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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企业注意!6月1日起,海关实施重要新规!


注意事项


通关



香港邮政

6月1日起,没有电子报关的邮件不可寄往美国


香港地区邮政于5月15日宣布,从6月1日起,所有从香港寄往美国的邮件(除小型及大型信件外),须于投寄前提交英文电子报关数据,没有电子报关的邮件将不可寄到美国

据悉,寄件人投寄邮件往美国前,必须在香港邮政特设的网页或流动应用程序,或网上平台,或邮政局内的相关设施提供英文电子报关数据。未附有电子报关数据的邮件会被要求补回电子报关数据或退回寄件人。寄件人必须在邮件上填写回邮地址,如果没有回邮地址或未能联络寄件人,邮件会被销毁。因以上原因而需退回或销毁的邮件,邮费都不会获退回。

除大、小型信件外,所有寄往美国的邮件都需要提供电子报关数据。邮件类型包括:所有特快专递、空邮及平邮包裹、挂号及普通邮包,以及易网递和易网邮服务等;需申报的数据类型包括:寄件人数据、收件人数据及内载物品数据,与现时纸张申报一致。

香港邮政呼吁市民利用(邮件清关易)网上平台一站式输入报关数据和打印已附条形码卷标的投寄表格,节省现场索取表格或条形码卷标的时间。





委托报关协议

6月1日起废止旧版,全面使用新版


据了解,关检融合后,旧版代理报关委托书的一部分内容已不再适用,为此,委托报关协议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主要变更项目包括:委托事宜、委托方必须提供的申报内容以及《委托报关协议通用条款》部分内容等。


为落实《全国通关一体化关检业务全面融合框架方案》和《全国通关一体化关检业务全面融合整合申报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中国报关协会已于你今年4月28日发布通告,称对《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形成了新版《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

通告表示,6月1日前为过渡阶段,新旧版本通用;6月1日起,原纸质《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正式作废,旧版格式将无法使用。海关提醒广大货主、货代企业,注意及时更新版本,避免因报关原因造成货物延误。



附件:新版《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


来源:今日头条,中国报关协会

本期编辑:郑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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