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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汽车票“被保险”,泸州的你遇到过吗?可以这样维权!

泸州发布 2019-03-31

购买汽车票

很多人“稀里糊涂”买了车票

却不知道票价里还包含了一份保险



近日,

泸县太伏镇的市民杨开国

在泸州客运中心站买票回家时,

窗口售票员在未事先告知的情况下,

直接将车票0.5元的保险单打印出来,

杨开国认为,这种行为是变相搭售保险。



搭售保险乘客投保“被自愿”


近日,市民杨开国和妻子在泸州客运中心站买了两张到太伏的车票。“两张21元。”售票员说了多少钱后,直接递出一张票和一张单子,杨开国付了钱拿着票就进站上车了。


上车后,杨开国看了看售票员给的单子,里面居然包含着一张保险单。杨开国认为,车票本身就应该含有保险,为什么还要搭售一张额外的保险单呢?


杨开国说,他在购买车票时,售票员只说“把身份证拿来刷一下”。刷过身份证后,售票员就把车票和保险单给了他。


“我看两张票多付了1元,还以为车票涨价了,原来是算了保险费。”杨开国说,售票员并没有问他要不要买保险,这样含含糊糊的让人感觉不舒服。




该不该买?购买商业险凭自愿


“车站售卖的商业险属于额外保险,买不买全凭乘客自愿。客运公司已经为每辆客车购买了承运人责任险,这个是强制险,营运车辆必须买。”泸州长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乘客如遇意外,这个保险就是保障。


根据我国道路运输价格管理相关规定,现行的汽车票价收费构成中,已经包含有运输企业应该承担的保险费用了。而目前客运站搭售的所谓保险,纯粹是额外的商业保险。


按照相关规定,商业保险必须由乘客自愿购买。而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而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搭售保险,明显属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规行为。


据了解,按照交通部和国家发改委2009年“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汽车票价由客运车型运价(2%的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旅客计费里程+其他法定收费构成,其中2%的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金,票价中已经包含了保险费用。



那么

自愿购买的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

是不是没有必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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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客运中心站相关工作人员称,车站卖的保险遵循自愿原则,乘客可以选择不买。售票窗口有显示屏提示,有的乘客可能没注意。


如果旅客在购买保险后,不知情或不满意,均可到窗口申请退保。


对于工作人员在未告知旅客的情况下强行搭售保险,车站在接到投诉后将展开调查,若情况属实,将对相关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你有遇到过够买车票

“被保险”的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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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江都市报记者 曾刚

责编丨杨茜 谢蕤  编辑丨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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