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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 | 泸州人辞职后,个人名义可购买医疗保险

泸州发布 2018-11-06


近日,有市民通过泸州新闻网·川江新闻网和川江号APP“网络问政”平台咨询,单位已缴纳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满20年,现在辞职后不工作,到多少岁才能领取养老金?是否可以个人名义继续交职工医疗保险?


对此

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回复

↓↓↓↓↓

根据该市民的个人情况,单位已缴纳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满20年,现在辞职不工作,需要到50岁才能领取养老金。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0830-4293011咨询。


另外,根据泸市人社发〔2018〕2号文件规定:参保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90日内办理医保关系续保手续并缴费,补缴断保期间的职工医保费可连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根据泸市府发〔2017〕46号文件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保。


您的情况可以个体名义参加职工医保,且最好在单位停保后90日内日缴费续保。如有疑问,请拨打0830-411697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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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责编 ▏谢蕤  编辑 ▏郭建 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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