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视频曝光!仙游多家餐饮店被处罚!还有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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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日,《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仙游县城市管理局成立了莆田市首支环境卫生综合执法队,切实提升了我县城区环境卫生面貌。仙游县城市管理局在此基础上,日前再推出“智慧+环卫执法”模式。具体情况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执法人员介绍,为着力解决一些环境卫生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取证难、处理难等问题,县城市管理局积极探索“智慧+环卫执法”新模式。
仙游县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综合执法队负责人 吴宗宁
借助我局智慧城管中心监控平台,该平台共享公安交警部门监控探头资源,由智慧城管中心监控抓拍我县城区内乱倒垃圾、乱倒污水、道路滴洒漏等涉及环境卫生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我队工作人员根据相关监控视频证据溯源寻查涉及的单位、商家、个人、车辆等当事人,对当事人先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当事人及时整改并签署遵守环境卫生法律法规承诺书,针对逾期不整改、违法情节严重或者出现两次以上违规的行为,依据《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等处理。
至目前,“智慧+环卫执法”模式启用以来,共要求当事人签订承诺书189份、立案查处案件355起、罚款金额10.2万元。
1、陈某某于2021年7月15日在鲤城街道城中路路段,乱倒生活垃圾的行为,违反了《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2条和37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2、仙游县某保洁公司小勾臂车于2021年7月20日在仙游县鲤南镇兴安路路段,运输生活垃圾过程中未采取覆盖、密闭,造成沿途遗撒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10条和30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3、陈某某于2021年7月21日在鲤城街道迎勋路路段,乱倒生活垃圾的行为,违反了《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2条和37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4、王某某于2021年7月23日在鲤城街道鲤洪路路段,在公共道路冲洗车辆的行为,违反了《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3条和37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5、黄某某于2021年7月22日在鲤城街道木兰路路段,乱倒污水的行为,违反了《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2条和37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6、陈某某于2021年7月28日,在鲤城街道鲤西路路段,乱倒生活垃圾的行为,违反了《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2条和37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7、林某某于2021年8月1日,在鲤城街道城中路路段乱倒生活垃圾的行为,违反了《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2条和37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8、程某于2021年7月31日,在鲤城街道胜利路路段乱倒污水的行为,违反了《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2条和37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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