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典型系列报道二】向先进人物致敬 向身边典型学习——记富平县检察院李长军同志先进事迹
点击"富平检察”关注我们
在22年的检察生涯中,他在漫漫执法道路上留下了一行行坚实的足迹,结出了一串串沉甸甸的果实,近两年以来的成绩格外突出。2017年,他被市院评为新媒体宣传工作先进个人;他撰写的《民事案件诉讼风险防控机制化解服判息诉之难》被省院评为优秀稿件,《富平县院四个关注筑牢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屏障》被省、市院转发,《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实施中的疑难问题探讨》一文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文章三等奖。2018年,他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执法爱民模范”和“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先进个人”;他撰写的《富平检方重拳治理“黑诊所”》被《陕西日报》刊载,在食药领域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作了专题报道。
他就是富平县人民检察院民行部副部长——李长军。
近日,从市院又传来喜讯,他荣获“2017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个人嘉奖’”。
诸多荣誉的背后,必定是辛勤的耕耘。现在让我们走近他,了解他,学习他。
立足岗位提素质
勤学苦练出真功
他原是侦查监督部门的一名业务骨干,2012年调任至民行科任科长。民行案件涉及面广,民商知识浩如烟海,要在短时间内熟悉并掌握业务知识,这无疑是个挑战。他一切从零开始,苦练内功,充分利用点滴时间从书本中学,并在工作中主动向有丰富经验的同志讨教,学用结合,干中学,学中干。经过几年的刻苦拼搏,他由不懂民行业务的“门外汉”变成了精通业务的“民行标兵”。
恪尽职守重监督
勤奋工作创佳绩
自2015年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至今,他重点从人民群众关注度较高、反映强烈的非法占用耕地、大气污染、侵害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权益等损害社会公益的情形入手,全方位、多层次打造具有富平特色的“行政公益诉讼办案模式”。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104件,其中在法院大力支持下,已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拟提起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正在进行公告诉前程序)。通过办案,督促恢复或清理被污染或被非法占用农用地面积145亩,督促用环保等措施处置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固体废物等165吨,清除焚烧垃圾点位19个,督促整治或关停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和畜禽养殖户48家,整治餐饮商户和幼儿园食品安全隐患263家,督促补种林木400棵,督促卫计部门对8家擅自执业的诊所依法处理。
善思细谋解难题
回应关切抓落实
为了积极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他把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未予执行以及多年未执行的积案作为执行监督的重点,不定期与法院执行局联系沟通,加强对个案的调查研究,分析其中原因,寻找可供执行的突破口,有针对性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启动执行程序,加大执行力度。对于一些当事人反映多年未执行的积案,建立与当事人、法院执行局信息共享工作机制,适时捕捉时机,共同治理“老赖”现象。两年来,办理此类案件4件,为当事人追回执行款近三万元。在办理荆某某与何某某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执行监督一案中, 他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何某某有门面房正在出租,县法院存在未穷尽执行强制措施等情形,遂提出检察建议,后得到县法院采纳,为荆某某追回执行款6000元。由于监督效果较好,该案于2017年7月入选省院《执行检察监督案例选编》。
生日快乐,我的国
2018/10/02
2018年第110期
供稿:胡新爱
编辑:马 转
审核:李 翔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
猜你喜欢
【先进典型系列报道一】我们的爱拼尽了全力,祖国您收到了吗? ——记富平县检察院王博同志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