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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所有在长人员非必要不离开长沙?官方辟谣来了!

微星沙 2021-11-14


非必要不离开长沙?官方辟谣来了!

今日,一则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网传消息”在长沙市民的朋友圈里广泛传播。刚刚,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辟谣信息。


2021年7月30日,部分微信圈群流转出落款“中共长沙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声称从7月30日起,所有在长沙人员非必要不离开长沙,确需离开的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市暂停各类现场会议和群体性活动;全市所有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室内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宗教场所等人员聚集性场所暂停开放。

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表示,上述“通告”信息为网络谣言。请广大市民朋友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传谣必追究法律责任。市民朋友切勿以身试法。
近期国内多地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反弹,广大市民朋友务必提高疫情防控意识,自觉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应就近到设置了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及时就诊。


长沙疾控发布最新提醒


目前,国际疫情仍在蔓延,国内及省内防控风险依然存在。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湖南省疾控中心建议:继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集,文明用餐,注意咳嗽礼仪。

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预约登记,尽快有序前往定点接种门诊接种疫苗。

Q:

要形成有效的免疫屏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需要达到多少?

根据专家意见,群体免疫对不同传染病所需要的接种率临界值是不一样的。传染性越强,需要接种的比例越高,才能产生群体保护效果,这样即使有散在新冠病毒感染存在,也不会形成大的爆发和流行。

Q:

身边的人都打了,是不是自己就不需要打疫苗了?

总体来说,未接种疫苗的人群对新冠病毒普遍易感,特别是有慢性病、肿瘤等基础性疾病的老年和体弱群体,感染并发病的机率更高,合并重症导致死亡的概率也非常高。从全球监测结果来看,新冠肺炎病死率超过2%,从控制发病率、病重率和死亡率的这个角度来说,疫苗接种意义重大。当前境外输入风险犹存,国内部分地区时有零星聚集性疫情,而且目前疫苗接种率还没有达到构筑群体免疫所需水平,此情况下,接种疫苗,保护自己、保护家人、保护整个群体就显得尤为重要。

Q:

我不经常出门,是不是就不用打疫苗了?

新冠病毒传染性强,本人少出门,但不等于所有家庭成员都很少出门,现实世界大家也不能与世界完全隔绝。如果不幸接触到新冠病毒,未接种疫苗的人没有免疫力,还是存在较大感染风险。接种新冠疫苗是利己又利民的事情,除部分病重、免疫功能有缺陷的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外,能接种疫苗的都要尽量接种,免疫屏障才能扎牢,新冠肺炎才能防得实。

Q:

我是18岁以下的青少年,每天也会接触各类人群,能不能打疫苗?

18岁以下的青少年及家长们不要着急,按照省联防联控机制的部署,8月将启动15-17周岁学生疫苗接种;9月将启动12-14周岁学生疫苗接种;10月底基本完成12-17周岁学生疫苗接种。更多详细的接种信息请继续关注长沙疾控微信公众号。



长沙市教育局发布紧急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近期,南京爆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安徽、广东、四川、辽宁等省份出现关联感染者,少数感染者在湖南省、长沙市有活动轨迹。7月28日,常德市武陵区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7月29日,宁乡市报告1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检测者。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紧急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高度警醒,紧急动员,立刻行动,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抓紧抓实;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


二、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强化暑期学校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暑期校园“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所有进入校园人员须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及疫苗接种情况,外来人员务必实名登记。

已经开展暑托试点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师生有异常情况必须报校长和主管教育部门及疾控部门。

学生、教职员工离开长沙市,要向学校报备,回长后做好健康筛查。高校留校学生外出要严格执行请假手续,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


三、切实做好师生防护教育

通过多种方式、途径与教职员工、学生或学生家长联系,通报当前疫情形势,督促师生员工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原则上不参加校外培训、户外拓展等集体活动,原则上不参加社会机构等部门举办的比赛、展示、评比和考试等,尽量减少外出探亲和旅游,少到商场、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前往人群聚集的地方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保持“一米线”、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主动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四、审慎开展各类聚集性活动

一是停止举办大型活动。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举办聚集性活动,提倡和鼓励通过在线视频、电话会议和社交平台等线上方式进行,如确需举办,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举办单位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属地县(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把关。

二是停止研学实践活动。从即日起,停止进入全市各级各类公益场馆开展活动,长沙市研学实践管理服务平台暂停预约,已经预约的待疫情平稳后参加。原经审批同意或预约成功的各级各类研学实践活动和各类夏令营活动暂停,待疫情平稳后再启动。已经启动的要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防护,确保师生安全。

三是暂停参加任何非官方比赛。即日起,各校暂停参加非官方组织的各类比赛,如有计划的立即取消,视疫情形势再参与。正在外地参加各类比赛的,要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师生身体健康,减少外出,减少不必要的接触,比赛结束立即返回。

四是学校立即暂停对外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图书馆等立即暂停对外开放,各校要在学校网站、校门口和社区进行公告。

五是加强培训班管理。正在开展各类师生培训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按要求处置。


五、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落实外来人员实名登记、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以及异常情况处置、防控物资储备的督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六、时刻做好应急准备

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适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一旦出现新冠肺炎病例,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好处置。

师生员工要持续关注自己的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自己或家人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活动轨迹交集等情况,或28天境外旅居史和14天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7月17日(含当天)以来有张家界旅居史的人员、7月23日(含当天)以来有湘西州凤凰县旅居史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或疾控机构及学校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措施。特别是7月22晚在张家界魅力湘西剧场观看第一场(18:00-19:00)演出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师生员工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继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一是继续组织发动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工、高校大学生接种,积极发动离退休教职员工以及所有教职员工家属接种,劝导符合接种条件尚未完成接种人员尽快主动完成全程接种,做到“应接尽接”。二是做好12-17周岁学生疫苗接种工作。按照省联防联控机制和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8月,将启动15-17周岁学生疫苗接种;9月,将启动12-14周岁学生疫苗接种;10月底基本完成12-17周岁学生疫苗接种。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学生身体状况摸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属地疾控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对接,合理安排时间,确保顺利完成12-17周岁学生疫苗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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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 辑:洪雨师

 校 对:林   毅

 责 编:陈妙荣

■ 审 核:胡   晓

■ 资料来源:长沙发布

 由【中共长沙县委网信办】整理编辑,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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