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国企职工工资会涨吗?权威回应来了......

2018-04-19 长沙观察

4月16日,国新办举行一季度央企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就国有企业工资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那么,国企职工工资会涨吗?和记者一起来了解。

国资委:把工资内部分配权交给企业

4月16日,彭华岗提到,过去每到开年,国企普遍关注国资委对于一家国企全年工资总额的管理和调控。现在,国资委“要把工资总额的企业内部分配权真正交给企业”。

 

他表示,“这几年我们也一直在研究薪酬改革、企业工资总额的管理,可能这是企业比较关注的问题,研究过程中,我们也会和企业讨论。” 

 

下一步,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将进行分类管理。

对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一类企业,工资总额完全实行备案制,由企业董事会自主决定。

对于商业二类企业或者公益类企业,工资总额将实行核准制的管理。

 

据彭华岗介绍,近几年,一些改革的措施已经在企业很好地发挥了效果,在企业内部通过三项制度改革等措施,既调动了职工积极性,也促进了企业发展。



新闻链接:


建立国有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


《意见》指出,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要建立健全同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同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完善国有企业薪酬分配机制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

企业内部的薪酬分配权是企业的法定权利,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完善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既符合企业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分配机制。


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推进全员绩效考核,以业绩为导向,科学评价不同岗位员工的贡献,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和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


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人社部:尽快出台实施意见

 2017年12月28日,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要尽快出台实施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意见,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开展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


(来源:工人日报)

编辑:文武

大家都在看

以公务员等重点人群为突破口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一个《意见》

揭秘省委巡视组:“利剑”是这样炼成的!


注:如需转载,请与观察君(ID:hncstv)取得联系。任何媒介转载须注明来自微信号“长沙观察”

觉得不错请点赞分享@长沙观察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