别墅,不知道具体应该怎么缴税?
市财税局:按新政,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您所说的90平方米以上的联排别墅,减按2%的税率缴纳契税。
13、家庭第三套住房可以享哪些优惠?
网友:2015年10月买的170平方米期房,未交付。且是家庭第三套住房,是否可以叠加享受国家新契税政策和宁波市政府契税补贴政策?
市财税局:您的情况不在契税优惠新政范围内;但可享受实际缴纳契税额度50%的购房补贴。
(来源:宁波市财税局、宁波市人社局 、宁波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