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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界常识l网购商品被别人拿走;喝酒骑电动车是否酒驾;KTV不让我带酒水;抚养费是否可增加;一房两卖,房子给谁

2016-03-16 精神痞子 律界欧途欧


律界常识,是“律界欧途欧”平台根据每天当事人的咨询及律师的精巧解答,编辑出来的律师实战经验,以供诸位在生活中参考:


1.网购物品被他人冒领,怎么办?

现在的快递小哥都懒了,很多时候不把快递送到家里。于是,我经常替媳妇去家门口拿快递,而他们存放的位置多是在门口的超市,散落一地,也没人管理,貌似谁都可以轻易拿走。


A、那么,自己的快递,被别人拿走了,怎么办?

卖家的行为构成违约,你有权要求卖家赔偿。因为你已经支付了货款,却没有收到货物。


B、那么,我们能不能向快递公司主张索赔呢?

不能。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虽然丢失货物的责任在快递公司,但我们并不能要求快递公司对其损失进行赔偿,因为我们和快递公司之间没有合同关系。


C、卖家不给钱,我们在哪里的法院起诉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我们可以选择卖家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九条的规定,购销合同双方在合同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位合同履行地。网购的时候若是包邮,那么货物送达地就是我们家喽,所以完全可以选择我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若运输的方式不是卖家包邮,而是自付邮费,则案件的管辖就会发生变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九条的规定,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位合同履行地。而自付邮费则属于我们自己提货,合同履行地也为卖家所在地。我们维权就只能选择卖方所在地。所以,包邮对我们维权才是最有利的。


2.喝酒后骑电动车算不算酒驾?

很多人现在长知识了,喝酒的时候不开车了,问他怎么来的,他得意洋洋的说骑电动车。那么喝酒后骑电动车算不算酒驾呢?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电动自行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中,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看到没,一个是电动车的“体重”,一个是“速度”,如果超标,你又喝酒,那么就是酒驾。


3.KTV“谢绝自带酒水”合法吗?

去KTV嗨皮的不一定都是有钱人,尤其像我这种想去嗨皮又想省钱的主儿,总想自己捎带点酒进去,可被KTV以“谢绝自带酒水”赶出来了。那么他们这种规定合法吗?


不合法,绝对是霸王条款。2015年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在餐饮经营者提供服务时遭遇霸王条款产生纠纷,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捍卫自身权益。当然了,在《合同法》中,这个也属于“店堂告示”类的,是“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免除自身主要责任”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4、抚养费的数额经法院判决之后,是不是不能再要求增加了?

不是的,别看经过了法院判决,也是可以要求增加的。《婚姻法》第37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审判实践中,当子女有正当理由请求父母增加抚养费时,比如原定的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或者因为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法院会在综合考虑各方因素的基础上,对抚养费的数额进行适当的增加。


5.遇到一房两卖,谁该得到房子?

之所以发生一房二卖,很多是因为在合同签订后但未过户前,房价大幅增长或房主认为原来卖少了,与买方协商想加价又无法达成一致。卖方想解约,买方又不同意。 卖方就干脆直接把房产再卖给他人,想以这个行为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以达到解约的目的,甚至觉得多卖些钱,承担了违约金也合算。


房子只有一套,如果买方都主张要房,最终得到房产的只能是一个买方,法律上该支持哪一个买方呢?一般支持的顺序是这样的:


A、 优先履行已经办理产权登记的买卖合同。

房屋属于不动产,按《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确定其归属,如果几份买卖合同中,有一份不但签订且已经过户完毕,无特殊情况,应优先履行该份合同。

 

B、均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支持优先合法占有的一方。

各份合同均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如果有一方已合法占有房屋,一般应认定履行已合法占有房屋那一方的买卖合同。记得哦,买房的时候,一定要先住进去。

 

C、既未过户,也均未实际占有,综合考虑决定。

各份合同均未办理过户,也均未交付、占有。则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确定应履行的合同:实际付款数额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各种因素,公平合理地予以认定。

 

比如办网签公示的通常优于未办理网签的;支付全款的通常优先于只付很少款项的;合同成立在先通常优于成立在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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