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最新通告:进出通道继续关闭,低风险区内公交有序恢复,出租车网约车私家车可上路
泸州市龙马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调整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3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并联动配合有关区县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国家、省、市防疫政策要求,经龙马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9月3日06时起,调整龙马潭区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履行“四方责任”。各街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防疫责任。对因未履行防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调整交通管控措施。高中风险区内,除保障城乡运行的救护车、公务用车、消防车、物资保障车等经批准的车辆外,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继续暂停营运,私家车继续暂停上路行驶。低风险区内,公交车有序恢复营运,出租车、网约车、私家车可上路行驶。进出龙马潭区通道继续关闭,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规范人员有序流动。重点场所严格执行“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防疫措施。原则上全区市民不离龙,区外人员不来龙,因特殊情况并经区指挥部批准离开或进入龙马潭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执行“入川即检”,近7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和涉疫城市旅居史的来(返)龙人员,以及与病例轨迹重合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备,严格履行防控义务。
四、持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和防护。广大市民群众要主动定期做好核酸检测,有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并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在室内场所、人员密集的露天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集、不扎堆,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通风。
本通告时效期为2022年9月3日06时至9月4日12时,后续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泸州市龙马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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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回顾:
●泸州市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面加强社会面疫情管控的通告
●江阳龙马潭合江将启动第三轮全员核酸,泸州公安公布2起涉疫典型案例
●9月1日0-12时,泸州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
来源丨泸州市龙马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编辑丨陈相竹 责编丨谢蕤 樊鸣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