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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关于划定高中风险区的通告(9月28日)
泸州市龙马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划定高中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规定,经专家综合研判,泸州市龙马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将我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一、将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街道银盘山庄小区(含南区、北区);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街道蓝天商城(含蓝天公寓)整栋、回龙街7栋(1、2单元)、9栋(含7栋、9栋底楼商铺)、一环路回龙街120-146偶数号商铺,划定为高风险区,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
二、目前全区除高风险区外的区域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泸州市龙马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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