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 疫情期间,如何设计和疫情相关的项目
本文导语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包括基金会在内的许多公益组织积极响应,在捐款捐物、物流保障、关爱医护人员等抗疫一线任务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随着支援活动的开展,媒体和公众也关注到在此次疫情应对中,公益组织仍有很多方面需要改进和完善,包括资源、信息的协同管理,对疫情发展趋势的预判,行动的有效性和有序、合规运作等。近日于公益慈善领域引发舆论普遍关注的事件也都与慈善组织的合法、合规运作息息相关,诸多领域的专家对这些事件进行了宏观、准确的分析。事实上,明确的法律条文,在落实到具体的实际工作中时却让公益组织的管理者、执行者感到无从下手。
在此背景下,中致社会发展促进中心、北京致诚社会组织矛盾调处与研究中心、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联合推出了此系列课程,主讲律师将严格依据国家明确规定的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基金会实务工作中的需要进行讲解。本次课程共分为六讲,分别从款物捐赠、项目设计、规范用工、志愿服务、疫情过后法律协议的处理等方面提供详细的指引。
——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副秘书长谭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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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 三 / 讲
疫情期间,基金会如何设计和疫情相关的项目
本讲内容提示
1. 基金会应该如何结合自身的专业,规范合规的设计出符合自身专业的疫情相关公益项目?
2. 基金会公益项目设计要注意什么要点?
3. 公益项目设计出来后,如何规范的执行?
4. 公益项目传播过程要注意什么?
01
基金会如何结合自己的业务范围
开展公益项目?
疫情期间,整个社会需要的不仅仅是口罩,作为基金会应该寻找和找到更多的社会问题,这样才能体现出第三部门在整个社会治理的价值。
首先,在疫情期间,口罩、防护服等医疗物资的募集存在一定现实阻力,基金会和慈善组织在开展公益项目时面临着压力,例如物资供应渠道的遴选、物资质量安全的保障等。其次,此次疫情的影响必然具有一定的持续性。疫情过后,包括残障人士、留守儿童、孤寡老人、贫困家庭等在内社会弱势群体都需要一段期间内持续性、专业性的帮助,物资的充足并非绝对代表疫情影响的清零。
因此,文化、教育、艺术、环保等类别的基金会也并非完全无用武之地,应结合自身的业务范围来设计合理、需要需求的公益项目。
案例展示 / Case study
例1: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发起医疗垃圾回收项目,主要解决医院在疫情期间医疗垃圾的回收处理问题。
例2:浙江湖畔魔豆基金会“抗疫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解决紧急阶段疫情定点医院相关医护人员和特殊医护人员家属的餐饮及生活保障等问题。
例3:北京市晓更助残基金会发起,整合各地家长组织、家长小组及其他合作单位,推动建立“特殊需求困难家庭疫情期间紧急救助网络”为心智障碍家庭提供服务项目。
例4:北京感恩公益基金会发起的“守护者后盾行动”,所有因公参加 2020 年抗击新型肺炎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务人员、检疫人员、媒体记者等,如果在救援中致病、致残甚至不幸殉职,都将获得援助。
02
基金会设计公益项目的底线原则
1
非营利性
2
公益性
非营利性
非营利性法人的概念:《民法总则》第八十七条规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非营利性的要求
投入者、机构本身不享有财产所有权,所有财产为社会公共财产。
发起人、理事会、员工等不得分红和分配,全部财产用于机构发展。
机构或项目有剩余财产的转给宗旨相同或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
慈善组织的非营利性,要求机构成员不得分红或变相的分红分配;也因为非营利性原则,要求慈善组织要组建理事会,要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并享有国家政策优惠,享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为此,基金会在涉及公益项目时要遵循非营利性原则,切实考虑项目成本,合理设计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
公益性:公共性、有益性、必要性(读者可继续阅读后文“公益性判断的原则”)
03
基金会如何设计并执行好公益项目?
调研真实的社会需求,形成社会需求报告;
秘书处、理事会线上讨论,整合资源,设立项目;
做好合作方、项目参与方的基本信息调研(通过企查查、社会组织动态等平台进行合作方的背景调查)
制定出来可操作性的、公平公正的受益人或受益群体的遴选标准;
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结项时做好项目评估。
如何做好信息公开 / Information disclosure
真实、完整、及时;
以全面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的不得公开;
注意保护、不侵犯知识产权。
04
基金会如何做疫情项目的公益性判断?
首先,为什么公益性判断很重要?
基金会作为慈善组织,审慎判断慈善活动的公益性,是对捐赠企业负责,对公益行业负责,更是对社会公共财产负责。以下例予以说明:
案例说明 / Case study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假设,企业年度利润为100万元:
不捐赠时:
企业所得税100×25%=25万元
税后利润100-25=75万元
公益捐赠12万时:
企业所得税(100-12)×25%=22万元
税后利润100-22-12=68万元
相对于不捐赠时,企业利润只减少了9万元,而所得税同时减少了3万元。
因此,企业捐赠的12万元中,实质上为企业捐赠9万元,国家(我们所有人)捐赠3万元。
(感谢胡绵鹏老师的例子)
其次,公益性判断的原则。
第一,公共性。受益群体是社会不特定多数人,也可以是特定领域或范围的人群,不能是与捐赠人和慈善组织存在利害关系的人。
全国人大法工委《慈善法释义》第8页:慈善活动的性质。一是自愿;二是公益性,即应当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是为社会不特 定多数人的利益。
全国人大法工委《慈善法释义》第116页: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指定特定领域或范围内的主体作为受益人,但受益人不能是与捐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否则就背离了慈善性质。
第二,有益性。指可以让受益人获得收益,不能伤害受益人,不能于受害人而言无价值。
《慈善法》第三十六条,捐赠人捐赠的实物应当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
《志愿服务条例》第十六条,开展专业志愿服务活动,应当执行国家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标准和规程。法律、行政法规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职业资格要求的,志愿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
第三,必要性。主要帮助凭自己的能力难以脱困或继续获得帮助的人,主要关注现有的商业模式尚未解决或难以覆盖的社会问题。
全国人大法工委《慈善法释义》第102页:受益人主要是指在经济或者生活上陷入困境、凭自己的能力难以脱困,或者遇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损害、急需获得社会帮助的人。
案例分析 / Case study
例1:把口罩交给建筑公司用于修建疫情临时医院的建筑工人防护。
判断要点:公益性的判断,即建筑公司参见临时医院是否是无偿的公益行为。
例2:给参加疫情抗击行动的志愿者发放补贴。
判断要点:必要性的判断,即补贴是否用于填补志愿者必须的工作成本。
例3:给定点医院中参与新冠肺炎治疗的医生发放奖励金。
判断要点:必要性的判断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医生履行的是本职工作,医生已经取得了工资、加班费、国家特别安排的绩效补贴。
讨论:获得额外的奖励事实上的确可以起到激励医生的作用,且有助于社会上加强对医生职业群体的尊重。在当前情况下,这种作用是否可以认为是必要的?欢迎大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