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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劣药和过期医疗器械,泸州这家医院被罚6万,你去过吗?

泸州发布 2019-03-30

日前

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一起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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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李时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使用“天冬”“羌活”等劣药、使用“乳酸脱氢酶测定试剂盒(乳酸底物法)”等过期医疗器械,执法人员没收其违法物品,罚款60332.14元



 未能提供供货企业资质 


据介绍,今年9月18日,执法人员在泸州市李时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天冬”“羌活”“黄花白及”“茜草”“蝉蜕”等散装药品没有标示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相关内容。因该公司不能提供这些药品的供货企业资质、购进票据等相关材料,执法人员依法对药品进行了扣押。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同时,执法人在该公司检查发现,“葡萄糖测定试剂盒(葡萄糖氧化酶法)”“乳酸脱氢酶测定试剂盒(乳酸底物法)”“抗链球菌溶血素O测定试剂盒(乳胶免疫比浊法)”等过期的医疗器械与未超过使用期限的同类产品存放在同一处,未超过使用期限的同类产品未开封,执法人员对其予以扣押。



经检查发现,“羌活”“黄花白及”“茜草”“蝉蜕”等散装药品货值13554.76元,是该公司自认的,没有标示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相关信息,按劣药论处。


●对于泸州市李时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使用“天冬”“羌活”等劣药的行为,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对没收查获的产品,处以药品货值金额1.5倍的罚款20332.14元


●对该公司使用“乳酸脱氢酶测定试剂盒(乳酸底物法)”等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没收尚未使用的过期医疗器械,并处罚款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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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泸州市食药监局

责编丨谢蕤  编辑丨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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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泸州发布”官方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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