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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12万算高收入?韭菜不够

2016-10-24 徐瑾 徐瑾经济人
经济人的话

近期关于个税的方案引发多关注。


按照近期吹风的口径,实施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行动,实施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行动;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负,同时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堵塞高收入者非正规收入渠道,发挥收入调节功能。

为中等以下收入减负无可厚非,然而,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被称为高收入群体,在媒体报道中这类人群是重点调节的人群。。。。


有木有一种韭菜的既视感?

按照网友评论,“年收入12万挣北上广深一套房(1000万)要100年,神tm高收入群体:年收入12万,扣掉五险一金和所得税,就剩六七千了,在望京租个两居室要7000,然后这位高收入人士就辟谷了…”


 五年前,《福布斯》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中国内地排名全球第二。之所以大家感受可能那么不直接,其实也是直接税比例不高而已,想想你在国外买东西分分钟明细的消费税。

税收重要,不仅关于收入,也关于预算;而中国纳税人权利意识,有待提高。

联系以前两会,个税调整一直很高调,然而近年有些低调,财政部长楼继伟甚至在招待会表示简单地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一个人的工资五千块钱可以过日子过得不错,如果还要养孩子,甚至还要有一个需要赡养的老人,就非常拮据,所以统一减除标准本身就不公平,在工薪所得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准就不是一个方向。”楼继伟还表示个税改革很复杂, 要分步到位。

其实个税问题,我关注也很久了,曾经两会个税讨论很热,但是近些年有些冷,原因何在?

缴税不是交保护费,而是法治的手段。附上以前一则评论,也欢迎大家留言谈谈看法。


个税改革:劫富还是济贫?

来自 公号《徐瑾经济人》

原文刊登于FT中文网



个人所得税的提案,在“两会”委实谈不上热门。
前些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郭广昌与政协委员刘克崮不约而同提出,建议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则连续第多年提出建议,个税起征点再提高1500元到5000元。
按过去经验,在主打“民生”牌的“两会”,个税提案一方面可以相对自由地讨论,另一方面也可更应该轻松获得关注,容易出彩。但比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在前些年“两会”的万众一心,这些提案似乎也未能引起类似公共大讨论,倒是国家税务总局近期表态引发不少热门关注,表示将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加大对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处罚力度,实现自行申报和高收入者征管的有机结合。
一“冷”一“热”背后,到底折射如何的差异?首先,个税改革推动力已经难以比拟往昔。1994年以来,个人所得税多次改革,去年达到高潮。然而,对比外界提议8000元、10000元等个税起征点方案,最终几经周折出台方案是3500元,从2011年9月开始实施。由于地区差异加大,对于一二线城市而言,这一结果难言令人满意;但是从总体而言,惠及人数不可谓不广,根据官方数据,纳税人数由原来8400万锐减至约2400万,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已经由28%下降到8%以下。
由此可见,上一次个税改革使得低收入群体获益,同时按照新税率,高收入群体的税率不降反增。个税本来就是有着“调节收入差距”的含义,乍看上去,目前形势似乎一篇大好,高收入征税加多,低收入减少缴税,岂不是罗宾汉“劫富济贫”的现实版?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首先,目前定义高收入群体标准较老,基本解读为年收入12万以上,这一收入在一线城市可谓彻底的夹心层。根据灰色收入盛行、个人征信难以落实的国情,真正的富人往往可以轻松“逃税”,所谓“劫富”,无非是变相盘剥城市中产阶层而已。中国的高赋税,对于不少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城市而言,成为吸引人才的一大阻碍,已经形成实际的“难言之痒”。
其次,“济贫”的说法也有待考查,毕竟如果月收入低于2000,原本也不纳税,月收入低于3500,少缴税不过杯水车薪。几乎每一次个人所得调整,事先都号称会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但是往往并非如此。从官方数据看,2011年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6054.09亿元,同比增长25.2%。

进一步看,除了工薪收入之外,劳务报酬、稿酬等课税标准基本是几十年未变,征税能力的加强,也使得除了工薪之外的个税项目增速迅猛,这使得去年个税号称“减税”,但实际上未必。其中,财产转让所得税快速增长,同比增长79.2%;房屋转让所得税同比增长31.6%;劳务报酬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实现较快增长,同比分别增长28.0%、23.6%和13.1%。



个人所得不算税收大头,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不过为6.7%,这块“奶酪”尚且如此难动,更何况其他税种。减税之难,难于上青天,更不用谈税收之后的预算与支出情况。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已经违背了税收中性原则,对于不同纳税人也缺乏甄别力,才闹出多一元年终奖多缴N多税的苦涩笑话。
近些年,中国财政收入一路增长,远远高于居民收入增幅,而城市中产尚处于襁褓之中,有待培育。唯有民富,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强国。“十二五”规划之中,明确提出居民收入增长指标为不低于GDP增长指标,然而实施第一年来看效果未能如愿:政府收入增长25%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25%左右,而农村居民收入为11.4%,城镇居民收入仅为8.4%。
如此情况之下,个人所得税关乎每一群体与社会转型,应该慎重,也有很多空间改进。当前情况之下,政府应该与民争利还是让利于民?答案显然不言而喻,"民富"尚未完成之前,中产阶层羽翼未丰,总体减税应该是个税下一步改革的目标。
缴税不是交保护费,而是法治的手段。同样,个人所得税不是政府增收的目的,而是调节收入的手段。也正因此,政府唯有取信于民,才能使得“税收”成为现代意义上的“税收”,也就是做到“税制得体,课税据实,预算有法,支出透明”,这显然需要更多民间声音的参与与监督,而不仅仅是“两会”的零星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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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我的主要著作:
《危机与转型——对话思想者》(2009)《中国经济怎么了》(2013)《凯恩斯的中国聚会》(2015)《印钞者:中央银行如何制造与救赎金融危机》(2016)《有时》文艺随笔(2016)《白银帝国》(1000年中国货币史)(待出)


徐瑾经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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