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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检察官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上演"驱魔记"

富平检察 202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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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曝光“毒辣条”


“辣条”是近些年非常热销的小食品,在青少年特别是中小学生中间备受追捧。今年央视“3·15”晚会上,对河南、湖南等地生产销售不合格“辣条”问题进行了曝光。食品安全大于天,校园责任重于山。3月16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召开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部分高糖高油高盐又价格低廉的食品受到学生欢迎,但这些食品不符合孩子们健康成长的要求,必须坚决取缔,并要求全面排查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央视曝光的问题“辣条”,在富平有没有?3月20日,富平县检察院与富平县市场监管局对富平县城区中小学校周边的小卖部、超市、批发商场等展开“辣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在排查整治中,检察人员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共巡查富平县城区中小学校周边小卖部、超市等30余户。通过排查发现,大部分小卖部、超市内小食品琳琅满目,光是“辣条”及类似“辣条”小食品的种类就有10余种,这些小食品销量不错,都被摆在了显眼位置。为了杜绝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检查人员要求食品经营者当场出示“辣条”及类似“辣条”小食品进货单、进货台账等资料,仔细查验食品经营者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食品经营许可证照是否齐全、经营者的健康证是否在有效期内。针对7户食品经营者正在销售不符合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辣条”及类似“辣条”小食品的情形,检察人员提出检察建议,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下架涉嫌不合格“辣条”及类似“辣条”小食品600余袋(包),要求不得在校园周边销售。对于在巡査中发现的没有健康证的三名食品经营者,执法人员责令他们立即进行证件补办,并说明将及时抽查补办情况。在专项行动中,尚未发现富平县城区食品经营者销售央视曝光的不合格“辣条”等问题。


安全的食品药品,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必需品”,必须严格保护,检察机关义不容辞。下一步,富平县检察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继续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结合全国检察机关正在开展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忠诚履职,全方位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特别提醒

即使“辣条”生产合格,孩子们也不宜多吃


“辣条”包装各异,但配料大抵相同:面粉、盐、辣椒、食用香料以及各类食品添加剂等。即使生产合格,这类产品也不应让孩子过多食用。原因是:

“辣条”的主要特点一是辣,而学生年纪小,胃肠道发育不完善,过量食用这类食品,会对胃黏膜产生刺激,影响肠胃功能;

特点二是营养成分单一,且用食品添加剂增味、增色,如过量食用会影响正餐的摄入,对儿童生长发育造成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营养不良或者肥胖等问题产生。

2019年第44期

文稿:胡新爱

编辑:侯永慧

审核:李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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