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村(社区)“两委”换届,这6条纪律禁令要记牢!
近日,
长沙市纪委监委发布了
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6条纪律禁令,
下面和小编一起来学习,
把换届纪律贯彻落实到位!
6条纪律禁令
严禁拉票贿选
严禁党员干部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登门拉票,委托、授意他人出面打招呼,或作出利益承诺、赠送礼金礼品预付卡(含微信支付宝转账)、消费活动宴请等不正当的方式进行拉票。
严禁干扰换届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各类协会以及村霸、黑恶势力的影响,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严禁虚假委托、阻拦投票,或以分发传单、网络发帖等手段编造传播谣言;诬告诽谤他人、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等不正当手段干扰换届。
严禁违规操作严禁在选举中擅自简化、变通或颠倒选举的法定环节和程序,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公正性、合法性。对跑风漏气、泄露或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在人选资格审查考察、选举工作中徇私舞弊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严禁破坏选举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伪造等方式非法获取选票,或虚报选举票数、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不正当手段,妨碍被选举人和选民行使合法权利。
严禁顶风违纪严禁村(社区)借换届之机,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向候选人、当选人员索要钱财、违规吃请等行为。严禁在换届结束后不交接工作、印章、账本、档案等。
严禁外在干预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在人选产生和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方面说情、打招呼,发表或散布不利于换届选举的言论。
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县纪委监委强化纪律监督和查处力度,对换届选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快从严,绝不姑息,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 编 辑:陈妙荣
■ 校 对:林 毅
■ 责 编:洪雨师
■ 审 核:姚 灿
■ 资料来源:清廉长沙微信公众号、长沙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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