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允许正常适度办理婚丧喜宴!
3月22日,我省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截至3月22日24时,我省现有在院治疗确诊病例2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9例,均由境外输入。
2020年3月23日,我省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为三级,到今天整好一周年。一年来,我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断深化“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机制。截至2021年3月22日,全省已连续279天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疫情“五色图”已连续387天都是“一色图”,浙江“健康码”发码总量达1.47亿张,精密智控指数迭代为7.0版,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持续完善,为夺取防疫高分报表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应看到疫情仍在全球蔓延,人类对新冠病毒仍有许多未知,我们自身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绝没有到可以放松歇口气的时候。新冠肺炎防控是一场阻击战,在相当时段也是一场拉锯战,必须警钟长鸣、不懈发力,慎终如始加强闭环管理,全面巩固“两手硬、两战赢”战略成果。
浙江适当放宽聚集性活动管理
一、科学精准把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防聚集措施。鉴于国内疫情形势总体平稳并持续向好,我省对前阶段就春节春运期间的有关防疫措施作动态调整。疫情低风险地区可进一步正常开放公园、旅游景点、室内外场馆以及宗教场所;商场、超市、宾馆、餐馆、影剧院、网吧、娱乐场所等经营主体在遵照我省《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措施指引》的前提下,可依法依规自主决定经营时间和经营方式;对公共场所接待消费者或访客人数占容纳总量的比例不作全省性统一限制。
坚持突发应急处置和适时动态调整相统一,适当放宽聚集性活动管理。各地各单位在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组织开展各类会议、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销、集会庆典等活动,也允许正常适度办理婚丧喜宴等事宜,但相关活动都需合理控制人员规模;会议等室内聚集性活动超过300人的,应当制定防控方案。国际性会议、会展原则上仍暂缓举办,确有必要的,境外人员一般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会。
虽然现阶段总体趋向于适当调低管控强度,但不应放松重点场所的点穴式防控。出入境口岸、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客运码头等跨区域交通场站,应认真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发热病人闭环管理,确保患者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继续抓好体温测量等校门管控,加强师生因病缺课缺勤病因登记和管理,坚持校园健康总体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在国内疫情风险趋稳可控的情况下,可不要求大中小学、幼儿园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师生进行每日健康申报或打卡。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继续实行测温、亮码准入,实名登记的亲友、志愿者等可入院探望,原则上全程需佩戴口罩。对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的探视人数、次数不作限制,由机构根据设施条件、服务保障能力自行确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防疫措施将因时因势收放。当前仍应倡导公众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一米线”等良好习惯。
境外来浙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措施
调整为“14+7”
二、调整境外来浙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规定。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总体部署,我省对境外来浙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由“14+7+7”调整为“14+7”。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浙江“健康码”红码;对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人员,再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间赋浙江“健康码”黄码;对期满核酸检测阴性的人员,不再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各地不得延长入境人员隔离医学观察期限,不得用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代替居家健康观察。规范入境人员核酸检测机制,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初始、期满和居家健康观察期满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的检测必须由2个以上专业机构进行平行检测。
浙江调整居家健康观察管控措施
对居家健康观察的管控措施予以适当调整,允许相关人员在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外出,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按照“六不”要求切实控制活动范围。即——
不参加聚餐、会展、旅游、培训等聚集性活动; 不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 不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 不进入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室内场馆; 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密闭场所; 非本人就诊需要不进入医疗机构。
为减少风险隐患,在居家健康观察期间倡导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接触和流动,原则上不出所在设区市。
根据对国内疫情形势综合研判,着眼于防控机制的梯度组合,我省同步调整日常健康监测的管控强度,对相关人员赋浙江“健康码”绿码,但要求外出时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在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原则上不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均需保持个人自觉,应每日向社区(村)或单位如实报告体温、症状等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做好个人防护后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全面有序推进春节后
复工复产复学复游
三、全面有序推进春节后复工复产复学复游。我省在春节前率先出台留员工稳生产政策举措,引导一半以上的省外员工留浙过年,并积极推动回乡度假的员工春节后及时返岗。截至2月26日元宵节,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率达90%,产能利用率达78.2%,分别比2019年同期提高7.7个和3.4个百分点;全省餐饮商户营业率达99%,零售商户营业率达98.5%,分别比2019年同期提高6.8个和5.2个百分点。
复学复课始终为社会公众尤其是广大学生家长所关心关注。我省制订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按照分期分批、错时错峰的原则稳步推进复学复课。全省大中小学及幼儿园于3月11日前已全部顺利开学。截至3月22日,全省学生总体报到率达98.1%,其中,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报到率分别达94.1%、99.2%和95.2%,与上学期报到率基本持平。
随着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动态清零,正值万物复苏、春暖花开的时节,人们出游需求回升。1—2月,全省接待国内游客3819.2万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648.3亿元,分别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62.2%和65.9%。我省将进一步倡导省内旅游休闲度假,并在长三角地区联合策划跨区域、主题性文旅产品和精品线路,继续促进旅游消费信心提振,为统筹疫情防控和旅游业有序发展谱写浙江篇章。
现场问答
问:浙江去年以来曾多次向省外派出核酸检测医疗队,帮助当地打赢防疫阻击战。请问目前全省的核酸检测能力怎样?如果省内出现紧急任务,在机制上怎样确保承担大规模应急检测?
答:核酸检测是确保新冠肺炎疫情早发现、早处置的主要技术手段。目前,全省共有485家实验室具有核酸检测能力,其中医院348家、独立实验室42家、疾控机构95家,已完成开设发热门诊的二级以上医院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据统计,全省日核酸检测能力已由去年3月的15万单管样本提升到目前的178万单管样本。假如采用5∶1或10∶1混样技术,能更好地承担大规模应急检测任务。
虽然我省已较长时间未出现本土病例,但疫情防控这根弦却丝毫不能松。按照底线思维,我省制定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预案,规范组织、采样、运输、检测、报告等流程,确保检测人数不超过500万的设区市在2天内完成全员检测,检测人数大于500万的设区市在3—5天内完成全员检测。为此,我省建立了25支核酸检测机动队及4支后备队,每支队伍均配齐相应人员、仪器设备,确保日检测能力达到1万单管样本以上。省内机动队原则上6小时内到位。在推进城市核酸检测基地建设的同时,又在省本级和宁波市建成4个公共检测基地,每个基地日检测能力均在1万单管样本以上。可以说,检测能力的配置坚持全省“一盘棋”,以便更好地发挥资源利用效率。
当然,启动全员检测需要发生聚集性疫情乃至社区传播等特定场景,实施过程中亟需科学划定区域,避免“扩大化”和“一刀切”。按照预案,具体检测将在流调溯源的基础上划定风险区域,再按高、中、低风险等级分类处置。对高风险地区人员及重点人群按1∶1采样检测,对中风险地区人员可视情按1∶1或5∶1采样检测,对低风险地区人员可按10∶1采样检测。总之,要根据风险因素见招拆招,力求包括核酸检测在内的疫情防控措施精准、科学、高效。
问:目前我们对上海航空口岸入境来浙人员采取怎样的管控措施,相关人员在隔离期满后将如何前往省内目的地?
答:上海是我国重要的国际航空口岸,也是我省经航空口岸入境来浙人员的重要来源地。所以大家对这个问题比较关心,我也借此机会作一具体介绍。
目前,我省对境外来浙人员均采取“14+7”健康管理措施,其中,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一般在第一入境点所在城市实施。稍有区别的是,按照长三角地区疫情联防联控、协同处理的要求,上海对目的地为江苏、浙江、安徽的入境人员实行“3+11”分段管理,即前3天在上海隔离,后11天将入境人员闭环转运至苏浙皖隔离。经过综合评估决策,我省自去年7月底以来将相关集中隔离点确定在毗邻上海的嘉兴市。
入境人员在嘉兴完成集中隔离并核酸检测呈阴性的,可以返回省内目的地,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鉴于经过14天集中隔离后总体风险已显著降低,适应常态化防控的需要,目前大多数地区允许相关人员自行前往目的地,但应尽快“点对点”抵达,并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此外,前往舟山市及嘉兴市部分所辖区县的人员,目前采取闭环转运的方式接回。
还要说明的是,对相关人员结束集中隔离自行返回目的地的,将给予24小时的浙江“健康码”绿码窗口期,以方便出行,但途中应严格落实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在返回方式上,建议采取自驾或他人接送,切实减少人员接触范围。在疫情防控方面,“以防万一”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心理防线。
问:我们知道,从3月16日零时起,低风险地区人员可凭健康码“绿码”在全国区域内自由通行。请问我们省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疫情防控措施是不是也要开始松绑?
答:尽管国内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好转,但从世界卫生组织最新的公布数据看,国际疫情仍在持续蔓延,个别国家疫情甚至还在创新高。进口冷链食品的风险点主要在于“物传人”,只要国际上疫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疫情的风险就持续存在,仅今年春节以后,我省就已通过集中监管仓阻断7起阳性进口冷链食品流入市场,共417.6吨。因此,随着天气转暖,非冷链食品的疫情传播风险逐步降低,但疫情通过冷链食品输入仍然是当前疫情防控的最大风险点之一,冷链物防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
下一步进口冷链食品的物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四个不得”。继续按照“没有检验检疫证明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报告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不得上市销售和没有‘冷链食品溯源码’不得上市销售”的“四个不得”的要求,依法依规整治不具备“三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上市流通,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二是巩固“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升级“浙冷链”系统,进一步强化部门间数据对接,对系统积累的大量数据开展大数据分析,及时精准发现各类风险隐患并加以处置。第二道防线——优化省际检查站设置,打通公安和交通部门的道路抓拍和收费数据,根据冷链车辆流量数据合理设置检查站,逐步减少人防,更多地发挥技防的作用,提升检查站运行效能。第三道防线——规范监管仓运行,进一步完善监管仓运行标准,增加日处理能力,强化全省统一调度,方便企业预约,鼓励引导大型企业按照规范标准设立企业仓。三是推进无害化处理保险。省市场监管局联动有关保险公司开发的进口冷链食品无害化处理保险已正式上线。企业可在“浙冷链”系统界面进入监管仓报备页面后,“一键链入”投保平台进行自愿投保,实现进口冷链食品无害化处理“有报即保”、“有损即赔”,为进口冷链食品企业化解经营风险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以上举措,科学有效地常态化做好冷链物防工作,既做到“全受控、无遗漏”,又尽可能减轻企业负担,保证市场供应。
问:近期多家媒体报道“浙冷链”系统,据说已经更新了52个版本了。请问这些更新中有没有方便消费者的内容?
答:为进一步保障进口冷链食品消费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创新升级上线“浙冷链”系统消费端,通过在“浙冷链”系统上加载消费者自主报备模块,实现消费者购买信息登记更加便捷,将原有的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追溯链条上的“浙冷链”系统从监管端、企业端进一步向消费者端延伸。
具体来说,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扫一扫“冷链食品追溯码”即可在查看“三证一码”的同时,根据自身意愿选择填写购买信息。一旦发现涉疫食品流入市场,监管部门可以第一时间查询通知相关消费者,及时召回,主动服务,将疫情传播风险降至最低。
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自由和信息安全。一方面,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填写购买信息。若消费者愿意主动报备相关信息,只需填写购买商品的重量信息,相关数据会被匿名保护在系统中。另一方面,建立严格的网络隔离、漏洞扫描、安全测试等一系列消费者信息安全保护机制,按照“非必须不采集”的原则,即只有在发生进口冷链食品涉疫事件时,监管人员才可根据涉疫线索查询相关信息,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为了消费者的自身安全,我们鼓励消费者扫码购买进口冷链食品。
来源:浙江在线 编辑:林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