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最高可贷300万元丨泸州出台就业扶贫政策,快来了解一下!

泸州发布 2019-03-30

好消息

泸州市就业扶贫政策发布啦

快来了解一下!


近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15条就业扶贫政策促进泸州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助推脱贫攻坚。



高可提供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泸州市将支持扶贫车间、社区工厂等就业载体发展,由县以上相关部门认定并依法办理登记注册,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规定的可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还款积极、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成效好的,可继续提供贷款和贴息支持。


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进行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每人1000元奖补吸纳10人以上的,作为就业扶贫基地,按每吸纳一人一次性奖补5000元,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


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每个月工作时间不少于12天,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吸纳10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



组织贫困劳动力到企业就业
每人1200元
标准一次性给予补助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贫困劳动力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每人1200元标准一次性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此项补贴同一人一年享受一次。


对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区县以外就业的,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3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并给予一次性单程铁路(火车硬座、高铁二等座)、公路或水运(路)(轮船三等舱)交通补贴,输送同一人一年补贴一次。


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免费开展创业培训,优先安排入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政策,符合条件的享受15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对贫困区县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3年期内由财政全额贴息。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
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以及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分别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详情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 END -

消息回顾:

江阳区机构改革全面启动,设党政机构37个,这些新部门将亮相!

下月起,你医保卡里的钱全家可共用!怎么用?解读来了……

最新进展丨泸州长江六桥北岸连接线6月具备通车功能

快提醒爸妈:泸州养老保险缴费明天截止

泸州日报记者 周雪梅 实习记者 曾念

图丨李欣

责编丨杨茜 谢蕤  编辑丨潘婷


— 欢迎分享到朋友圈—


本文系“泸州发布”官方稿件,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