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美团外卖" 被罚18万!您订购的外卖可能有“大问题”
还记得前两天
泸州“饿了么”被罚17万元吗?
今日,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又公开一起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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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美团外卖”被罚18万元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美团外卖)未对27户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未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
对违法行为,泸州市食药监局对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1001.97元,罚款180000元。这是继“饿了么”之后,我市严惩的第二家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公司。
今年6月12日,泸州市食药监局发现“辣小欢”、“福麟记”北京烤鸭、秦汁馍味肉夹馍等27户入网食品经营者,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经营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美团外卖)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经调查核实,“辣小欢”等在“美团外卖”网站上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的含地址在内的许可信息不真实,而且含“辣小欢”在内的27户入网食品经营者在入网经营时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
该公司未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未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
在2016年12月16日到2018年7月5日期间,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向入网美团外卖的27户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入网食品经营者,实际收取平台服务费11001.97元,全部为违法所得。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的行为,违法了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1001.97元,罚款180000元。
短时间内,两家外卖平台受到重罚
都是把关不严,监管不严
必须承担违法后果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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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江都市报记者 周丽
责编丨谢蕤 编辑丨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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