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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完成首批进驻
近日,九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已完成首批进驻。5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市国资委,泸州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泸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叙永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古蔺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并召开了巡察工作进驻动员会。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相关精神,并就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根据安排,市委巡察组原则上在每个单位巡察时间为1个月左右。同时,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牵头,同步组织对选人用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巡察期间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接听时间为每天8:00—20:00)和电子邮箱,并在被巡察单位办公区域设置意见箱。
01
第一巡察组
巡察叙永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值班电话18909082576(县纪委)、18989121787(县委组织部),电子邮箱为lz_xcz1@163.com;
02
第二巡察组
巡察泸州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值班电话和电子邮箱为18909082577,lzswxc2z@163.com;
03
第三巡察组
巡察市国资委,值班电话和电子邮箱为18909082578,LZSWXCSZ@163.com;
04
第四巡察组
巡察泸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值班电话和电子邮箱为18909082579,lzswdsxcz@126.com;
05
第五巡察组
巡察古蔺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值班电话和电子邮箱为17711208093,lz_xcz5@163.com。
根据巡察工作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将按规定转相关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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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周娟
编辑丨陈相竹 责编丨谢蕤 樊鸣霄
审核丨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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