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人民检察院首次集中对四起认罪认罚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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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增强司法办案活动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提升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6月4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集中对四起危险驾驶案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该院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以及值班律师现场对检察公开宣告活动进行全程、全面监督。
检察
宣告活动首先播放了警示教育短片--《拒绝酒驾宣传视频》,告诫人们为了自身安全,为了家人和他人幸福,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
随后,承办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被不起诉人均表示认罪服法,感谢检察机关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并表示已深刻认识到酒驾的危害性,今后将引以为戒,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受邀的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值班律师对此次集中公开宣告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本次公开宣告程序规范,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庄重严肃的宣告活动又充满人性化,对被不起诉人起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作用,具有很好的警示和普法效果,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积极作用。
富平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韩晓第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此次活动的肯定,并从法理、情理等方面对被不起诉人进行集中教育,告诫他们对法律要心存敬畏,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同时指出本次不起诉决定的集中公开宣告,是富平县检察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彰显司法的力度和温度的具体体现。
下一步,富平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模式,以此次不起诉案件集中公开宣告为契机,以司法办案为支点,不断提高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效率和质量,通过在检察环节引入集中警示教育、公开宣告等方式,进一步拓展参与社会治理的新路径。
第124期
文字:李莉、刘继斌
编辑:侯永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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