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陕西西安疫情仍处于发病高峰,形势十分严峻复杂。随着元旦、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和聚集性增加,疫情防控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落实主动报备措施。请境外、12月4日以来从西安市入(返)仙人员或有西安市旅居史的人员以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入(返)仙人员、与有本地病例所在城市的低风险地区入(返)仙人员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组)、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报告,配合属地政府落实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外省回仙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相关的旅居史及接触史。二、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聚集性宗教活动、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提倡家庭聚会聚餐等不超过10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批,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做到个人防护的同时,积极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若出现以下未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七大行为(见附件1),公安机关等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鼓励监督举报。全县广大群众若发现境外非法入仙、隐瞒境外旅居史的入境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务工、非法居留”的外籍人员、境外和国内重点地区(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上级部署要求调整范围)返仙人员不主动报备、未纳入排查管控的、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经过情况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3000元的奖励。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1.鲤城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0594-82923302.鲤南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594-82925263.赖店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594-86901034.盖尾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594-70900515.郊尾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594-73962016.枫亭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594-7695338、76934057.园庄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594-78900108.榜头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594-77960039.钟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594-729001110.游洋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594-719001211.石苍乡疫情防控指挥部:0594-729406212.龙华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594-819106113.书峰乡疫情防控指挥部:0594-809446114.社硎乡疫情防控指挥部:0594-672009915.菜溪乡疫情防控指挥部:0594-869410016.大济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594-809010317.度尾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594-889265218.西苑乡疫情防控指挥部:0594-719402019.仙游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594-8161669未落实疫情防控的七大常见行为
1.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
2.出入小区、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拒不配合开展体温监测、不按规定“扫码亮码”。
3.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外出、聚集;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4.拒不服从疫情防控部门采取的防控措施,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检查站(点);不按规定报告,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故意编造、传播疫情有关的谣言,谎报疫情、警情;故意泄露、传播阳性感染者、病原携带者个人隐私。
5.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医疗救护人员、防疫人员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殴打、侮辱、威胁医务人员及服务保障人员,扰乱医疗机构及隔离观察点正常秩序。
6.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疫情传播;在各类场所中发现的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在原地等候处置,不遵守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健康监测规定。
7.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期间违规接触其他人员,或者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范严格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进行外出活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规定组织、参加打麻将、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规范就诊就医。
来源:仙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