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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理工学院 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线上教学实施方案

广东理工〔2020〕6 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 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 见》、《广东省教育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  小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的  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等文件精  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 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线上教学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我校疫情 防控工作精神,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作用,充分利用线上资 源,有效实施在线教学,创新课程教学、作业辅导、考核评价形  式,推动教学工作有序开展,实现学生身心健康和有效学习两不误。
二、教学安排
学校原定2 月 24 日正式上课,现延迟至 3 月 9 日正式开学但不返校,正式开学后,全体学生在接到返校通知之前,不得提前返回学校,学生返校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将顺延原定教学校历,做好调整课程教学计划和顺延暑假的准备安排,合理安排考试时间,确保完成教学任务。
分两个阶段实施教学:
(一)2020 年 3 月 9 日—4 月底(暂定):线上教学阶段。
开学不停课,以线上教学与混合式教学方式开展教学。非毕业班各专业至少安排两门理论课(约 4 学分)的线上教学,每个学生必须修完至少 6 学分(含公共选修课)的理论课程。毕业班学生主要以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为主,同时鼓励自主在线学习  与自己专业相关的课程或通识类课程。教务处将出台线上课程学  分互认的相关办法,学生凭线上课程学习的相关证明可用来顶替 重修课程学分。
(二)2020 年 5 月—7 月中下旬(暂定):线下教学阶段。
学生全部返校后,完成前阶段已开展线上教学课程的线下教学内容,以面授课为主。开展前阶段因各种原因无法实施线上教学的其余课程的教学工作。采取缩减周末时间或压缩暑假时间, 完成所有课程教学任务。
三、各类课程教学安排
(一)理论类课程由任课教师在各大教学平台已经建成的 网络课程中选择确定与自己所授课程一致或相近的课程,或采取 直播、录播、线下自学与线上辅导等多种形式进行线上教学。
(二)公共选修课参照以往学期进行,在超星、智慧树、优课联盟等平台进行学习。本学期暂停我校教师开设的线下公共选修课,公选课全部通过网络课程完成。全校公共选修课选课时间,待教务处另行通知。
(三)实践类课程1、企业综合实习:暂停所有实习、实训活动,由指导教师通过“习柚实习管理平台”发布和调整实习时  间、实习内容、实习任务及考核要求。2、毕业设计(论文):由 指导教师通过“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或利用 QQ、微信等通讯方式指导学生先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部分研究工作, 充分利用知网等平台,查阅相关文献,撰写开题报告、实验方案和论文绪论等。3、体育课:学生在返校前以居家自主锻炼为主,并对所选专项课程进行针对性预习和准备。体育系通过微信公众号、QQ 群等方式向学生推荐学习资源、布置学习任务并进行管理和指导。也可通过《大学公共体育》等慕课,在线学习健康管理、 项目规则、健身方法等相关知识。4、实验课:有条件的实验课可利用已有的虚拟仿真实验开展教学,或者选择“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上的优质虚拟仿真实验课程资源开展教学。对线上资源无法实现教学目标的实验课程,或无法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网络教学的课程,可通过开学后调整教学进程,完成课程教学任务。
四、理论课线上教学要求
(一)前期准备
任课教师进行线上教学资源的遴选、设计与应用,掌握在平 台上开展教学互动、考核评价等教学活动的方法,以保障线上教  学的顺利开展。教师应当根据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课程资源等实际情况,选用适当的教学方式开展在线教学,主要通过以 下几种方式开展教学:
1、借助在线课程资源开展混合式教学:线上自学+线上辅导
选择教育部组织的 22 个在线课程平台免费开放的在线课程2.4 万余门课程、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在线开放课程联盟近 1000 门课程,选择引入同类学科专业、相同或相似课程名称、能达到我校教学要求的优质在线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组织学生线上自学, 教师通过QQ 群、微信群、电子邮件等方式开展线上考勤、指导、讨论、辅导答疑、作业布置、考核评价等教学活动。
2、在线直播教学:线上直播+线上辅导
利用在线平台的远程直播功能,或者网上视频会议系统、QQ 群视频直播软件,开展线上直播授课、布置作业、讨论答疑等。  任课教师采取在线直播教学的,需确定直播时间、授课前预习要 求、考核要求等,并于教学前至少一周通知学生。
3、智慧工具辅助教学:线上录播+自主学习+线上辅导
利用智慧教学工具如学习通、雨课堂、墨课堂、知道 APP、钉钉、QQ 群、微信群等即时录制授课视频,上传授课 PPT、教案、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视频、电子书、期刊、论文、题库等教学资料,供学生在线自主学习,按照教学安排开展线上答疑、作业布置和修改、讨论等。
4、利用线下资源开课:线下自学+线上辅导
不具备线上教学实施条件且无相应课程资源平台的,教师应 事先将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课件(PPT)、电子教材、练习 题、作业、参考资料等教学资源及学习要求等发给学生,并通过QQ 群、微信群等方式开展考勤、学习指导、在线讨论、辅导答疑、作业布置、作业检查、考核评价等教学活动。
(二)教学组织与实施
1、确定线上教学课程(2 月 26 日前)
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本学期所开课程(附件 1)组织教师选择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及教学资源(附件 2),确定各专业理论课线上教学方案。各任课教师围绕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规划课程线 上(返校前)、线下(返校后)的教学内容和学时分配,制定教 学进度表、考核方案和成绩评定方案,做好该时段线上开课的课 前准备。2 月 26 日前,各专业课任课教师完成开学后至少 8 周的线上课程教学方案,并按相关要求交课程所属单位审核,单位汇 总后于 2 月 28 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公共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方案由公共课开课部门统一报送。
2、授课培训
各教学单位或教务处联系相关课程平台,组织开展教师信息 化教学能力提升线上教学培训(通知另发),各教学单位通知并 督促任课教师积极参加线上培训。
3、前期准备与测试(2 月 28 至 3 月 6 日)
开课前需完成在线选课和线上班群组建。教务处汇总各教学 单位所有课程网络教学方案后,与相关在线课程平台做好选课对  接,组织各教学单位做好平台账号设置、线上班级组建、学生选  课数据导入等准备工作。学生辅导员要积极协助各门课程主讲教 师建设课程教学QQ 群,及时联系到课堂教学班的每一位学生。
4、教师开展线上教学(3 月 9 日起)
课前:发布授课公告。至少提前 3 天告知学生该门课的授课计划、授课进度、教学任务和教学要求。选课学生应在线上上课前自学完成教师布置的教学任务,包括观看慕课、自学课件、自测题等。
课中:开展线上直播教学或线上集中辅导。及时跟踪学生的学习进度,关注学生的反馈情况,每周至少组织 2 次在线研讨、答疑。上直播课的时间应按既定课表限定的时段正常授课,以免造成不同课程之间的冲突。
课后:形成过程性教学、学习、考核记录。教师必须严格课程成绩考核,综合学生学习时长、讨论参与、资料阅读、留言反馈、作业提交等数据,多维度对学生学习成效进行评价,并形成详细记录,以此作为教学检查佐证材料。
五、相关工作要求
全校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全力保障教学有序高效开展,具体分工及职责如下:
(一)教务处
1、负责线上教学整体组织工作;
2、制定线上教学工作方案以及相关通知并加强宣传;
3、广泛收集各级各类适用远程教学的优质教学资源信息,积极与相关课程教学平台协调联系,确保所有线上开课信息和选课名单准确对接到各网络教学平台;
4、组织线上教学的质量监控与过程管理。采取随机网上听课、组织学生进行网上评教等方式对教学过程、教学效果进行质量监控。
(二)各教学单位
1、要强化教学服务与管理。要组建包括由院系领导、教务员、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辅导员组成的教学工作保障团队。组织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在线教学的相关操作流程,确保网上教学顺利开展。
2、要制定本单位的线上教学实施方案。根据学校工作方案,落实各大平台现有资源与本单位需开课程对接情况,确保各专业至少安排两门课程准时进行线上教学。协助任课教师制定线上课程教学方案,对在线教学期间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跟踪。
3、要指定辅导员负责联系学生。协助所在学生班任课教师建立课程教学班级 QQ 群或微信群,确保调整后的教学安排及要求能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班级及每一位学生。
4、要教育师生在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及其他线上教学方式开展教学活动过程中,一定要树立知识产权意识、网络安全意识,尤其注意意识形态安全、个人隐私安全。各单位党总支要对教师上传的相关教学资源、教师开展的在线直播课程进行审核,确保无危害国家安全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在线教学质量监控。
(三)任课教师
1、要积极改变传统课堂教学模式,认真设计线上教学方案,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鼓励学生自主学习。要做足线上教学准备工作,提供教学资料,包括课程录像,参考资料、作业、测验等,并提供辅导、答疑,主持讨论等服务,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教学活动。

2、要改革课程考核评价方式。要科学设计课程考核内容和方式,强化以综合素养和能力培养为主的评价导向,实行多形式学习成绩的考核。要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开展线上测验、作业、讨论等教学活动,形成详细的过程性考核记录,要增加学生自主学习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比重,原则上平时考核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比例不低于 40%。

(四)职能部门
信息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为线上教学方案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持。对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线上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尽力协助解决。
六、相关事宜
(一)学校会根据疫情动态及上级要求,调整本教学工作方案,请关注学校相关通知;本教学工作方案适用于全校本专科学生。
(二)与教学相关工作联系人及方式:
各院系将线上教学工作方案发至邮箱
(三)附件
附件 1:各教学单位本学期所开课程汇总表;
附件 2:各在线课程平台基本信息。
(附件不随通知印发)

广东理工学院

2020 年 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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