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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 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2019—2020年度)的通知

黑大青年 2020-08-23

全校各单位:

按照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2019—2020年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01

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县级以下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各类公益活动等。


02

招募人数


我校研究生支教团招募指标由教育部单独专项下拨,不占用各学院推免研究生名额,今年下拨给我校的名额为11人。


03

招募对象及条件



1.应为符合《黑龙江大学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规定的具备推荐我校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测评总分排名应处于本专业的前45%,综合排名在本专业的前35%,排名测算方法参见《黑龙江大学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截止2018年9月5日,成绩单上无不及格科目。

4.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专业能力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5.必须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和志愿服务工作经历。



04

政策保障措施及服务地



1.支教团推免生在支教一年结束后返回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大四期间在我校团组织实习,并参加校团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以提升研究生支教团的工作能力。

2.支教团推免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3.支教团推免生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和津贴,按月发放。

4.支教团推免生在西部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服务期满,由服务地项目办为志愿者出具《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返校后记入学生档案,同时印发志愿服务证书,作为落实服务期间计算工龄等相关政策的依据。

5.支教团推免生在西部服务期间,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关心支持支教团推免生的工作和生活,尽力整合资源,支持支教志愿者做好服务。

6.按照西部计划的工作要求和服务布局,我校研究生支教团服务地为重庆市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级以下中小学校。



05

工作程序



2018年10月前完成我校中国青年志愿者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组建工作,2019年6月底前完成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在我校的培训、团队建设等工作,2019年8月集中培训派遣并上岗服务。

支教团推免生的遴选工作在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依据实施细则对报名学生进行考核。考核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据考核结果择优选拔支教团推免生,选拔结果向全校公示。



06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今年是我校第七次获批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资格,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培养既有较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又经受过基层实践锻炼的优秀青年人才工作贯穿于推进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全过程。

2.健全机制,明确分工。全校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在我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招募宣传、选拔推荐等相关工作。

3.自愿报名,公开透明。各学院要广泛发布招募信息,坚持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的方式,精心组织,择优选拔。通过询问动机、个人承诺等方式,重点强化学生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志愿性,不断提高招募质量,吸引和选拔符合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要求和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社会责任与组织协调能力、各方面素质较高的毕业生。



来源 | 校团委

排版 | 张艳雪 王思红

审核 | 校青年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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