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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缴费怎么办?能不能重复领取待遇?市人社局告诉你答案……
注意了
泸州参保人员下面这个问题
一定要引起重视!
近日,有市民在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能否同时享受。
对此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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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行政策规定,这两个险种属于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员只能参加一种养老保险,并且不能重复享受待遇。
单位为职工参保并缴纳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因此您就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您可以把之前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金额转移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进行合并,以后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来可享受到更高的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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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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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日报记者 周雪梅 实习记者 曾念
责编丨杨茜 谢蕤 编辑丨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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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泸州发布”官方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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