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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巷一老板在民房里囤了200多箱烟花爆竹!罚!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然而近日,周巷却有一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因明知故犯被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案查处,该案也成为自《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0年)》正式施行后全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内办理的第一起烟花爆竹案件
非正规渠道采购烟花爆竹
全部囤在民房里
每逢新春佳节,许多市民会燃放烟花爆竹庆祝。作为一个从事烟花爆竹销售10多年的零售商,王某十分清楚过节时烟花爆竹紧俏的程度。为抢占商机,他提前购入了一批烟花爆竹,计划将它们囤至春节再对外出售。
不过春节还未至,王某想要大赚一笔的计划已经提前“夭折”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市应急管理局移交,发现王某在店旁的民房内偷偷堆放了200余箱烟花爆竹,而且这些烟花爆竹均只粘贴了流向标、未粘贴防伪标签。
经执法队员调查,王某一共批发了256箱烟花爆竹,全部囤储在民房内。在接受调查时,王某坦诚了其囤货的动机,他之所以要采购这批烟花爆竹,主要是为了在春节时赚取更多的利润。据王某解释,从非正规渠道批发的烟花爆竹每箱比正规产品便宜三四十元,当时他正是被这巨大的销售利润迷花了眼,才选择铤而走险。
烟花爆竹全部没收
店家还被罚款
采购、销售烟花爆竹需合法合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烟花爆竹批发单位、零售经营者切勿效仿王某的侥幸行为,市民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切记选择流向标、防伪标签齐全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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