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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元/人/年,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了!

微星沙 2021-11-15

@长沙县人,看过来~
长沙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了!


为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26日,从长沙县2021年医疗保障暨参保征缴工作会议上获悉,目前已启动2021年度长沙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

2020年,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卓有成效,全县城乡城乡居民实现应保尽保、参保群众医疗待遇实现应报尽报、困难对象大病医疗实现应救尽救,全县参保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2021年度,面对新形势,长沙县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副县长彭正球参加会议。

图为会议现场。 罗展 摄





个人缴费标准提高

 缴费时间:

据介绍,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0年11月1日-2021年2月28日

 缴费对象:1、具有我县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含在外地参保,但只参加工伤保险而没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除外)的城乡居民 ;2、非我县户籍但在我县长期居住的以下人员(且未在户籍所在地参加职工医保或者城乡居民医保的):①成年人:凭本县居住证。②中小学生:凭本县居住证或本县学生手册参保。③幼儿园在册未成年人:凭本县居住证或本县幼儿园在读证明办理参保。④学龄前未成年人(含新生儿):凭本县居住证或父母双方(或一方)本县的户口薄或居住证办理参保。 3、其他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未能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特殊人员”。以上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相关资料到所在村(社区)参保点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参保信息登记,然后通过税务渠道自助缴费。

 缴费标准:

此次长沙县2021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个人缴费标准提高,2021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年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当在集中缴费期内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新生儿参保缴费期限延长至出生日后90日内。除新生儿和符合“特殊人员”类别的人员外,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缴费方式:

此次缴费,居民要通过税务部门指定渠道进行。1:通过湘税社保APP或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2、铺设至各村、社区的智能POS机;3、长沙银行、星沙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开通社保费缴费业务的银行柜台缴费;4、长沙银行、农业银行、星沙农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开通社保费缴费业务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APP缴费。



长沙县户籍特困供养人员等由财政全额补助

城乡居民参保对象中属于长沙县户籍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三无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持证残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计生特困人员、优抚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

扶贫部门确认的边缘户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助50%

其他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复转军人、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社会福利机构新接收的弃婴儿、刑满释放人员、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断保后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排查发现建档立卡脱贫户或边缘户未参保的“特殊人员”)。未能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另根据《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已经缴纳的当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退还。

据悉,今年长沙县新出台了补充医疗保险政策: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后政策自付3万以上部分还可分段按比例进行二次补偿,最高补偿可达20万元。目前长沙县医疗保障局出台了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解答,后续将推出新政策内容介绍,市民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医疗保障具体政策。

扫描二维码获取医疗保障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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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 辑:陈妙荣

 校 对:林   毅

 责 编:洪雨师

■ 审 核:姚   灿

■ 资料来源:长沙县医保局

 由【中共长沙县委网信办】整理编辑,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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