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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严打!洛阳市政府最新通知

直播洛阳 老贾播报 2022-09-17

重要消息

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

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

实施网络食品“净网”行动

……

事关食品安全

洛阳市政府发布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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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2022—2024年)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豫政办〔2022〕11号)要求,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用3年时间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确保行动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深化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用铁的标准抓食品安全,用铁的手腕整治隐患,用铁的心肠进行问责,用铁的办法实现本质安全,打建结合、以打促建,加快健全食品安全常态化治理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安全底线,促进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紧盯影响本地、本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问题和隐患,全面分析研究,制定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紧盯攻坚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动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

——坚持预防为主、产管并重。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最大限度消除风险隐患。

——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和“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的要求,不断完善党政齐抓、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示范带动。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引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标准宣贯和风险监测行动。认真贯彻国家和省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创新标准工作机制。实行企业标准公开承诺,完善配套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和宣传贯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准确理解和应用食品安全标准,维护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力争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网上办理率100%。对食品安全标准的使用进行跟踪评价,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标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的基础作用。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完成监测样本量。强化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食品有害因素等风险监测,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落实部门信息通报和形势会商制度,做到食源性疾病等风险早发现、早通报、早预警。组织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培训,提升标准执行与风险监测能力。到2024年底,各县区、各部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水平进一步增强,监测范围实现县区级行政区域覆盖率100%,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覆盖率10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率100%。

(二)实施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成果运用,编制耕地分类清单,强化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切实落实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采取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措施,筛选、推广有效的安全利用技术,完成省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持续巩固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防止反弹复种可食用农产品。强化大气、水污染治理,加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三)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实施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使用减量行动和“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治理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突出问题。开展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将高毒农药禁用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食用农产品。加强兽药行业管理,坚决取缔农药兽药造假窝点、地下黑工厂。严格落实兽药休药期规定,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和促生长兽用抗菌药逐步退出。

(四)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全面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犯罪行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广告等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以及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对保健食品诈骗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将保健食品整治内容纳入养老机构日常监管内容。做好消费者维权服务工作。

(五)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窝点”。以农村集市、农贸市场和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山寨”食品、劣质食品、“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宣称特殊功能食品等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持续开展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全面清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格落实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六)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餐饮服务规范年”系列活动,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风险分级管理,从严开展执法检查,督促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规范后厨管理,提升后厨环境卫生水平。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落实投诉举报奖励措施。开展餐饮门店“厕所革命”,改善就餐环境卫生。到2024年底,全市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0%以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保持在100%,在线率保持在100%(以“舌尖安全网”接入数据为准);“6S”管理实施率达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率达100%;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备案率保持在100%,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持证率和公示率达到100%;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风险分级实施率保持在100%。

(七)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改造提升计划,督促各县区通过新建、原地重建、调整关闭、翻新改造等方式确保农产品市场硬件设施达标。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主体责任,建立动态信息档案,全面实行公开承诺和自查评价报告制度,加快推进快检实验室建设;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凭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入市销售,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依托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电子信用档案,逐步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二维码”的“一证一码”出证方式,实现全环节信息互联互通,产品全程通查通识。培树典型、示范带动,促进全市食用农产品市场整体水平提升。

(八)实施“三小”治理提升行动。按照《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实施登记、备案,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实现并保持食品“三小”登记备案率100%,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100%。改善生产经营条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在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全面推行“6S”管理,确保2022年、2023年、2024年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6S”规范化建设覆盖率分别达到70%、80%、90%以上,力争实现全覆盖。食品小经营店(小餐饮)实施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其中,2022年、2023年、2024年分别达到60%、70%、80%以上。引导小摊点集中区域、定时定点经营。深入开展提升、创建活动,推进地方特色、名优产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化建设,积极扶持,提升转型为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提高地方特色食品影响力。选树一批食品质量安全规范提升示范引领单位,2023年底前,每个县区创建小餐饮食品安全质量提升示范街1条;规范提升标杆单位食品小作坊3—5家、食品小经营店不少于10家、小摊点不少于10家。

(九)实施网络食品“净网”行动。全面实施网络食品(含特殊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备案管理,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实现备案率100%。强化政企合作,清理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网络直播带货行为。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推广“网上明厨亮灶”,加强网络食品监督抽检、线上监测固证、线下调查处理。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保持网络食品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应备案未备案、无证经营、销售“三无”、过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行为。

(十)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持续推进学校(含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全覆盖。组织对学校食堂和集中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风险排查,重点加大对县(区)、乡镇(街道)学校、幼儿园的检查巡查力度,保证校园食品安全,防范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学校食堂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加强部门联动,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河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硬件建设达标评价细则》,推动学校食堂硬件达标建设。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创建学校健康食堂,打造营养食堂建设试点,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提倡“减盐、减油、减糖”。按照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实施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亮牌督办,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置工作。

(十一)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开展粮食绿色仓储提升、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粮食质量追溯提升、粮食机械装备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六大提升行动”,加强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推进粮食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同构,增加优质粮食供给,提高粮食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大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推动实施出入库第三方检验。将镉列入稻谷出入库必检项目。加强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每万吨粮食产量不少于1个监测样品。加快粮食环保烘干设备设施推广应用。严格管理污染粮食处置,健全超标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做好粮食收购企业资格审核管理,严格落实出入厂(库)和库存质量检验制度。

(十二)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将进口食品的境外生产经营企业、国内进口企业等纳入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实施差别化管理。开展科学有效的进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控。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进口食品追溯和快速反应机制,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密切关注国内外食品安全舆情,加强口岸通关环节风险布控,加大冻品等高风险品种进口监管查验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打击伪报原产地、低报价格、夹藏冻品等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对查获的走私冻品及时移交归口处置。完善进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注册备案和销售企业记录管理制度。


(十三)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县乡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场监管所、村级食品安全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县乡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和政府明确相关部门或党委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兼任,专岗专人专责,强化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落实、评议考核等职能,完善专题会议和季度会商制度。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影响本地食品安全的重大问题。改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推动实现执法人员、协管员、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内容,强化保障供给,建设组织有力、制度健全、保障到位、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调整充实食品安全专家库,组建全市食品安全师资队伍,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分级分类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执法人员、检验技术人员、基层协管员开展培训教育,组织业务比武。依托现有资源,推进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专业素质提升工程,鼓励监管人员在职参加相关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全面提高监管人员执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十四)实施食品产业转型升级行动。助推食品出口,优化监管作业流程,实施7×24小时预约申报制度,实现快速通关。实施质量兴农,扎实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引领和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继续开展食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专项行动,鼓励食品制造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推动食品工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不断提升食品企业和产业发展水平。持续推进杜康转型升级,带动全市白酒行业整体提升。积极推动冷链物流项目建设,支持符合要求的冷链物流项目申报国家、省级专项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分类实施推行先进适用管理体系,食品小作坊和小型食品生产企业实施6S标准化管理达90%以上,中型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以HACCP为主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达85%以上,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推行ISO22000等先进质量管理体系达100%。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校外供餐单位达60%以上,形成一批管理规范、质量过硬的现代化食品生产企业示范群体,夯实食品安全产业基础。

(十五)实施科普宣教提升行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治和科学普及、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法治素养。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超市、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宣传,深化反食品浪费宣传和“减盐、减油、减糖”科普宣传。推动食品安全科普宣传阵地建设,逐步形成“一县一公园一基地”。丰富宣传手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普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度。加强舆情监测,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正确引导舆情,坚决打击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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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和亮牌督办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进展情况,统筹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区政府要把攻坚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投入保障,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推进落实工作。各牵头单位根据本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持续推进实施。

(二)强化执法办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健全跨部门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实施挂账督办,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通过投诉举报、协管员上报、协查核查、监督抽检、媒体监督、网络巡查等方式,深挖违法线索,加大打击力度,强化联合惩戒,严惩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三)提升治理能力。坚持标本兼治、打建结合,探索创新治理方式手段,充分运用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提升现代治理能力和水平。坚持城乡协同,围绕乡村振兴,探索推进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及时总结攻坚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固化有效措施,加快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

(四)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发掘攻坚行动中的亮点工作,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加强宣传报道;定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发布典型案例,形成强大舆论声势;畅通举报渠道,探索建立“内部吹哨人”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内部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食品安全新格局。

(五)实施跟踪问效。各牵头单位要于2022年6月20日前向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并于每年12月1日前向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将攻坚行动实施情况纳入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内容,对进展情况开展跟踪评价,确保各项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提请市政府进行表彰,激励担当作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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