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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多县区发布紧急提醒!

直播洛阳 老贾播报 2022-09-17

重磅消息

事关疫情防控

伊川、偃师、洛宁发布最新通告

赶紧一起来看看

伊川

最新来(返)伊政策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频发、波及范围广、涉及人群复杂,我县疫情输入风险不断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护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伊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推送“伊川县疫情防控返乡登记”二维码,共同助力疫情防控工作。请您如实填报并提交《伊川县返乡人员登记表》,我们将对您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谢谢您的配合!




伊川县省外返回人员管控政策所有境外来(返)伊人员、省外来(返)伊人员、有市域外旅居史的来(返)伊人员,要提前3天向返伊目的地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备信息。入伊时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入洛人员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入洛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伊后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1、对境外来(返)伊人员,坚持点对点闭环转运,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2、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来(返)伊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3、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县级)旅居史的来(返)伊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4、对有省外旅居史的来(返)伊人人员,入伊时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居住地后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与上次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居家健康监测14天,解除居家健康监测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5、对有省内市域外旅居史的来(返)伊人人员,入伊时必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居住地后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与上次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居家健康监测14天,解除居家健康监测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管控政策根据需要动态调整,最新政策请咨询各乡镇(街道)疫情指挥部。


联系方式如下:


伊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9-68369659

城关:0379-69369282

河滨:0379-68355003

鸦岭:0379-68521003

高山:0379-68510003

平等:0379-68541003

吕店:0379-68551003

鸣皋:0379-68578003

酒后:0379-68491003

葛寨:0379-68531003

彭婆:0379-68562003

江左:0379-68591003

半坡:0379-68592003

白沙:0379-68501003

水寨:0379-68441003

白元:0379-68467003


倡导非必要不离伊、非必要不返伊、非必要不前往涉疫重点地区,确需返伊的,进行返乡报备或扫描“伊川县疫情防控返乡登记”二维码登记,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或单位、宾馆酒店进行报备,抵伊后配合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偃师


偃师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愈加严峻复杂,截至3月19日9时全国有30个高风险地区、407个中风险地区,加之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染性更强、传播速度更快、隐匿性更强,我区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范输入风险,全力保障居民健康,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控人员流动,倡导就地工作生活


近期,请大家非必要不流动、非必要不离偃,禁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做表率,严格落实离洛审批报备制度,暂停批准工作人员前往涉疫重点地区。确需出行的,务必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报备,同时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出行期间要加强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清明节是返乡人员流动高峰期,人群聚集将增大感染病毒风险,提倡外出人员非必要不返乡,降低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风险。主动劝导身在外地的亲人不返乡祭扫。


二、返乡主动报备,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1、全区所有村(社区)、小区、单位要加强疫情防控卡口值班值守工作,落实横幅、公告、小喇叭等宣传措施;做好外来人员排查登记工作,督促进出村(社区)、小区、单位人员落实戴口罩、扫场所码、测体温等“三个一”防控措施。


2、洛阳市域外来(返)偃人员,需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或单位、酒店报备,可进入“偃师融媒”公众号,点击“返偃报备”进行网上报备。


入偃时需出具48小时内(省内市外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偃后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入偃时无入偃前48小时内(省内市外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入偃后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结果未出前,不得参与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乘坐交通工具,并于48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3、中高风险地区或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偃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


4、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偃人员,落实“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5、近14日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或有疫情发生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旅居史的来(返)偃人员,入偃后落实“三天两检”管控措施。


6、境外返回人员,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严格实行点对点闭环转运和市级集中隔离点单人单间隔离,实施累计不少于“21天的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


三、严控人员聚集,倡导移风易俗


坚持“非必要不举办”。非经贸类活动一律暂时停办。经贸类活动,减少现场参加人员,缩短活动时间,在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重在实效。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活动举办单位(主办、承办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坚持分级管理,线下活动“一事一报”。单场次50人以上活动由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初审同意后报区级审批、100人以上活动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初审同意后报市级审批、500人以上活动由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初审同意后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备案)。活动主办方要在活动举办前10个工作日按程序申报,未经审批(备案)的线下活动一律不得开展。


即日起,暂时关闭全区图书馆、博物馆、规划馆、文化馆、城市书房、农家书屋、社区活动室、棋牌室、老年活动中心、KTV、网吧、影剧院、文化娱乐场所、酒吧、洗浴中心、宗教活动场所等非生产生活必要性场所。严格落实景区景点、公共场馆“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室外不得超过承载量的75%,室内不得超过承载量的50%。


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确需举办的,请提前3天向举办地所在村(社区)报备,严格控制现场人员数量,承办宴会不超过5桌(每桌不超过10人)。尽量减少家庭聚会,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


对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落实核酸必查、行程必验、身份必录、体温必测、消毒必做、突发必处的“六必”要求。镇(街道)、村(社区)和行业部门要加强对聚集性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


四、加强重点场所管控,织密防控网络


景区景点、宾馆酒店、民宿、洗浴中心等具备留宿功能的场所,查验省外来(返)偃人员48小时内(省内市外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场所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宾馆酒店、车站、农贸市场、学校、建筑工地等人员聚集场所要严格落实“三个一”(戴口罩、扫场所码、测体温)、日常清洁和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对体温、场所码异常人员和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人员,立即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公共场所内人员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对拒不佩戴口罩的人员,拒绝其进入公共场所。社区要按照无疫小区的要求,强化网格化管理,主动排查有市域外旅居史的来(返)偃人员,落实好信息登记、场所码查验、核酸检测证明查验等防控措施。


各单位(场所)要认真落实法人主体责任,做到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应急预案、有预留隔离场所;落实好员工行踪管理、健康监测等措施。密闭公共场所须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在醒目位置摆放或悬挂疫情防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示牌,上岗员工必须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属于按照行业、岗位和场景划分的27类重点人员,严格按照核酸检测的频次要求,按期开展核酸检测工作。


五、做好疫苗接种,筑牢免疫屏障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未接种的尽快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尽快接受加强免疫;3-11岁无接种禁忌儿童未完成两针免疫的应尽快完成全程免疫。60岁以上老人为易感人群,无明显接种禁忌的,应尽快接种。


六、加强个人防护,提高防控意识


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和扫场所码,坚持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分餐制、用公筷、一米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非必须不购买进口商品特别是进口冷链(冷冻)商品。倡导外卖、快递无接触服务。如出现头疼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切勿自行诊治,请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主动告知旅居史,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偃师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022年3月19日




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一)瞒报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旅居史、新冠感染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


(二)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返(来)偃未及时报告或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人员。


(三)未按要求严格执行居家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私自外出活动的相关重点人员。


(四)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个体诊所、卫生室。


(五)举办50人以上活动、聚会或宴会未报备的单位和个人,或承办未报备的活动、聚会或宴会的单位或场所。


(六)售卖退热药品的各类药店。


(七)省外返(来)偃未报备、未做核酸的人员。


二、举报方式


如发现上述情况,广大群众可如实将被举报对象姓名、身份信息、现详细居住地址,单位、医疗机构、药店、宾馆、饭店名称及地址等信息报告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举报电话:69699738。


三、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只奖励首位举报人。


(一)举报未主动报备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人员的,私自接纳、容留上述人员隐瞒不报的,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给予500元奖励。


(二)举报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违规诊治发热患者的,或举报药店售卖退热药品的,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给予500元奖励。


(三)举报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接者等有密切接触史未报告的;违反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规定,居家隔离期间出入公共场所、参与聚集性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给予1000元奖励。


(四)举报举办50人以上活动、聚会或宴会未报备的单位和个人,或举报承办未报备的活动、聚会或宴会的单位或场所,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给予500元奖励。


(五)举报省外返(来)偃未报备、未做核酸人员的,经核实给予100元奖励。


(六)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室)每报告转诊一名发热患者,给予该村卫生室或个体诊所50元奖励。


四、相关要求


(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如实详细记录举报信息,并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


(三)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人员,根据违规违法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另行通知。


偃师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洛宁


洛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管理相关工作的

通  告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愈加严峻复杂。截至3月19日16时,全国共有30个高风险地区和406个中风险地区,加之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染性更强、传播速度更快、隐匿性更深等特点,风险程度持续加大,急需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警惕,加强个人防范。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如下:


一、主动落实报备


所有计划来(返)宁人员,请提前3天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进行报备。入宁时,需持24小时(省外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宁后,应在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或入住酒店报告,积极配合属地乡(镇)政府落实健康管理措施,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可疑症状,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市外省内来(返)宁人员应于24小时内再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省外来(返)宁人员应于72小时内再主动进行2次核酸检测(三天两检),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结果未明确前,非必要不外出。14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或与媒体公布感染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行程轨迹有交集或与有疫情发生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好核酸证明查验、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严控聚集性活动


非经贸类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一律暂时停办。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承办宴会不超过5桌(每桌不超过10人);举办50人以上活动应按程序逐级报批,经批准后方可举办。


三、减少人员流动


非必要不离宁,非必要不返宁,避免跨省、市、县流动;如确需出行的请及时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国务院客户端”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措施,时刻关注自身健康状态,做好个人防护。清明节是返乡人员流动高峰期,人群聚集将增大感染病毒风险。请主动劝导身在外地的亲人不返乡祭扫,倡导踏青遥祭、植树绿化、网上祭祀等文明、环保、自然的祭祀方式,降低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风险。


四、严格公共场所管理


2022年3月19日起,全县辖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歌舞娱乐场所(KTV)、游艺娱乐场所、城市书屋、电影院、健身房、足疗店、按摩店、棋牌室、酒吧和宗教场所等人员聚集、密闭场所暂时关闭,避免人员聚集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具体开放时间,视疫情发展形势待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医疗机构、商场超市、旅游景区、餐饮机构、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认真落实扫场所码、行程码,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以及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五、强化快递邮件安全管理


近期,非必要不邮购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物品。在收发邮件快递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喷洒医用酒精进行表面消毒,拆除包装后立即洗手或消毒。选购、加工冷链食品时,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要生熟分开、煮熟煮透,并做好手部卫生。


六、加强个人防护


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外出、不聚集、尽量不参加线下聚集性活动,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入公共场所时,主动配合扫码入内。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第一时间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告知医务人员旅居史。


七、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和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居民,尽快接受加强免疫,做到“应接尽接、愿接尽接”;3-11岁儿童和60岁以上老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接种疫苗及加强针,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洛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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