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止于智者】你了解网络犯罪谣言吗?
信息如织的网络时代
真相与虚构
仅一线之隔
通过虚假表演
在网络直播间编造传播
“网络犯罪谣言"的行为
屡见不鲜
直播现场真假难辨
绑架?活埋?
是真意还是演技?
到底谁是幕后操盘手?
虚拟世界里
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目标
……
不担心别焦虑
首都网警带你
识破“网络犯罪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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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谣言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都网警提示
谣言止于智者
责任始于指尖
警惕网络陷阱
传递真实拒绝谣言
面对网络谣言时
请大家保持理性冷静
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责任编辑:琳子
【2024-08-1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