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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长沙基础养老金又涨了

微星沙 2021-11-14

好消息!

好消息!

长沙基础养老金又涨了!


近日,经长沙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长沙市人社局、长沙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通知》在完善待遇确定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建立缴费补贴调整机制、补缴与缴费约束机制、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等6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完善待遇确定机制方面

长沙市率先全省确定对65岁及以上参保人员加发老年基础养老金
具体标准为:
●65周岁至75周岁参保人员每月加发5元●76周岁至85周岁参保人员每月加发10元●86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每月加发20元

在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方面

《通知》规定每年1月1日起提高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10元。

至此,长沙市建立了长期、可持续的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进一步织密扎牢了养老保障“安全网”,将更好促进广大城乡参保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近年来,长沙市委、市政府高度聚焦民生改善,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实现“16连调”,达到每人每月218元,丧葬补助金达到3270元,均居全省首位。截至11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61.56万,其中待遇领取人数77.91万。

根据《通知》 


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年限基础养老金、老年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每年从1月1日起提高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10元,其中2020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达到每人每月218元;


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参保人缴费累计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缴费,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1元(不含补缴年限);


从2021年1月1日起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加发老年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其他)÷139。



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允许补缴
具体规定为:
①2010年7月1日前已满45周岁的,距规定领取待遇年龄不足15年,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②2010年7月1日前不满45周岁,距规定领取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应当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中断缴费参保人按中断缴费年度或当前年度的缴费档次标准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3.已经领取待遇人员,不允许补缴。
举个例子:
老刘2010年10月满50岁,从2010年开始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逐年缴费,到今年10月份老刘满60周岁时能否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是否还要补缴?
根据政策规定,老刘从2010年开始逐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共缴费10年,无需再补缴养老保险费可以直接领取待遇,同时老刘也可以选择再补缴5年的城乡居保费,累计缴费满15年后再在满60周岁时领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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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 辑:陈妙荣

 校 对:林   毅

 责 编:洪雨师

■ 审 核:姚   灿

■ 资料来源:长沙晚报

 由【中共长沙县委网信办】整理编辑,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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