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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治源头 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在行动

富平检察 202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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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

                                ——习近平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多点发力,重拳出击,在依法惩治的同时积极参与基层政权组织建设,不断强化源头治理,有力保障了社会环境的平安稳定。

富平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时刻教育引导干警,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紧迫感、责任感,通过再学习的不断深入,全院干警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和事关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政治工程,以高度责任感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止目前,办理涉黑涉恶案件6件66人,法院已判决28人。

为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富平县检察院扎实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工作,对街道办事处、镇移送的“两委”干部资格联审表逐人核查,以“三步走”保障核查的准确性:第一步由具有刑事检察工作经历的在职在岗干警对照联审表格名单信息逐一回忆,第二步通过档案管理系统仔细查阅,第三步借助统一应用系统进行比对,通过排查,共发现具有犯罪前科或者劣迹的“两委”干部21人。

坚持“一案一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补齐短板。在办理薛某某等人涉恶案时,针对个别村组干部因薛某某竞选村组干部实施违法犯罪而产生惧怕思想未及时报案的现象,向镇党委、政府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深刻查找基层自治和管理工作中的漏洞。截至目前,共发出检察建议6份。

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的基本原则,依法追诉漏案漏犯,先后打掉2件4人农村“霸痞”犯罪,防止其坐大成势,坚决杜绝了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2019年第86期

 文稿|刘煜欣

 编辑|侯永慧

审核|李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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