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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泸州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文)

泸州发布 2021-10-06


2021年2月25日,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纲要》共分为13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泸州新征程”“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内陆开放新高地”“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区”“构建现代基础设施体系”“构筑高品质生活宜居地”“促进人民群众生活达到新水平”“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构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现就《纲要》全文播发如下:


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纲要

(2021年2月25日泸州市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篇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泸州新征程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章  主要目标


第二篇 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


第四章 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第五章 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第六章 激发释放投资活力


第三篇 建设内陆开放新高地


第七章 强化国家级开放平台功能


第八章 发展壮大开放型经济


第九章 建设长江上游航运贸易中心


第十章 优化开放发展环境


第四篇 深入推进改革创新


第十一章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第十二章 打造协同创新中心


第五篇 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区


第十三章 构建现代工业体系


第十四章 高质量发展现代服务业


第十五章 提质增效发展现代农业


第十六章 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第十七章 大力发展建筑业


第六篇 构建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第十八章 建成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


第十九章 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十章 强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十一章 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第七篇 构筑高品质生活宜居地


第二十二章 建设川渝滇黔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


第二十三章 推进公园城市建设


第二十四章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第八篇 促进人民群众生活达到新水平


第二十五章 大力促进就业创业


第二十六章 建设区域教育培训中心


第二十七章 建设区域医药健康中心


第二十八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二十九章 保障重点群体基本权益


第三十章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第九篇 加快建设文化强市


第三十一章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第三十二章 建设全国白酒文化高地


第三十三章 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十篇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第三十四章 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第三十五章 持续改善生态质量


第三十六章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第十一篇 构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


第三十七章 统筹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第三十八章 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


第十二篇 统筹发展和安全


第三十九章 强化经济安全保障


第四十章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十一章 提升公共安全防控救援能力


第四十二章 加强国防动员能力建设


第十三篇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四十三章  凝聚强大合力推动规划实施


第四十四章  健全统一规划体系


第四十五章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中共泸州市委关于制定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明确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导向,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建成全省和成渝地区经济副中心的行动纲领和宏伟蓝图。


第一篇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泸州新征程


“十四五”时期,泸州将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起点上,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要主动适应国内外发展环境和条件的深刻变化,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引领新常态,有效应对风险挑战,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六大攻坚行动”,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经济社会保持健康平稳发展,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经济发展实现跨越提升,经济总量突破2000亿元。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酒类产业营业收入突破1000亿元,现代服务业梯次发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带动效应明显。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39.9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24个贫困村全部退出,合江、叙永、古蔺三个县成功摘帽。综合交通枢纽加快构建,建成四川第三大航空港云龙机场,泸州港功能更加完善,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509公里、居全省第3位,绵泸高铁内自泸段正线全面贯通,渝昆高铁开工建设。开放平台建设走在前列,中国(四川)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运行良好,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成功创建、加快发展,开放功能显著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大幅提升,“两江新城”初具规模,老旧城区有机更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档升级,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镇化率达到52%。民生社会事业不断进步,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城镇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创建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全面深化改革重点突破,获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全国综合交通运输服务示范城市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等57项改革列入国省改革试点。全面依法治市谱写新篇,成功创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平安泸州建设成效明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良好政治生态持续巩固。五年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总体如期完成,全面小康建设取得决定性成就。


第二节  “十四五”面临形势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使大变局加速演变,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同时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这些变化既增加了风险挑战,也为我国主动优化产业链战略布局、加快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提供了巨大空间。


从国内看,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但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


从全省看,“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加快成势,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聚焦“十四五”规划,对打造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等作出系列重大部署,四川发展的战略动能将更加强劲、战略位势更加凸显、战略支撑更加有力。


展望“十四五”,泸州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仍将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具有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良好环境和基础条件。“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等国家战略在我市交汇叠加,特别是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的出台,将深刻改变成渝地区在全国发展格局中的地位,为我市集聚关键资源要素和扩大开放合作提供广阔空间。我省实施“一干多支”等发展战略,推动全省经济副中心城市建设,加快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为我市明确发展方向、找准功能定位提供了重要战略指引。我市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高能级开放平台打造、产业发展基础提升等方面的发展成就,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但我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经济总量不大、实力不强、产业结构不优、开放型经济体制不健全等问题仍然存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社会治理等领域还有短板弱项,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发展中的新问题相互交织,矛盾风险积累叠加。面向未来,全市上下需要坚持胸怀“两个大局”,深刻认识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保持战略定力,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推动泸州经济社会发展再次迈上新台阶。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落实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等战略部署,以建成全省和成渝地区经济副中心为战略目标,以深入实施“六大攻坚行动”为发展路径,主动服务和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安定和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泸州开好局、起好步。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推动“十四五”时期泸州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重点把握好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突出改革开放和创新驱动,创新区域合作方式,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努力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平台聚集要素资源。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补齐发展短板。立足泸州发展实际,按照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围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和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加快补齐发展短板,形成稳增长、扩内需的良好格局,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根基。


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积极发挥泸州比较优势,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发展全过程,推动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提升开放能级,集聚要素资源,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系统观念,守住平安发展底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不断提升经济竞争能力、市场监管能力、应急管理能力、防灾减灾能力、粮食和能源保障能力,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为现代化建设筑牢安全保障。


第三章  主要目标


第一节  “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锚定到二〇三五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综合考虑国内外环境和泸州发展阶段性特征,统筹短期和长远,兼顾需要和可能,今后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经济持续平稳增长,保持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人均水平与全国差距进一步缩小,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服务业发展质量提高,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幅度高于全国全省,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到2025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4000亿元,力争跨越4500亿元,建成全省和成渝地区经济副中心。


发展活力全面迸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显著增强。


社会文明全面进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迈向更高水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文化强市旅游强市基本建成。


生态环境全面改善。环境治理效果显著增强,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进一步筑牢,基本建成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民生福祉大幅提升。实现更为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分配结构更加合理,城乡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


治理效能全面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一步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更高水平的法治泸州、平安泸州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取得新成效,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快形成。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第二节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展望二〇三五年,泸州经济实力大幅跃升,与重庆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取得新成效,全省和成渝地区经济副中心地位进一步巩固,力争建成Ⅰ型大城市,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进入全国创新型城市前列。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内陆开放新高地基本建成,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开放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法治泸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平安泸州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生态环境更加优美,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稳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第二篇  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


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建设川南和川渝滇黔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积极打造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支点。


第四章  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第一节  推进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全面启动泸东新城规划建设,构建“都市区+城镇组群+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的城乡空间布局,打造跨行政区组团发展模式的融合发展示范区。积极推动与永川区、江津区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互联互通的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支撑体系;探索建立协作共兴的区域产业体系,推进与永川区在高端装备、智能制造、职教培训和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融合发展,与江津区在保税加工、航运贸易、现代物流等联动协作,推动建设毗邻地区产业合作园区。探索建立“联合河长制”“联合林长制”,开展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推动公共服务信息互联、标准互认、资源共享,加快实现异地入学、就业、就医、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快建立市场准入异地同标机制,推进产业准入、要素保障、企业开办等政策协同,打造产业和人口优势承载地、南向开放新高地。


第二节  推进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


深化与成都干支联动,加强与川南城市合作,加快推动宜泸州沿江协同发展,共同发展壮大川南经济区,建成四川南向开放门户和川渝滇黔结合部区域经济中心。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以城际铁路、高等级公路为骨架的城际快速路网,实现城市群、中心城区、县城与重点城镇等主要节点间快速有效联接。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转型壮大名优白酒、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等特色优势产业,引导产业向国省级园区集聚发展。探索建立重大政策协同、市场主体联动机制,共同打造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创新发展示范区。协同推进开放平台建设,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和长江经济带物流枢纽,建成全省第二经济增长极,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南翼跨域发展。


第三节  促进毗邻地区互动发展


加强与川渝滇黔结合部城市合作,以城际铁路、无水港为纽带,重点在商贸会展、加工贸易、大宗商品集散、航运物流等领域开展合作,培育形成互补优势。深化与重庆沿江区域合作,共同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加强与荣昌区等渝西毗邻地区合作,共建川南渝西融合发展试验区。加强与滇东黔北地区合作,推动赤水河流域协同发展,打造川南黔北合作示范区。大力提升“中国白酒优质产区”品牌影响力,打造“醉游中国”白酒精品旅游线路和白酒文化旅游首选地。深入挖掘红军长征红色文化内涵,联动开发红色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共同打造红军长征四渡赤水旅游区。积极融入攀乐宜泸沿江经济带,联动推进岸线保护开发和航道港口建设,打造长江上游绿色发展示范区和沿江生态型城市。


第五章  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第一节  推动消费供给升级


健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贯通的体制机制,优化消费供给,增强对川南渝西滇东黔北地区的消费吸引和集聚力。实施中心城区消费场景转型升级行动,打造提升佳乐世纪城、白塔等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地标性商圈,发展体验式消费、网络消费、智能消费新模式,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推进全国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提供优质教育培训、健康养老、家政服务等领域消费,发展假日消费、夜间消费,促进服务消费跨越发展。适当增加公共消费。建立现代流通体系,积极开拓城乡消费市场,推动农村消费扩容提质,引导城市消费下乡。


第二节  打造区域健康消费高地


依托西南医科大学和三级医院等优势医疗资源,以高端综合医疗和专科医疗为重点,加大高端医学研究机构与优质医疗服务机构招引,扩大高水平医疗服务供给。以精密体检和运动康复为重点吸引关联机构链群式集聚发展,形成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和引进知名医美医养服务市场主体,增加高端医美医养服务供给。发挥泸州山水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医疗康复、生态养生、旅居养老、中医养生、医疗度假,打造高端医养结合产品体系。支持医药电商、医药跨境电商、医药供应链金融等跨界融合发展,形成健康产业“管家式”全链条服务体系。


第三节  营造友好消费环境


构建安全友好的消费环境,完善消费促进政策,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积极拓展移动支付使用范围。规范发展消费金融。加强闲置厂房、办公用房等改为商业用途的政策支持力度。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挖掘居民消费潜力。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和赔偿先付制度。完善消费领域信用监管体系,打造诚信安全消费环境。



第六章  激发释放投资活力


第一节  开辟“两新一重”投资新领域


准确把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基础设施新特征,统筹当前与长远、传统与新型、补短板与加长板关系,在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以及交通、水利设施等领域,实施一批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工程项目,让投资更好地惠及群众、支撑发展。加大数字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优先实现5G网络在交通枢纽、产业园区、热门景区、核心商圈等热点区域深度覆盖,加快建设一批大数据资源中心。夯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新基础,加快城市公共设施、建筑、环保等领域智能化改造,推进污染源智慧环境监测监控设施、智慧管廊综合运营系统建设。提升交通、水利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区域港口、物流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


第二节  拓展民间投资新渠道


放宽民间投资准入领域,在城市基础设施、铁路、公路、机场、能源、水利、生态环保等投资领域,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给予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的机会,为企业和社会资本拓宽投资渠道、放开投资限制。降低民间投资准入门槛,打破行业垄断、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宽进严管,鼓励社会资本以多元主体、多种方式参与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参股、联合、联营、并购等方式进入投资公司或项目公司。创新投资方式,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私募等方式发起设立主要投资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等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可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融资贴息、股权投资、资本金注入等方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的投资、建设和经营。


第三节  完善政府投资机制


健全政府投资决策机制,围绕“两新一重”等重点领域,突出政府投资在补短板、强民生、促引导方面的作用,在公共基础设施、社会公益服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管理和公共安全等方面,制定相关领域投资规划,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的项目推介、跟踪调度及后续服务长效机制。完善政府投资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政府投资相关法律政策,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强化政府投资监督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依法审计机制,健全权责明晰、各司其职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创新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建立政府投资社会监督评价机制,依法公开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审批、实施、检查等信息,完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机制。


第三篇  建设内陆开放新高地


全面深化对外开放合作,提升开放平台能级,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加快形成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打造成渝地区南向门户枢纽、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对外开放第三极。


第七章  强化国家级开放平台功能


第一节  高质量建设中国(四川)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


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引领性工程,逐步健全制度创新、赋能放权、协同开放,适应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制定出台开放型产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加快推动人才、信息、资金、货物等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实施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商事制度,进一步扩大外资准入准营和开放力度,积极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积极融入四川省推进自贸试验区“3+N”协同开放体系建设框架,加强与省内协同开放先行区务实合作,探索与省外城市建立协同开放示范区。加强与上海、广东等地自贸试验区及海南自贸港的交流合作,探索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推进医疗健康养老、教育培训、跨境电商、文化旅游、专业服务等领域有序开放,拓展跨境服务贸易发展空间。


第二节  高质量运营泸州综合保税区


围绕加工制造、物流分拨、销售服务、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等五大功能,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国际贸易、跨境电商等产业,完善供应链金融、研发设计、保税展销等配套服务,积极融入全球产业链、贸易链、供应链。推广复制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的全国改革试点经验,推进区内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改革创新,着力打造长江上游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要承载地。


第三节  高质量建设中国(泸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利用自贸试验区国家级开放平台,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复制推广成熟经验做法,加快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基本运营体系。围绕查验监管、保税分拨、展示销售和综合服务,因地制宜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产业承载区。突出制度创新和模式创新,积极拓展跨境电商上下游新业态,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建立完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风险防控体系,优化提升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第八章  发展壮大开放型经济


第一节  加快形成全域开放格局


深化国际合作,加强战略对接,主动融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国际合作,积极参与中新(重庆)互联互通战略项目、“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建设。突出南向,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经济区协作,融入泛珠三角高铁经济带发展,合力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全面对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中国—中南半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提升东向,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和沿江铁路,构建通江达海、首尾互动的东向国际开放大通道,主动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积极融入亚太经济圈。深化西向,常态化开行“中欧班列+泸州港”铁水联运班列,探索开行泸州至中亚、泛亚铁路班列等,加快融入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扩大北向,提升泸州港经蒙古至俄罗斯中欧班列效能,打造木材、汽车等大宗商品贸易新通道,积极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


第二节  大力发展口岸经济


积极参与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建设,争创航空水运国家开放口岸及更多的进境产品指定监管场地。依托口岸集聚资源要素,培育一批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纺织加工、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特色外向型产业。推动口岸经济主体在国省级开发区集聚,畅通与重点市场国家合作机制。做优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进口肉类指定监管场地口岸功能,打造长江上游进口粮食加工贸易中心、成渝地区进口肉类重要分拨中心。加快口岸经济体系建设,推动全市开放平台联动发展、融合发展,服务区域协同开放。


第三节  深入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深度融入全球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商品链、服务链,强化国际高端要素集聚运筹功能,建立重大外资项目协调机制和绿色通道,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增强在全球配置要素资源、布局市场网络的能力。充分运用多元化招商模式,加大招商力度,进一步提升招商实效。提高重大展会国际化水平,着力提升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中国(泸州)西南商品博览会、中国(泸州)农产品交易博览会规模效益和国际国内影响力。探索建设国际产业合作平台,力争建设国别合作园区。加快建设东盟留学生基地。


第九章  建设长江上游航运贸易中心


第一节  提升航运服务能级


加快实施长江航道扩能提升和沱江航道升级工程,增强长江干线川境段航道能级。有序推进优质港口岸线资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泸州港纳溪港区石龙岩作业区、龙江港区大脚石作业区、水上洗舱站码头、船用LNG加注码头等项目建设,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建设泸州港系列作业区。加快建设疏港铁路和疏港公路,健全港口集疏运体系,打造多式联运重要枢纽,打通泸州连接东盟、衔接日韩、覆盖中亚的陆海联运大通道。加快拓展异地无水港建设,加强与内陆无水港联动,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以港口为核心、内陆无水港为节点的腹地网络体系。



第二节  加快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


加快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以港口物流中心为主体,加快拓展内河航线、长途航线、近洋航线,建设连接长江黄金水道和西部陆海新通道的枢纽节点。依托重大开放平台,拓展国际国内贸易,着力打造长江上游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进出口加工贸易中心。大力发展航运服务和总部航运经济,延伸供应链服务、跨境电商、物流金融等功能,多元化提供增值服务,培育形成航运服务集聚区。推进物流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培育枢纽运营主体,积极发展“铁水公空”综合运输服务,构建智慧、绿色、畅联物流生态圈。探索开展港航交易服务,对接全国航运交易指数,研究发布区域航运指数,打造长江上游航运大数据基地。加快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建设一批专业化的交易市场,形成一批有市场前景的新业态。


第十章  优化开放发展环境


第一节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与重庆毗邻地区建立“市场准入异地同标”“异地通办”便利化准入机制,试行“统一标准办一件事”,打造最佳政务服务示范城市。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推进跨部门、跨区域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互通互认。推动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和标准化,健全项目投资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推行“容缺受理、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等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小时清单制度”。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在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试点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涉企综合执法平台,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重心下移,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开展综合执法,规范涉企行政收费及中介服务,提升企业依法经营和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第二节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简化优化审批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全面提升制度环境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扩大民营资本参与领域和范围,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要素获取等方面的公平待遇,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策措施。全面实行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构建信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第三节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继续深化全国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完善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进一步健全和规范“红黑名单”和信用修复管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积极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推进市域范围内区域、行业的信用信息归集、公开和共享,探索信用产品创新应用,深入推进“信易贷”“信用就医”等惠民惠企服务。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强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加大个人隐私保护力度。加快推进川南经济区信用联盟建设。


第四篇  深入推进改革创新


把深化改革作为加快发展的根本动力,破除体制机制和思想束缚,持续加大创新投入,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第十一章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第一节  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构建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要素交易综合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改革,实行分类管理和差异化土地供给,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指定区域内流转,探索开展贫困地区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节余指标交易。开展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探索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和点状供地模式,允许不同产业用地类型依法合理转换,稳步提升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比例。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产业融资风险池”“园保贷”“应急转贷”等运行机制。培育发展数字要素市场,完善数据产权性质,探索数据通用性资产、数据要素分配等制度机制。深化煤电油气运等综合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扩大直购电、富余电、直供气范围,制定市场化交易政策。


第二节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建立“外大于内”的外派董监事会监督体系。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深化市属国有企业优化重组,提升国有资本服务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发展的能力。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控能力,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促进国有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优化管资本的方式手段,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深化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于企业,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和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强化资本运作能力,提升资产证券化水平。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建设,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第三节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落实财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引领撬动作用,带动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能源、水利、公共服务等行业。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开展涉农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有条件涉农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围绕特色产业发展设立发展基金、风险共担基金,支持依法依规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积极培植税源,优化财政收入结构。


第四节  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统筹推进农村产权“多权同确”,巩固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的收尾工作,启动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县乡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体系建设,全面推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加快建立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继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探索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对闲置、低效、散乱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和布局调整,切实保障农村发展建设用地需求。


第五节  推进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


以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为依托,全面探索推进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联合永川、江津探索建立一体运行的领导机制和一体建设的组织管理机制,共同研究决定经济区规划、改革、项目、政策等重大事项,集中推进经济区规划统筹和项目建设工作。探索完善市场主导的产业协作机制,共同制定产业引导目录和产业地图,集成优势资源打造高能级产业创新载体,推进产业相互配套成链发展,培育优势产业集群。探索建立互利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示范区财政协同投入机制,联合设立区域性投资基金。探索重大工程项目财政支出跨行政区结算、示范区税收分享、独立统计核算等制度机制,积极探索形成一批可推广复制的经验。


第十二章  打造协同创新中心


第一节  建设创新发展平台


主动融入成渝地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争取国家重大创新功能平台布局泸州,提高高新区、开发区等创新发展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推动泸州国家高新区建成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加快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泸州分中心建设,支持泸州国家高新区医药产业园区创建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打造川渝滇黔结合部技术转移转化区域中心。推动泸州区域医药健康中心建设,支持西南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建设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等高层次创新平台。支持国家固态酿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做实做强四川省酱香型白酒生态酿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酿酒生物技术及应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白酒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酒类创新平台,推进白酒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发。加强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务实性科技合作,积极争创国、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才引智基地。持续推动双创载体提档升级,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双创协同发展,打造高水平创新孵化平台、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和“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


第二节  培育创新发展主体


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支持企业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推动大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企业牵头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联合体,承担国省重大科技项目。加强重点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支持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引进知名企业来泸建立研发中心。紧扣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培养引进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基础研究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第三节  完善创新体制机制


构建科技、教育、产业、金融紧密融合的创新体系,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创新先行区。完善财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健全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机制,大力推广运用科技创新券,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先确权、后转化”的成果转化模式,建立市场化的定向成果转化机制。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制度规则,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着力提升关键领域原创能力,强化科技安全制度保障,完善风险防范体系,筑牢新时代维护科技安全的坚固防线。吸引和支持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专业论坛在泸州举办,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努力营造创新浓厚氛围。


第五篇  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区


深入实施产业升级攻坚行动,引导资源要素向优势产业集中集聚,推动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供应链,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形成泸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第十三章  构建现代工业体系


第一节  加快建设世界级白酒产业集群


发挥浓香型白酒和酱香型白酒唯一叠合产区优势,深入实施品种调整、品质提升、品牌培育“三品战略”,坚守纯粮固态酿造,加强智能化改造和科技创新,加快国家级白酒创新中心建设,提升全产业链规模效益,建设全国著名的白酒生产基地和智能酿造基地。强力推进酒类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泸州老窖跨越发展、郎酒上市发展,支持川酒集团整合资源、集聚发展,引导“川酒小金花”“小巨人”企业加快发展,形成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中小企业梯次发展的泸酒企业组织结构,大力培育世界级知名酒类企业和品牌。推动原粮种植、设计包装、仓储物流、文化旅游等白酒关联产业、延伸产业集聚发展、融合发展,构建世界级白酒产业集群。



第二节  集聚发展电子信息产业


加快推动以智能终端为主导的电子信息全产业链贯通、开放式互联,深度融入成渝双城电子信息产业生态圈。高效建设运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泸州)产业园,重点发展智能终端、智能制造、物联网、信息安全工程等产业。以智能终端整机组装产业链为突破,加大平板电脑、关键零部件等产业布局,引进培育一批新型显示、智能穿戴等生产企业,打造集研发设计、零部件制造、整机组装、供应链管理的完整产业链,构建电子信息产业生态圈和创新生态链,建成西南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制造基地。



第三节  转型发展能源化工产业


推动能源化工产业转型发展,发挥页岩气资源富集地优势,加强页岩气勘探开发和综合利用,完善页岩气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加快推进西南油气田、浙江油田页岩气勘探开发重点项目,助力全省打造中国“气大庆”。充分发挥天然气能源化工产业基础和资源储备优势,推进化工企业退城入园,合理布局化工产业,优化产品结构,打造高效复合肥产业链、化工新材料产业链,延链补链发展聚碳酸酯、纤维素醚、有机硅等高附加值产品,建设全国重要的能源化工产业基地。



第四节  创新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推动纺织产业链式集群发展,发挥恒力(泸州)产业园龙头引领作用,积极引进新材料、高端纺织、服装加工、装饰制品等上下游企业,全流程、全产业链提升高端纺织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建设西南纺织制造中心。推动装备制造业振兴发展,围绕“聚核、建链、补链”,大力发展汽车及零部件、工程机械及液压元件、油气钻采装备、智能装备等产业,打造全国领先的智能制造基地。推动现代医药产业加快发展,培育壮大中药、化学药、生物制药、医疗器械等产业,健全完善医药流通体系,推进医药、医疗、医养融合发展,打造国家级医药产业基地。



第五节  推动产业集约高效发展


围绕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区,以白酒、电子信息、能源化工、纺织、装备制造、现代医药等作为主攻方向,培育壮大白酒、电子信息和能源化工3个千亿级支柱产业,以及装备制造、现代医药、纺织等一批百亿级优势特色产业,引导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加快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建成达产,加大上市企业培育力度,力争培育5家以上上市企业,打造一批行业龙头企业、优势企业,提升企业竞争力。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升和拓展园区服务功能,促进园区提档升级,扩容增效,推动产业园区向产业功能区升级,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形成“产业生态圈+产业功能区”总体布局。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建设,建立垂直行业数字化供需平台,以信息流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协同联动,实现产业供需调配和精准对接,建立营销、制造、物流等高效协同的生产流通一体化新生态。继续实施降本减负行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用能成本、物流成本。加快推进老工业地区振兴发展和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



第十四章  高质量发展现代服务业


第一节  做强做优支柱型服务业


重点发展商业贸易、现代物流、文旅产业、金融服务、房地产等5大支柱型服务业。实施商业贸易转型升级工程,引导传统商圈、批发市场、商业综合体等品牌化、连锁化、智能化发展,大力发展新零售。加快传统商圈改造升级和友邻中心建设,发展社区商业。实施物流降本增效工程,推进物流与制造业、商贸流通业、电子商务等深度融合发展,建设开放物流网络。加快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打造国家级智慧物流枢纽。大力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地方金融组织。


第二节  推进成长型服务业发展


大力发展教育和人力资源、商务会展、医疗康养、泸菜餐饮、家庭社区等5大成长型服务业,促进现代服务业提速增量。加快建设川渝滇黔结合部教育培训中心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市场)。推动医疗康养产业创新发展,打造川渝滇黔结合部医疗康养高地。巩固“春酒秋商冬农”展会品牌,市场化推动和拓展各类展会活动,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会展重要城市、川渝滇黔结合部会展经济城市。积极推动泸菜传承与创新,持续推进泸菜标准化、产业化和泸菜文化研究,积极争创全国美食之都。支持家庭社区服务特色化、标准化、信息化发展。


第三节  大力发展创新型服务业


加快培育文化创意、科技信息和智慧城市经济产业等2大创新型服务业。围绕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需求,加快推进“文创+”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创意设计,创新推进文创产业化和产业文创化发展。推进白酒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搭建一批融合检验检测、分析试验、技术研发等功能服务平台,大力发展检验检测服务业。


第四节 提升服务业供给质量


加快服务业标准化进程,创新服务质量治理。持续推进服务业“三百工程”建设,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塑造行业标杆和服务典范,提升服务品牌核心价值。实施服务业标准领航工程,发展标准化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标准、服务认证试点示范。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分级建立质量管理认证和评价制度,健全质量责任追溯、传导和监督机制,实行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差异化监管。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服务业强市。



第十五章  提质增效发展现代农业


第一节  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治理提升工程,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开展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和“鱼米之乡”试点,推进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建设,确保粮食年产量稳定在220万吨以上。逐步扩大酿酒专用粮种植面积,切实保障泸州白酒的原料供应。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责任制。继续推进生猪、肉牛等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巩固提升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梯次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打造高标准农田种植基地,建设重点产区粮食现代储备基地和现代粮油加工配送基地,加快培育一批国、省、市、县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长江上游优质农产品供给基地。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完善重要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平稳。


第二节  大力发展特色产业


实施“泸字号”农产品优质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大力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着力打造一批集中连片、具有相当规模的优质粮油、优质柑橘、绿色蔬菜、晚熟桂圆、晚熟荔枝、道地中药材、高效林竹、绿色生猪、优质肉牛、特色水产及休闲观光农业等特色产业基地,推进“合江荔枝”“合江真龙柚”“江之阳蔬菜”“泸州糯红高粱”“赤水河甜橙”“泸州桂圆”“纳溪特早茶”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扩规增效,将泸酒、泸茶、泸菜、泸果、泸“味”等“泸字号”品牌打造成畅销全国享誉全球的金字招牌,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效益明显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建立健全区域品牌标准,打造“酒城优品”等一批区域公共品牌。加快推进现代林竹基地建设和竹业重点县建设,巩固提升竹林资源,引进壮大一批以竹产品精深加工、竹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的龙头加工企业或旅游开发企业。到2025年,建成粮油、生猪、肉牛、茶叶、林竹等5个百亿级产业。


第三节  健全现代农业发展支撑体系


加大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提升农业组织化程度。完善土地流转市场化服务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支持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收益分成”“资产入股”等利益联结机制。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加快建设冷链物流基地,大力培育覆盖种养、加工、销售、科技、金融等环节的多元化经营服务实体,加大农业适用技术攻关和农业新品种选育,推广农业专用设施设备和绿色有机产品生产技术。加强绿色食品、有机产品、道地药材认证,打造农产品地理标志。加大适宜丘陵地区的农机推广普及力度,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积极发展智慧农业,创新农业生产、流通模式,提升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信息水平。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



第十六章  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第一节  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


加快全市数字产业化进程,提高数字经济质量效益,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含通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云计算产业、信创产业、电子商务产业等数字产业,打造具有国省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大力引进数字经济产业项目,探索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培育数字文创、网络直播等新业态,推动数字经济产业实现突破发展。聚焦创新研发能力、引培骨干企业、推动产业集聚、拓展重点应用等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强的数字经济骨干企业。


第二节  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实施数字技术融合应用计划,积极推进白酒、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等领域数字化转型,开展智能制造、数字化装备普及行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积极推动企业内网改造升级、工业设备联网上云和业务系统云化迁移,打造一批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创建四川省大数据融合发展创新区。推进白酒行业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平台建设,打造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白酒行业分中心,争创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积极推动现代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构建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网络,大力培育智能零售、平台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快物联网、地理信息系统、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开展数字农业、智能农机应用试点。


第三节  加快建设数字泸州


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动跨部门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构建统一高效的电子政务网络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入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建立健全适应数字化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机制,推进公共交通、养老托育、水电气等便民服务设施数字化改造,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管理能力。推进智慧城镇建设,加快提升城乡通信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持续推动乡村电信普遍服务和智慧广电网络建设。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构建农村人居环境、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等智能监测预警体系和农业农村管理决策支撑体系,创建西南重要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四川省数字经济发展先导示范区。


第四节  推动数据价值化提升


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实施数据要素七大工程。开展数据全生命周期治理及运营,实现数据流通关键节点的治理优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监督管控,全面保障数据安全。探索数字孪生技术应用,构建全要素数据化的城市数字模型。建设智慧治理中心、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构建城市大脑数字底座,打造数据中台、技术中台、业务中台。多维度开展数据挖掘分析,深度融合政务数据、互联网数据等城市数据资源,打造数据要素样板应用,举办数据应用创新大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川南经济区等城市间跨地域数据资源互联共享,推进电子政务服务一体化、电子身份互认互享,促进大数据产业协同发展,共同探索城市圈智慧治理模式。


第五节  健全数字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通信网络、政务云、工业互联网、重要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资源的保护,统筹建设政务云安全保障体系和信息安全能力平台,增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可靠性和安全防护能力。夯实安全测评、电子认证、密码应用、应急防范等信息安全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预警机制。加快推进“西南容灾备份中心”建设,联合重庆毗邻区县打造异地灾备数据基地。构建网络安全综合防御体系,谋划建设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平台。支持本地企业与业界领先的技术公司合作,构建本地化网络安全产业生态,建设网络安全产业基地,积极支持法定数字货币及移动支付创新试点应用。



第十七章  大力发展建筑业


第一节  推动建筑业集群发展


积极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加快四川(泸州)建筑业企业总部基地建设,支持泸县、合江县等设立特色建筑产业园区,完善建筑业离岸经济聚集区、建筑业金融基金小镇、行业联合超市、建筑业专项人才基地等功能板块,促进行业整合资源、抱团发展、转型升级。围绕区域重大项目建设,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原材料供应、维护运营等方向拉长建筑产业链条,吸引更多外地优质建筑企业及产业配套上下游企业来泸投资兴业,加快推动建筑业全产业链发展,努力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筑业总部经济示范基地。


第二节  提升建筑业发展能级


加强政策引导,促进不同类型的建筑企业差异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产业结构。推动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新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推动建筑业工业化、现代化、绿色化和智能化发展,在市政工程、住宅、农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大力推广运用装配化建造方式,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建筑工业化生产基地,逐步推广实施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建筑,深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积极推进工程项目采用建造新技术。加大人才培养,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分层次培养建筑业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推动工人组织化和专业化,形成规模化的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立“走出去”发展联盟,鼓励企业大力拓展埠外市场,树立“泸州建工”品牌新形象。建立与建筑业发展相适应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与机制,持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第三节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构建“人、地、房”联动调节机制,保障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等公共利益工程用地需求。优化城市住房供应结构,提高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和租赁住房占比。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健全租赁服务体系,规范交易服务管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发展。



第六篇  构建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坚持战略引领、适度超前,统筹增量和存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构建集约高效、经济惠民、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第十八章  建成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


第一节  加快铁路通道建设


全力构建“十字型高铁枢纽、货运南向双通道”铁路网,打造泸州与川渝滇黔中心城市间1—2小时交通圈。加快推进绵泸高铁内自泸段、渝昆高铁泸州段建设,力争开工建设蓉遵高铁泸州至遵义段,推动高铁建设新突破。加快推进隆黄铁路隆叙段扩能改造、叙永至毕节段建设,力争开工古蔺(大村)至遵义铁路,构建成都经泸州通往北部湾经济区最快捷的西部陆海新通道。积极谋划泸州经大足至汉中铁路、川南渝西城际环线铁路、重庆至泸州沿江铁路等,强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部轨道交通联系。主动研究对接重庆轨道交通,力争重庆主城区至江津、永川轨道交通向泸州境内延伸。



第二节  织密公路网


以出川大通道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和普通国省道提档升级,提升区域内外互联互通水平。继续织密高速公路网络,加快推进叙永至威信、泸州至永川、泸州至古蔺至金沙、古蔺至仁怀、G93宜泸渝扩容、G4215蓉遵扩容、渝叙筠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力争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700公里。提档升级普通公路,以乡镇通达三级及以上公路为目标,新改建普通国省干线300公里(含路面改造),有序推进城镇过境段改造,加快推进过江通道(渡改桥)建设,实现全市65%以上乡镇通三级公路。推动“四好农村路”提质扩面,打通农村断头路,实现干线通道与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有效衔接,持续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第三节  打造区域性航空枢纽


规划实施云龙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积极争取东航云南公司入驻。稳步拓展国内航线,积极争取实现口岸功能,开通国际航线和开放第五航权,探索与双流、天府、江北等机场的国际航线合作。大力发展异地城市候机厅,完善荣昌、赤水城市候机厅功能及地面交通衔接,争取设立内江、隆昌、永川等城市候机厅。推进机场与轨道交通衔接,探索空铁联程联运新技术新模式。加快推进纳溪、古蔺、合江通用机场建设,积极拓展商务出行、飞行培训、低空旅游、应急救援等通航服务。


第四节  加快建设现代运输体系


统筹推进铁公水空多式联运衔接,科学布局人、货集疏运体系。优化城际快速路网,疏通城市进出通道,增强公路对客货运枢纽的集疏运服务能力,提升路网通达效率和安全水平。规划设立泸州南站、古叙异地候乘站等,提高综合客运枢纽服务水平。推进一体化综合客运枢纽和衔接高效的综合货运枢纽建设,提升枢纽运营智能化水平。推进铁路专用线进港口码头、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加快发展铁水、公铁联运和“一单制”联运服务。



第十九章  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节  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生态网络


加大蓄、调、引工程建设,逐步缓解泸州结构性、季节性缺水问题,切实保障城乡用水安全。重点推进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二期工程、长征渠引水工程等跨流域引调水工程。加快永宁、玉水、观口、土公庙等大中型水库,河坝、庆丰、洪流、夜珠塘、红响、毛家岩等重点水源工程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农村供水和中小型水源工程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农村供水质量。加快已建成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健全完善排灌工程体系。


第二节  加强水旱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继续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加快江河堤防、中小河流综合治理、病险水库整治、山洪灾害防治等防洪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构建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并重的现代水旱灾害防治体系,提升水旱灾害防治能力。完善气象、水文站网与监测体系,加快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改造,提升气象、水文监测预警和防洪调度能力。


第三节  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取水许可。加强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完善水资源监测体系,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统筹企业和园区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模式,加快城镇供水管网以及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改造。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套建设计量设施,健全节水激励机制。



第二十章  强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节  提升电力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电力输送通道和骨干电网网络建设,全面推进输变电网及其配套工程,构建安全可靠的泸州电网。优化城乡电网配套,着力满足城区新增用电负荷需求。根据产业发展需求,优化完善电源点布局和建设。深入推进全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推进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适度超前布局产业园区供电系统。推进能源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促进全市电力同网、同质、同价。


第二节  加强油气输送通道建设


加快油气输送管网建设,大力实施泸州全域气化工程,推进燃气配气管网逐步向乡村覆盖。加大页岩气、煤层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推动页岩气区块尽快形成规模产能。积极建设煤层气、页岩气综合开发利用基地。积极参与国家战略能源储备,加强天然气应急调峰储备设施建设。


第三节  推动新能源开发和利用


实施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开展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规范住宅小区、办公场所自(专)用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城区独立充电站及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气)站等公用充电设施布局建设,形成方便快捷的充电服务网络。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积极推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推广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研究发展氢能源产业,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



第二十一章  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节  高质量建设先进泛在的信息基础设施


加快建设5G和光纤“双千兆”网络,推进跨行业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实现5G网络全域覆盖。推动建设窄带物联网(NB-IoT)和5G协同发展的移动物联网综合生态系统,开展物联网示范项目建设,实施产业功能区物联网全覆盖工程。发挥华为(四川)大数据中心作用,加快建设魔镜视频基地、省信用联社灾备中心和西南容灾备份中心,夯实川南大数据区域中心地位,努力建成覆盖川渝滇黔的大数据区域中心。探索推进西南先进计算(超算)中心建设,打造辐射西南的算力应用生态,夯实现代产业发展数字基础。


第二节  高水平发展数智赋能的融合基础设施


加快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智能升级,支持企业围绕车联网开展应用创新,开展“智慧机场”“智慧港口”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推动传统电网向智慧能源互联网转变。推动智慧水利基础设施提档,建设水利大数据资源平台,推进智慧水利信息化建设,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水资源调度管理等业务应用水平。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污染源智慧环境监测监控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挂高资源开放共享和数字化改造,鼓励一体化、多功能智能塔杆建设应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第三节  高起点布局前瞻引领的创新基础设施


打造科技教育基础设施,推动支持泸州融入西部科学城规划建设,加快构建开放共享的科研装备和平台实施体系,加快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白酒行业节点建设和应用推广,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白酒行业节点提档升级。支持校企合作,推动产学研融合,设置工业互联网学院(研究院)、网络教育与实习实训平台,打造工业互联网人才实训基地。积极部署技术创新平台和科研平台,建设大数据双创服务平台,探索数据要素增值服务;推动白酒行业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鼓励和支持龙头校企发起和组织大科学计划,建设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第七篇  构筑高品质生活宜居地


积极融入重庆都市圈,优化城市发展格局,构建新型城镇体系,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要素配置合理化、产业发展融合化,构筑高品质生活宜居地。


第二十二章  建设川渝滇黔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


第一节  优化国土空间功能布局


构建“一圈一廊三轴三区”空间总体格局,重构城镇发展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重点打造“泸州都市圈”,形成引领全市发展核心区。加快建设“泸渝发展综合走廊”,积极融入重庆都市圈。着力构建沿成自泸遵高速(城际)、川黔西部陆海新通道、宜叙古遵高速(铁路)三条重要发展轴线,形成北部都市网络化发展区、中部组群集合发展区、南部生态特色发展区。

泸州市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图


第二节  强化城市核心功能


围绕建设川南和川渝滇黔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目标,按照“北进东拓、南连西延,中心复合、组团聚合,蓝绿交织、山水融城”的城市发展战略,拉伸城市发展骨架。以保障城市核心发展区域为重点,有序实施土地征收连片开发建设。高标准建设“两江新城”,打造公园城市样板区、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高水平规划建设泸东新城,加快人口和产业聚集,构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三生”融合发展格局,打造重庆都市圈“卫星城”。


第三节  统筹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突出县域特色和优势,构建“一区二簇多点”的城镇化发展格局,加快形成泸州都市圈与县城、重点镇协调发展、功能互补的现代城镇体系。江阳区、龙马潭区重点完善城市功能,培育壮大城市经济,增强市域经济带动能力。纳溪区重点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做大城市经济体量,提升城镇承载能力。泸县、合江县重点突出转型发展、协作发展,推动融入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与永川江津融合发展,建设成渝地区绿色能源化工基地、优质农产品供给基地和加工物流基地,打造川渝合作桥头堡。叙永县、古蔺县实施“小县优城”城市化提升行动,加快县城提档升级,以乡村振兴为重点,强化生态功能,加快发展白酒、农副产品加工、建材开发,延长产业链,以新型工业化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打造区域生态产品主要供给地,突出南向、面向滇黔的重要节点。积极培育强区强县强镇,支持具备条件的县有序改市,支持革命老区县、生态退化地区等特殊类型地区加快发展。加快构建现代村镇发展体系,巩固提升“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建设,实施“六大提升”和“五项改革”行动,加快中心镇改革发展,探索特大镇功能设置试点,做大做强一批中心镇、重点镇,创建一批省级百强中心镇、省级特色小镇;支持条件成熟的镇设市,培育打造县域副中心和现代新型小城市。


泸州市城镇体系示意图



第二十三章  推进公园城市建设


第一节  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全力构建“三环四横六纵多联络”城市骨架路网体系,启动环线间纵横干道、断头路、拥堵节点改造,畅通城市交通微循环,打造绿色智能交通系统。完善城市雨污分流建设,有序推进城市截污干管、污水处理厂扩容升级等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完善教科文卫等公共服务设施,健全停车场、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站、智能快件(信包)箱、社区菜市场等便民设施,扩大普惠性养老、幼儿园和托育服务供给,构建“15分钟服务圈”。推进基础设施亲民化、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持续抓好海绵城市建设,积极推动海绵城市示范试点创建;规范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加强桥梁、隧道、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管线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积极探索开展缆线管廊建设;推动韧性城市建设,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抓好城市道路塌陷、地下管线占压、渣土受纳场、燃气等隐患排查治理,增强城市韧性。加大供排水、电力、燃气等生命线工程供给保护力度,加快城市水务、照明、停车、环卫、充电等设施功能性完善、信息化建设、智能化改造,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市政设施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水平。补齐城市户外环境设施短板。 


第二节  全方位提升城市品质


围绕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深入开展“城市双修”,探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城市旧城和老旧小区改造、历史文化和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修缮与开发利用、城市生态修复、新城开发建设,稳妥推进棚户区改造,精心打造滨江城市会客厅、宝莲街传统历史街区,重塑城市街景特色。突出公园城市理念,积极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面推进“全域公园体系+三级绿道+公园社区”建设,构建“公园+N”消费场景模式,着力构造“两江四岸”百里绿色长廊、滨江公园体系,建设一批体育、生态多元素融合的城市公园综合体。


第三节  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


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完善城市空间网格化巡查管理机制,全面推行“街长制”,构建“两级政府、五级管理”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覆盖的城乡治理体系。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强城市管理专业化队伍,推进城管执法规范化。大力实施绿化美化净化亮化文化、车辆乱停乱放治理、噪声治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等专项行动。加快推进“物业城市”试点工作,运用市场化机制,对城市公共空间与公共资源、公共项目实行全流程“管理+服务+运营”管理,促进城市运行良性循环。加强智慧城市建设,布局数字城市大脑,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水平。



第二十四章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第一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向持久巩固和长效脱贫转变。坚持“四个不摘”,保持现有帮扶体系稳定运行,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做到脱贫不脱钩、摘帽不减力,持续开展到村到户帮扶,确保已脱贫对象稳定脱贫。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体系,建好工作队伍,严格监测标准,落实监测和帮扶责任,对返贫和新致贫苗头及时预警、迅速补短、确保销号。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建立健全扶贫资金资产项目管理制度,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增强脱贫人口“造血功能”,促进群众持续增收。深化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


第二节  全面推进“五大振兴”


推动产业振兴,拓展延伸农业产业链,构建集生产、加工、仓储、物流、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格局,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人才振兴,建立人才流向乡村机制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机制,推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推动文化振兴,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生态振兴,构建生活环境优美、生态系统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推动组织振兴,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


第三节  建设生态宜居乡村


持续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推进农村水、电、路、气、通讯、安防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快实施农村厕所改造,加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村容村貌提升“六化”工程,引导农村住房风貌整治提升,高质量建设一批美丽乡村。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深入挖掘古镇古村落文化价值,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森林康养、运动健康、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新兴业态。到2025年,实现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全覆盖。


第四节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机制


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原有合法权益,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权益机制。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管护机制,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健全城乡商贸物流配送体系,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向乡村延伸。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统筹配置城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托育等资源,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加快引导工商资本和金融资本入乡发展,培育一批城乡融合典型项目,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



第八篇  促进人民群众生活达到新水平


强化就业增收政策,均衡教育、医疗资源,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和社会建设水平。


第二十五章  大力促进就业创业


第一节  努力提升就业水平


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加大财税、金融等支持力度,有效拓宽城乡就业空间。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和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做好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人口等新增劳动力就业工作。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


第二节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创新培训内容,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提高培训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用更高质量的职业培训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劳动力资源配置。拓展与国内外教育机构合作,丰富专业种类,培养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职业教育培训基地。


第三节  营造和谐劳动关系


健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体系。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推进农民工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精准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章  建设区域教育培训中心


第一节  提升基础教育质量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四川教育强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教育协同发展示范区、川渝滇黔结合部教育培训中心。加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力度,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差距。推动高中阶段学校优质特色发展,促进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普及。积极发展特殊教育,大力改善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特殊教育质量。鼓励优质公办教育资源品牌化、集团化发展。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大乡村教师培养力度,全面保障教师待遇。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完善教育评价体系,大力发展素质教育。


第二节  强化发展职业教育


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培养切合现代产业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兴办一批职业学校,支持创建高水平高职院校,推动职业教育与周边地区融合发展,建成川南职业教育中心和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打造川渝滇黔结合部职业教育高地。优化职业教育发展布局,实施县域职业教育提质工程,改建、扩建和新建一批中高职院校。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订单式”、定制式人才培养,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打造区域和行业职教集团,培育产业发展和职业教育融合园区,加快建设一批共享性实训基地。强化职业院校“双师型”教职队伍建设,提升省级中职“双示范”和省级高职“优质院校”项目建设水平,争取列入国家中职“双优计划”和省级高职“双高计划”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申办本科层次职业高等学校或开展本科层次人才培养试点。


第三节  加快发展高等教育


支持西南医科大学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创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打造留学生基地,积极推进“双一流”建设。支持四川警察学院加快打造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高水平公安本科院校,建设高质量硕士学位授权点及外警培训基地,积极推进全国重点公安院校建设。鼓励知名高校在泸设立研究生院或研究机构,推进与国内外名牌大学深度合作,引导民办高校健康发展,使泸州成为四川高等教育新兴增长点。


第四节  构建全民终身教育体系


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规范发展需求导向的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加强开放大学建设,适度开设体现区域特色、满足地方需求的专业、课程。探索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创新发展社区教育,开展社区教育实践为重点的社区大学服务。依托各类学校和各种学习型机构,逐步完善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学校、社区教育中心四级社区教育网络体系,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支持市委党校提升综合能力,加快推进四川长征干部学院泸州四渡赤水分院建设,打造特色教育培训基地。



第二十七章  建设区域医药健康中心


第一节  深入推进健康泸州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十大工程”,扎实开展健康村镇、健康细胞、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以点带面,着力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发展健康文化、培育健康人群,争创全国健康城市示范市,建设川渝两地健康城市健康村镇示范区。深化全民预防保健服务,围绕体检、建档、健康管理三项任务,优化人群分级分类健康服务措施,完善服务体系和保障推进机制,实现全民预防保健优质、高效、可持续发展。深入推进健康泸州专项行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围绕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两大核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建立教育、卫生健康、公共卫生、医疗机构协同联动的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机制,促进全民健康意识提升、健康知识普及。


第二节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健全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机制,突出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防控,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全市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专科和传染病院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布局建设区域卫生应急、疾病防治机构和高等级实验室,提高区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进省级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建设,建成川南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建成川南公共卫生应急保障中心。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医防协同的公共卫生体系。优化整合基层卫生资源,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大力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学校健康促进行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和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推进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提档升级。提升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能力,推进全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第三节  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狠抓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建设成渝地区医疗救治第三极。加强国家、省、市级重点专科建设,支持西南医科大学建成博士授权单位点,支持以西南医科大学及附属医院为龙头,建设8个区域性医疗中心。建立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合作机制,共同推进实用型、创新型和复合型人才培养。开展医疗卫生信息化合作,建设区域医疗大数据中心,推进公共卫生、专家人才、便民服务、综合卫生监管等数据互联共享。大力发展智慧医疗,推广远程诊疗,鼓励医疗机构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新模式。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和分级诊疗制度,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加大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办医规范发展。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争创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建设“中药强市”。



第二十八章  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逐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扩大参保覆盖范围。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政策,以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济保障机制,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发展社会化个人养老,支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巩固完善大病保险。全面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政策。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退役军人、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和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健全社会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强化社保基金监管,完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可持续运行。推进保障制度和保险关系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无障碍转移接续。


第二节  社会救助和慈善制度


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专项救助为支撑、以关爱帮扶为延伸、社会力量有效参与,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兜底保障功能有效发挥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制度,统筹做好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司法等专项社会救助。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促进慈善力量、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创新社会救助机制,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改革,促进救助规范化建设。优化社会福利设施布局,大力扶持民办福利机构发展,积极推动社会福利事业,提高对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水平。做好优抚安置工作,不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全面落实公益捐赠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发展社会化公益事业,加强慈善组织监督管理。深化殡葬服务改革,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基本殡葬服务普惠均等。


第三节  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工作制度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深化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健全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机制,完善待遇保障制度,落实优抚医疗健康服务、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等关爱帮扶政策。加强新时代褒扬纪念工作,推进烈士纪念设施提档升级。做好双拥工作,加强军供保障,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



第二十九章  保障重点群体基本权益


第一节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全面实施妇女发展纲要。增强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促进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持续提高妇女技能素质,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推动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建立健全家庭和谐文明和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促进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培养家庭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统筹推进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妇女的同步均衡发展。


第二节  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


全面实施儿童发展纲要,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完善保障未成年人权利法规政策体系和制度机制。健全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创建友好型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加大政府购买儿童关爱服务力度,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工作。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创建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水平。全面实施四川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健全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工作体系、保障体系,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综合阵地建设,促进青年全面发展。


第三节  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发展权。建立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机制,强化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完善照护和托养服务机制。保障残疾人平等教育和就业权利,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加强残疾人康复托养设施和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培育发展助残社会组织。


第三十章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第一节  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完善产休假、生育保险、生育津补贴等政策措施,提升全市生育水平并稳定在适度区间。完善综合医院妇产科、儿科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儿童专科医院。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完善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健全人口监测预警机制。


第二节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深入实施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完善普惠性养老服务制度。加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居家养老支持政策,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市、区县、乡(镇)、村(社区)四级养老服务网络,构建城市“15分钟养老服务圈”、农村“30分钟养老服务圈”。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差异化发展,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服务老年人多层次、个性化需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健全相关部门联合监管、第三方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机制,促进养老服务业有序发展。


第三节  构建适老宜居的社会环境


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教育,引导树立积极老龄观。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公共场所和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广泛开展老年教育、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完善老年人监护制度,健全老年人优待制度。建设复合型老龄产业体系,丰富老年居家、食品药品、健康监测、康复辅助等产品供给。



第九篇 加快建设文化强市


坚持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践行、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的文化强市、旅游强市。


第三十一章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第一节 全面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新增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普及工程,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持续开展“一年四季泸州好人榜”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拓展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建设。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


第二节 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加快市级“五馆一院”提档升级和区县一批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实现标准化、均等化。推进市级媒体融合发展,增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基层主流舆论阵地、综合服务平台和社区信息枢纽功能。实施广电惠民工程,基本实现高清电视户户通,建成“五级全覆盖、管理网格化、智慧全流程”的广播电视服务机构标准化运维体系,实现广播电视长期通、优质通、人人通。推进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积极推进城乡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一体化发展。促进档案资源收集、保护和利用,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加强地方志工作。


第三节 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全面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与利用。提升优势文化资源品质,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实施重大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建立健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加强古籍类、戏剧类、石刻类以及红色文化、酒文化、龙文化、伞文化等文化遗产的保护活化利用,打造传统节庆品牌,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社区。针对重要文物保护单位、馆藏珍贵文物,实施一批文物保护与活化利用项目。进一步完善博物馆体系建设,建设一批专题博物馆、乡史村史和社区博物馆。推进神臂城遗址考古、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泸州)段保护建设。加强革命文物、石刻保护展示。


第三十二章 建设全国白酒文化高地


第一节 大力保护发展白酒文化


深度挖掘与泸州白酒有关的遗址遗存、人文轶事、历史传说,展现泸州白酒独特文化属性和特质,推动泸州酒文化与生态文化、红色文化、历史文化、长江文化融合,形成内涵丰富、富有特色的酒文化体系。加强对老窖池、老作坊、储酒空间、白酒传统酿造技艺非遗传承人等泸州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积极打造酒文化精品,充分发挥“泸州市白酒历史文化遗产宣传月”等文化宣传平台作用,运用画册、文化典故、影视剧等多种文化载体形式,不断提升泸州白酒美誉度和酒文化影响力。


第二节 推进酒文化全产业链发展


加快推动世界白酒文化博物馆建设,发挥泸州老窖、郎酒两大名酒优势,挖掘酒文化主题和内涵,促进酒文化创意要素集聚,建设中国白酒文化弘扬中心。按照“酒+N”文化发展思路,加快与体育、科技、金融、旅游、农业等深度融合,延伸“酒文化”及上下游产业链,发展包装印刷、文化旅游、创意设计、会展经济等多元文化产业,不断提升酒文化产业附加值。


第三节 打造酒文化特色旅游城市


加快设计制作一批独具酒韵的城市雕塑、小品,命名打造一批蕴涵酒味的城市道路、公园、广场,将酒文化全面有机渗透到中心城市肌理。进一步完善国宝窖池、中国酒镇酒庄旅游区、泸州白酒产业园区、中国郎特色镇等旅游景区功能设施,谋划一批酒文化风情小镇、主题公园、特色街区等项目,建设酿酒工艺展厅、酒文化体验中心以及特色创客基地,精心设计中国白酒精品文化旅游线,提升“中国酒城”文化品牌价值和影响力。



第三十三章 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规范发展文化产业


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骨干文化企业,推动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打造主业突出、产业链完整、核心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集团。创新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大力发展实景演出、剧场演出等旅游演艺业态。大力支持泸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孵化园争创国家级众创空间、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基地),积极建设特色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商业街等文化产业基地。加快培育书画摄影、根雕奇石、文化演出等专业文化艺术品市场。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发展数字创意、智慧广电、网络视听、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绿色印刷等新兴文化产业。


第二节 推动建设旅游强市


深入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加快建设旅游强市,打造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桥头堡、川渝滇黔旅游集散中心、世界白酒文化旅游目的地。重点实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泸州段)保护建设、中国酒城•长江生态旅游带等项目,包装打造蒋兆和、税西恒等名人遗址遗迹,建设一批文旅特色镇,提档升级一批景区景点,积极开展天府旅游名县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中国龙文化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创建工作。大力宣传推介泸州旅游资源产品,讲好泸州故事、传播泸州声音,不断提升“中国酒城•醉美泸州”知名度和吸引力。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创新“文旅+”融合发展模式,打造文旅综合体,发展康养旅游、音乐旅游、体育旅游、研学旅游等新业态,推动传统技艺、传统饮食、表演艺术等项目集聚转化。


第三节 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城乡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推动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打造“15分钟健身圈”。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赛事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保障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权利。深化体教融合,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推动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推动体育产业、体育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产业化、规模化、集团化发展,打造ITF国际网球赛等全国知名体育赛事品牌,促进体育消费。



第十篇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高质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打造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第三十四章 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第一节 优化生态空间体系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空间分区管控,统筹布局“三生”空间。协同毗邻地区建设长江、沱江、赤水河绿色生态廊道,强化自然保护地、重要水源地等生态空间保护,加快构建“二区六廊多斑”生态空间格局。“两区”:福宝生态屏障区、黄荆—画溪稿生态屏障区。“六廊”:长江、沱江、濑溪河、龙溪河、永宁河、赤水河等重要河流及沿岸绿地构成的绿色生态廊道。“多斑”:黄荆十节瀑布、笔架山、佛宝、天仙硐等风景名胜区,福宝国家森林公园、方山省级森林公园、玉蟾省级森林公园、画稿溪自然保护区、黄荆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绿楔,以及长江、沱江沿岸饮用水水源地共同构成的点状生态保护地。


第二节 加快生态系统整体保护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加强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保护,全面增强生态系统平衡性和稳定性。加强长江、沱江、赤水河沿岸,方山、玉蟾山等自然山体的森林抚育和植树造林,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持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增强水生态系统功能,深化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大力实施河湖水系联通工程,打造河湖生态廊道,加强鱼类自然保护区建设,增强水生生物多样性。加强湿地保护,强化湿地类型自然公园建设,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养还滩、河岸生态修复工程,恢复和提高湿地生态功能。开展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区管护水平。


第三节 加强生态脆弱区修复


推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重点推进长江、沱江、赤水河以及各主要支流沿线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加快实施矿山综合治理和复绿工程,推进纳溪区天然气工矿区、两河镇永宁河流域矿区、古叙采煤沉陷区、废弃采石场等生态恢复项目建设。巩固长江、沱江沿岸砂石堆场整治成果,保护修复长江岸线。加强水土流失和岩溶区石漠化综合治理。


第三十五章 持续改善生态质量


第一节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末端严治”大气污染闭环治理体系。加强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推进“散乱污”企业动态排查治理,严控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排放。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快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和道路堆场扬尘治理。整治秸秆露天焚烧。完善大气组分自动监测体系,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区域大气污染防控联合攻坚。


第二节 改善水环境质量


全面加强长江保护,建立水环境管理控制单元体系,推进湖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流域岸线保护。推进工业集中发展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和管网整治,促进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全面消除劣V类国省控断面和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加强优良水体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


第三节 提升土壤环境质量


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完善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区周边新建涉重行业企业,加强矿山尾矿库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农药化肥使用指导和管理。开展建设用地污染地块重点管控,定期更新公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优先开展高风险污染地块监督管理,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示范。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全过程管理机制。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和处理系统,统筹规划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和处置设施建设。


第四节 加强环境风险管控


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环保公益诉讼力度,推进跨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和联合执法,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监管网络和预警指挥体系建设,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第三十六章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第一节 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推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生态经济体系,争创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积极推动绿色制造业发展,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培育发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和绿色供应链,发展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加快形成一批绿色产业集群,推动工业经济绿色转型。加快发展绿色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商贸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等服务业绿色转型。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积极探索资源互补、物质能量循环利用的循环农业产业园建设模式,打造环境保护和农业增产双赢局面。


第二节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建立完善绿色生活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大力促进绿色消费,推动生活方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转变。加快构建便捷绿色交通体系,鼓励支持绿色出行。倡导文明用餐,深入推进“光盘行动”。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美丽乡村和文明单位(社区)创建,提高生态产品供给率,推广环境标志、有机绿色产品,营造全社会节约资源、环境友好的绿色生活新风尚。


第三节 加强资源综合循环利用


完善能源、水资源消耗和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制度,加快建立节能型工业体系、交通网络和建筑模式。创新土地矿产要素供给,健全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建设城市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推进产业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加强工业“三废”、余热余压和农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再制造产业,推广应用再生产品。


第四节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坚持党的领导、多方共治、市场导向和依法治理基本原则,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规政策体系、风险防控体系等“八大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第十一篇 构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


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将全市各项事务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扎实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泸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第三十七章 统筹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第一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地方法规规章,充分发挥民主政治的引领推动作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健全人大代表联络机制,推进“人大代表之家”履职平台建设,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持续加强基层人大工作机构规范化建设。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等统战成员的优势和作用。更好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激发全市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为泸州改革发展稳定贡献力量。


第二节 切实加强地方立法


构建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统筹做好与国家法律法规衔接配套的实施性立法和体现地方特色的创制性立法。健全立法立项、起草、听证、论证、协调、审议、实施机制,完善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立法协调机制。坚持立改废并举,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逐步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加强备案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第三节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全面巩固提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推进区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制度体系建设,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依法加强行政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依法依规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节 着力保证公正司法


完善司法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提升审判效率,加快建立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健全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执法司法公开,完善审判权责清单制度,加快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


第五节 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以《民法典》为重点的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示范和带动提升全民信法守法意识。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行以案释法制度,通过个案依法处理和执法司法实践,打造全民法治教育课。抓好“八五”普法实施,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建立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分业、分类、分众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遵法学法守法氛围。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法学会法治智库作用,建立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有效对接与合作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第三十八章 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


第一节 创新和完善现代乡村治理制度


规范完善乡镇机构设置,推进乡镇扩权赋能。强化乡镇便民服务功能,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乡镇工作运行机制,开展乡镇治理现代化试点示范。完善农村基层组织体系,构建乡镇党委、村党组织、村民小组党组织三级组织架构,健全村党组织领导村级自治体制机制。深入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探索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提升管理集体资产、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能力。健全村级民事代办制度。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巩固深化“两项改革”成果。


第二节 健全街道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


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引导街道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机制,构建党建引领、协同联动的小区治理架构。推动人财物和责权利对称下沉,推动社区减负增效,扩大社区自主权。完善社区议事协调机制,推广院落、楼门栋等“微自治”。整合各类网格资源,构建“一网统筹”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实施社区建设示范工程,开展党群中心“亲民化”改造,完善社区智慧生活配套服务,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社区服务项目化创新试点。推动社区与驻区单位资源共用、阵地共建、活动共办。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


第三节 加强城乡基层治理能力建设


健全城乡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和运行机制,构建省市县联动推进的工作格局。强化基层人才支撑,健全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乡村人才等选育用管机制。构建长期稳定的城乡基层治理投入机制。开展示范引领,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加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全方位多维度综合治网能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群众自治能力。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机制,统筹建设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覆盖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社会工作站,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构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资助和公益创投等方式,拓展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发展空间。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程。



第十二篇 统筹发展和安全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扎实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始终将安全发展贯穿于泸州发展的全领域和全过程,筑牢安全发展屏障,提升平安泸州建设水平。


第三十九章 强化经济安全保障


第一节 加大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


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打造川南粮食和应急物资保障中心。加强医疗物资储备,建设川南医疗卫生物资储备中心。优化调整粮食储备规模和布局结构,健全收储动用轮换机制,完善地方粮油储备管理和轮换管理。打造综合性现代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实施救灾物资储备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健全应急保障网络,多元化储备农业生产资料,建成区域应急物资保障中心。


第二节 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积极防范化解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新兴金融业态风险。加强法人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存量不良资产处置能力。强化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金融风险治理能力,压实各方责任,用好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处置机制,深化改革和服务实体经济,在高质量发展中防范化解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第三节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落实政府债务管理责任,科学确定政府债务限额,构建管理规范、风险可控、发展可持续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优化债券品种和投向结构,完善债券项目库管理,建立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积极稳妥化解累计债务风险。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严肃问责处理违法违规举债。


第四十章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节 健全平安建设体制机制


加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反邪教、反恐怖和意识形态斗争,加强专门力量和配套建设,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扎实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大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运用,加快“六无”平安村(社区)建设。打造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促进“云墙工程”“天网工程”“雪亮工程”“慧眼工程”建设和联网运用。


第二节 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风险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健全社会矛盾预警、诉求表达、协商沟通、权益保障、救济救助等机制,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系。加强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建设,加强矛盾纠纷动态排查、防范化解,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进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下访和包案制度,健全联动调解工作体系。


第三节 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健全公共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和风险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新业态新领域监管,科学实施网络空间治理。完善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优化治安防控力量布局,推进公安检查站、治安卡点规范化和街面联勤警务站建设,构建圈层防控网络。加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和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


第四节 提升网络安全水平


推进加强政务云、工业互联网、重要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资源的保护,统筹建设政务云安全保障体系和信息安全能力平台,增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可靠性和安全防护能力。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预警机制,构建网络安全综合防御体系,谋划建设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平台。支持本地企业与业界领先的技术公司合作,构建本地化网络安全产业生态,建设网络安全产业基地。保障全市数据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持续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


第四十一章 提升公共安全防控救援能力


第一节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完善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监测预警系统工程建设,推进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全国联网。持续开展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加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建设防灾减灾综合应急保障基地。加强市、县、乡(镇)专职消防队伍、消防基础设施和防灭火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火灾防控和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预防体系和快速反应的扑救体系。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积极创建国、省综合减灾示范县、示范社区。


第二节 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创新监管理念方式,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提升食品安全标准、监测、评估、监管、应急等工作水平。完善分级分类监管体制,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构建药品风险防控和疫苗安全监管体系。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强化“双安双创”示范引领,持续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第三节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强化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及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商场、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防控,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加强重特大事故遏制预防体系建设。坚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强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零容忍”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地方标准,强化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积极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全面提高城市安全发展水平。


第四节 完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完善救援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专业化标准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推进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教育培训西南基地、川渝滇黔结合部应急救援基地公共安全水上训练基地、水上消防救援站建设,争取布局国家级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优化应急物资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在重点县布局建设综合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点)。推进市、县、乡(镇)三级应急救援信息网建设,搭建综合应用平台。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第四十二章 加强国防动员能力建设


第一节 推进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协调发展


强化区域内统筹协调,深化资源要素共享,加强政策制度协调,助力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加强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的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建立完善能源、交通、信息等基础设施共建共用机制。优化重大项目建设布局,加快推进国防动员综合训练基地建设,加强城市和重要设施防护。整合应急物资、战略物资、战备物资储备,推动重要物资共享、联合保障协同。


第二节 优化完善国防动员体系


健全国防动员制度,激励社会资源参与国防动员。加强应急应战一体化建设,统筹衔接各级动员预案与军队有关预案、应战预案与应急预案,推动国防动员系统、政府应急系统与相关系统资源融合共享。统筹人民武装、国民经济和装备、交通战备和信息动员能力建设,提升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应战应急动员能力。加快新质动员力量和专业保障力量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国防动员潜力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国防教育,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第十三篇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最大程度激发全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市加快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确保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第四十三章 凝聚强大合力推动规划实施


第一节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推动国省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政策措施的工作机制。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分层级全覆盖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廉洁政府建设,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节 完善人才队伍支撑体系


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培养、发现、引进、使用和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完善人才工作体系,培养造就一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面向未来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搭建人才发展平台,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聚焦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人员,搭建相关平台,广泛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健全符合行业特点、体现人才价值和真实贡献的工资薪酬制度、收入分配体系,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加强区域人才合作,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推动人才协同发展。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


第四十四章  健全统一规划体系


第一节  强化发展规划统领作用


建立以市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为支撑,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全市规划体系。强化市发展规划指导功能和约束作用,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转化为全社会共同行动纲领,为其他各类规划落实国、省发展战略提供指引。切实发挥市级空间规划基础支撑作用,为市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编制实施市级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分解落实市发展规划在特定区域和重点领域提出的重大任务。


第二节 加强规划衔接


加强与国省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的有机衔接,在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等方面争取国家更大支持。加强市空间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与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必要时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规划编制部门组织开展审查论证,确保规划目标同向、任务一致、政策叠加。加强对区县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在发展战略、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等方面与市发展规划有机衔接。


第四十五章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第一节  加强规划目标考核


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发展任务,纳入部门和地方绩效评价考核体系。本规划安排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主体,明确实施进度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加快形成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


第二节  加强规划实施监督评估


本规划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依据本规划制定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安排年度目标和主要任务,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对纳入本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简化审批核准程序,优先保障规划选址、要素供应。加强规划实施的财政保障和金融支持。加强规划实施统计监测,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动态监测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按规定程序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加强对形势环境变化和困难风险演化的动态分析。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时,由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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