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使用劣药和过期医疗器械,泸州这家医院被罚6万,你去过吗?
日前
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一起行政处罚决定书
↓↓↓
泸州市李时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使用“天冬”“羌活”等劣药、使用“乳酸脱氢酶测定试剂盒(乳酸底物法)”等过期医疗器械,执法人员没收其违法物品,罚款60332.14元。
未能提供供货企业资质
据介绍,今年9月18日,执法人员在泸州市李时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天冬”“羌活”“黄花白及”“茜草”“蝉蜕”等散装药品没有标示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相关内容。因该公司不能提供这些药品的供货企业资质、购进票据等相关材料,执法人员依法对药品进行了扣押。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同时,执法人在该公司检查发现,“葡萄糖测定试剂盒(葡萄糖氧化酶法)”“乳酸脱氢酶测定试剂盒(乳酸底物法)”“抗链球菌溶血素O测定试剂盒(乳胶免疫比浊法)”等过期的医疗器械与未超过使用期限的同类产品存放在同一处,未超过使用期限的同类产品未开封,执法人员对其予以扣押。
经检查发现,“羌活”“黄花白及”“茜草”“蝉蜕”等散装药品货值13554.76元,是该公司自认的,没有标示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相关信息,按劣药论处。
●对于泸州市李时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使用“天冬”“羌活”等劣药的行为,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对没收查获的产品,处以药品货值金额1.5倍的罚款20332.14元;
●对该公司使用“乳酸脱氢酶测定试剂盒(乳酸底物法)”等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没收尚未使用的过期医疗器械,并处罚款40000元。
- END -
来源 | 泸州市食药监局
责编丨谢蕤 编辑丨潘婷
— 欢迎分享到朋友圈—
本文系“泸州发布”官方稿件,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