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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仙游党员干部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指导标准出台!

2017-12-26 仙游广播电视台

关于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

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坚决制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仙游县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任务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移风易俗工作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争做婚事新办、喜事省办、丧事简办、神事禁办的表率,为群众树标杆。广泛宣传和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及身边群众自觉抵制婚丧喜庆事宜中大操大办、炫富攀比、天价彩礼、封建迷信、薄养厚葬等陈规陋习,积极培育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文化兴”的新时代美丽新仙游作贡献。


二、适用对象和范围

   (一)对象:全县所有党员、干部。

   (二)范围: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党员或干部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含直系血亲、拟制血亲)的婚事、丧事、寿庆、升学、乔迁新居等事宜。


三、指导标准

   (一)婚事新办。婚事操办酒席桌数不超过20桌(每桌10人),缩小婚宴的规模和档次,不变通和连续摆席,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上名烟名酒。不借机敛财,不邀请非亲人员,不收受非亲人员的礼金礼物,不参与非亲人员宴席。减少婚车数量。提倡不要聘金,若要聘金低于本乡镇平均线;媒人不收佣金,甘当红娘。

   (二)喜事省办。操办寿庆酒席桌数不超过8桌(每桌10人),不上高档菜肴,不上名烟名酒,不发红包。提倡集体做寿,桌数人员不超过标准的80%。严格落实20个不准规定,小孩满月、升学、生日、乔迁等喜事和元宵、尾牙、头福等节日做到小办、廉办或不办。

   (三)葬事简办。树立厚养薄葬观念,丧事不乱散纸钱,不请乐队,不播放高音乐曲,不妨碍公共秩序,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控制送丧规模,出殡车辆不超过3辆,不影响交通秩序。严格实施火化,不装棺再葬,将骨灰存入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提倡生态安葬。丧期不超过三天,参与人员用便餐,不搞宴席。

   (四)神事禁办。树立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观念,禁止在婚丧喜庆时搞封建迷信活动。

   (五)鞭炮少放。春节期间拜年、寿庆少放、不放鞭炮。婚丧喜庆等不得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礼炮。禁炮区禁止燃放鞭炮,可燃放区少放、不放鞭炮。


四、严格履行监督程序责任

   (一)操办婚丧事宜要严格履行报备程序。操办婚礼事宜于10个工作日前填报《事前报告单》,并签订承诺书;事后一周之内填报《事后报告单》。操办丧事实行事时口头报告操办时间、地点、邀请范围及人数等情况,事后一周之内填报《情况报告单》。按干部管理权限要求,向所在党委(党组)和同级纪委或派出(驻)纪工委(纪检组)报备。

    (二) 各级党组织要把解决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作为移风易俗树新风、净化社会风气的切入点,加大教育管理监督的力度,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村风社风。要建立并严格实施操办婚丧事宜的报告制、承诺制、谈话提醒制和公示制,严格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行为,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三)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主动出击,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严厉惩治心存侥幸、顶风违纪问题。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力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坚决遏制大操大办婚丧事宜歪风。

   1. 责任追究情形。按照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具体情形实施责任追究。一是领导责任追究情形:因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或直接管辖部门和单位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二是直接责任追究情形: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不部署、不执行或落实不力;对违纪违规行为放任纵容、袒护包庇、瞒案不报或压案不查的。三是监督责任追究情形:未按照规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教育、监督、管理不力,对违纪违规行为未及时发现、纠正处理的。

   2. 责任追究方式。一是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情节较重,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中共仙游县纪委负责解释。


《仙游先锋》栏目由

中共仙游县委组织部与仙游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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