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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击“发疫情财”!泸州制定疫情期间生活物资保供措施

泸州发布 2023-04-29

9月12日,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进一步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居民日常生活物资供应,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聚焦市场供应、物资运输、末端配送、市场秩序等方面,制定了相应保供措施,全力以赴稳市场、稳物价、稳民心,助力打赢本轮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01

市场供应方面,加强生活物资供求调度,指导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与蔬菜、畜禽养殖生产基地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督促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加大货源组织和调运力度,增加生活必需品备货量。


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保供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保障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婴幼儿奶粉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确保市场物资供应充足。


02

畅通运输通道,静态管理措施未解除前,《生活物资应急通行证》继续有效,确保保供车辆通往大型农贸市场、蔬菜交易市场、养殖基地、蔬菜基地、蔬菜重点产区(村)等关键场所的公路畅通。根据疫情变化和生活物资保供需要,适时配置物资采购临时市场,保障物资运输不受封控影响,重要生活物资“能进能出、快进快出”。



03

强化末端配送,着力制定完善标准“蔬菜包”“猪肉包”“套餐包”等产品目录,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壮大末端配送队伍,统筹用好下沉干部、物业员工、社会志愿者等各方力量,确保中高风险地区居民生活物资保障“最后一百米”无盲点。


加大对重点人群关爱力度,针对行动困难等特殊人群,推行“点对点”配送服务,组织社区工作者、志愿者送货上门,全力保障静态管控区域特殊群体基本需求。



04

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将做好市场监测预警,严格物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对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实行“一日一报”,全面、及时、准确掌握民生商品的价格波动情况。


加大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及时公开曝光,坚决打击“发疫情财”,确保全市物价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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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川江都市报

记者 曾刚

编辑丨袁轶 责编丨谢蕤 樊鸣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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