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艺术楼部分教室临时调整为考研专用自习室的通知
备考研究生同学:
研究生入学考试临近,鉴于目前图书馆等适合长时间、固定位置的自习资源紧张,一位难求,学校本着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尽可能多的给考研学生提供充足、良好的自习环境,为同学们考研保驾护航,学校在教室资源紧张的情况下,调串课程,将艺术楼部分教室调整为临时考研自习室,并从2018年11月19日(第12教学周周一晨)起正式使用。
考研自习室如下
序号
教室名
教室类型
座位数
1
艺术楼-401
普通教室
108
2
艺术楼-405
普通教室
36
3
艺术楼-406
普通教室
50
4
艺术楼-413
普通教室
130
5
艺术楼-416
普通教室
140
6
艺术楼-417
普通教室
120
7
艺术楼-420
普通教室
120
8
艺术楼-421
普通教室
140
9
艺术楼-424
普通教室
140
10
艺术楼-425
普通教室
60
11
艺术楼-501
普通教室
50
12
艺术楼-502
普通教室
108
13
艺术楼-513
普通教室
140
14
艺术楼-514
普通教室
144
为了营造一个安静、良好、利用充分的自习环境,现将自习室使用要求规定如下:
1.考研自习室开放时间:每日6:30---22:20。
2.按照先后顺序自觉排队进入教室自习,一人一位,一日一换。请勿用书本等物品占座位。
3.同学之间互相谦让,互相照顾,严禁在教室内聊天、大声喧哗或打闹。自觉将手机等电子设备静音。不得影响其他同学的正常自习。
4.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在墙壁、黑板、桌椅、门窗上乱涂乱划或随意张贴、悬挂物品,不得在教室内吃零食、吸烟,禁止随地吐痰、扔碎纸杂物等。
5.树立节约和安全意识,最后离开教室同学,应及时关灯,关窗等。
6.要自觉爱护教室内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搬动或损坏教室内的设备,如故意破坏需按价赔偿。
请广大考研同学认真遵守自习室使用规定,充分利用学习资源,努力学习!学校将定期对自习室进行检查,对违规的同学将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按照《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处理。
来源 | 校园网
排版 |李畅 王思红
审核 | 校青年新媒体中心
往期精彩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