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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查封,耍赖拖延就没事?有人这样做摊上大事了!
陈某30来岁,从湖北老家来慈打拼多年,在胜山从事布料、服装相关行业。此前,因拖欠货款,陈某被董某诉至慈溪法院。2019年3月8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就该买卖合同纠纷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按照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陈某需于2019年6月15日至2020年1月底分期支付董某货款5万余元。
但是,该民事调解书生效后,陈某对此却不理不睬,连当年6月底的第一期货款都未曾支付。见对方在签下调解书后却毫无履行诚意,董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7月,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提取、划拨陈某名下与需支出货款及相应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等值的财产,并向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陈某履行还款义务,上报个人财产,上交其名下被查封的一辆本田小轿车。
但是,法院只成功为董某执行到862元。之后,陈某对法院执行通知的义务置若罔闻,拒不肯移交虽已被线上查封但仍由其本人在使用的本田轿车,造成法院无法正常执行。过程中甚至搞“失联”,换了号码却没有主动告知法院或相关执行法官。
2020年8月,法院启动程序追究陈某刑事责任,将陈某涉嫌构成拒执罪的相关材料移送公安开展侦查。直到同年12月被公安机关刑事传唤,陈某一度仍不以为然,觉得这事拖着也不要紧,拒绝说出车辆的具体下落。
目前,本案已审结。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陈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