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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干部们,政策红包来了!| 满足这些将优先提拔重用、提高补贴!

泸州发布 2019-03-30
今日,泸州召开全市组织工作会议。泸州为激励全市各级干部担当担责、奋发有为,出台《泸州市干部正向激励三十条》主要在政治、培养、经济、生活、精神方面给予干部们关心和鼓励。



《泸州市干部正向激励三十条》

即日起施行

适用于全市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



《泸州市干部正向激励三十条》

部分节选如下

↓↓↓

在政治上激励

优先提拔实绩突出的干部



●优化领导职数和编制管理。紧扣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统筹用好用活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职数、编制和干部配备向工作任务繁重、工作成效突出或承担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单位和部门倾斜。



●优先提拔实绩突出的干部。在党的建设和工业经济、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在决胜全面小康、建成区域中心、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工作中成绩特别突出,在援藏援彝、驻村帮扶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



●优先提拔考核优秀的班子成员和干部。对连续三年在全市综合目标考核中排名前三的县(区)、排名第一的园区、排名前五的市级部门,在班子成员和所在单位后备干部的提拔使用上优先考虑对年度考核连续三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受到省、市委表彰表扬的优秀乡镇(街)党(工)委书记,优先提拔重用。


●切实解决机关干部职级待遇问题。认真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切实解决好机关干部的职级待遇问题。



在培养上重视


加大年轻干部递进培养力度


加大专题培训力度。严格贯彻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每年分层分类举办专题培训班,切实加强贫困地区、边远地区干部的培训,优先安排基层干部、年轻干部、援藏援彝干部参加培训。县级领导干部、其他干部平均每年培训学时应分别达110学时、90学时以上。


 ●鼓励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落实好市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干部学历提升工程” 服务泸州建成区域中心城市的意见》,鼓励广大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在获得学历或学位后,单位及时按规定为其报销不低于70%的学费和部分差旅费用。


加大年轻干部递进培养力度。大力推进“新时代治蜀兴川执政骨干递进培养计划”,深化“一把手”提能、专业干部培养、年轻干部铸魂“三大工程”,着眼今后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市县联动每年培养330名各级各类递进培养干部人才


加大干部挂职锻炼力度。每年选派100名优秀年轻的科级干部到市级机关或县(区)、乡镇、园区参加“双向培训”挂职锻炼;每年选派100名优秀干部到中央和省级机关、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


加大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力度。落实好《市级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办法》定期组织市级机关中层干部跨部门、跨系统轮岗交流任职。各县(区)要定期组织县级机关中层干部跨部门、跨系统轮岗交流锻炼,促进成长成才。



在经济上奖励

落实各类补贴补助


●落实考核奖励措施。区分不同地域客观条件、不同单位工作职能等因素,增强考核的差异化和精准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考核有关规定和年度考核结果,落实考核奖励措施,重点向基层一线和业绩突出人员倾斜。


●落实各类补贴补助。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统筹规范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差旅加班值班补助和援藏援彝干部人才、驻村工作队队员等相关经济待遇。对在乡镇(不含街道)工作累计满10年、15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累计有3次、5次并仍在乡镇工作的干部,将乡镇工作补贴提高到每月500元、600元。


●落实高层次人才待遇。对在泸州挂职的高层次干部人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按“酒城人才新政”有关规定落实津补贴、住房等各项待遇。


在生活上关心


建立公务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


●建立公务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国家公务员医疗互助管理办法,上调公务员医疗互助标准用于重特大疾病救助等。公务员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由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再次予以补助,一个自然年度内救助金额封顶为40万元。


●落实年休假和补休、疗养制度。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每年8月上中旬集中安排休假,领导干部带头休假。对确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休假的,按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落实干部周末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值班调休补休制度。对符合休假疗养条件的干部,应及时安排休假疗养。


●落实干部慰问帮扶制度。对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干部,按照《泸州市困难党员干部帮扶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放0.5万元—2万元的帮扶救助费,所在单位要组织看望慰问。


在精神上鼓励

统筹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


●统筹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对在当年全市综合目标考核中排名前两名的县(区)、排名第一的园区、排名前五名的市级部门,其所在班子的市管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20%对当年排名后五名的市级部门(单位)、排名最后一位的县(区),所在单位市管干部年度考核的优秀比例降低至15%。


●进行嘉奖和记功。对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关键时刻、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嘉奖、记三等功或记二等功。单位和个人获得省级部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分别给予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


●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落实容错免责、纠错、防错和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查核处理“四位一体”制度体系,鼓励创新、宽容失误,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



希望广大干部

见贤思齐、奋发有为

撸起袖子加油干

为泸州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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