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省将选聘70名特聘教授

2018-01-25 江苏教育发布 江苏教育发布

为扎实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8年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支持全省普通本科高校选聘江苏特聘教授70人,其中部属高校20人,地方属高校50人。一起来了解一下选聘工作的具体事项吧!

每校推荐名额:

部属高校每校推荐人选不超过5人,地方属博士授权高校每校推荐人选不超过7人,地方属硕士授权高校每校推荐人选不超过3人,其他普通本科院校每校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选聘工作需符合这些条件:

江苏特聘教授选聘标准、遴选程序严格按照《选聘办法》执行。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一)岗位设置应服从服务于国家战略、江苏发展和学校需求,与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计划紧密结合,共同夯实 “四大专项”建设基础,形成推动建设江苏高水平大学的有效合力。

(二)切实面向海外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各校推荐人选中本校在职教师不得超过1/2。国内应聘者达不到规定获奖要求的,不推荐申报。

(三)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已由学校聘任教授职务。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期间引进到江苏高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2年以上的全职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2017年1月1日以后引进到江苏高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3年以上的全职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四)各校在遴选推荐人员时要强化全职全时的要求,对不能到校全职全时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推荐申报。

具体经费支持:

(一)三年聘期内,对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江苏特聘教授分别提供200万元/人、100万元/人的科研经费,以及每人每年12万元的奖金。其中,省财政为地方属高校分别提供自然科学类100万元/人、人文社会科学类50万元/人的科研经费和全额奖金,高校提供不低于省财政资助标准的配套科研经费;省财政为部属高校提供的科研经费和奖金为地方属高校资助标准的50%,其余部分由高校承担,使总体资助额度不低于地方属高校。

(二)对自然科学类特别优秀人才提供400万元/人的科研经费,以及每人每年12万元的奖金。其中,省财政为地方属高校提供200万元/人的科研经费和全额奖金,为部属高校提供100万元/人的科研经费和每人每年6万元的奖金,其余部分由高校承担。

高校遴选应遵循这些要求:

各校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对推荐人员的政治素质、学术道德、师德师风进行严格审核。要区别不同学科的特点,对从事应用研究及成果转化的人员,应着重考察其解决核心技术、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对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应着重考察其产生具有重大影响的新知识新理论的能力;对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应着重考察其形成创新性理论研究成果,引领和支持思想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

需报送的材料和报送时间:

(一)申报材料

1.学校推荐报告。报告中请介绍推荐对象基本情况、阐述推荐理由,并进行排序。

2.《江苏特聘教授推荐表》以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

①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②学历学位证书(海外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海外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录用审批表,专业技术职务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③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④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⑤推荐表中列举的ESI、SCI、SSCI、E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只需提供论文收录及引用检索报告,无需提供详细检索结果或列表);

⑥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⑧学校与推荐人选签定的聘用协议或意向性聘用协议复印件(本校在职教师不需提供);

⑨学校党委对人文社会科学类推荐人员的书面意见。附件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学校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江苏特聘教授推荐表》和附件材料合并装订成一册,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3.《江苏特聘教授科研、教学情况简表》。

4.《2018年江苏特聘教授申报人员汇总表》。

(二)报送时间

请各校于2018年4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