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活动来啦!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
和“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
推报活动来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寻访2021年度“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5月至9月二、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三、奖励设置
寻访产生若干名“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发放荣誉证书,并从中择优推荐1人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候选人,择优推荐49人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四、报名条件
1. 截至2022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 往届“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荣誉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工作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继续采用“全国-省级-高校”三级体系,按5个类别分类推报。各高校要以本次寻访活动为契机,举办校级寻访活动,“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从各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
(一)市州、高校寻访推荐(即日起至6月10日)
各市州团委负责寻访推荐社区实践类候选人。社区实践类候选人由各地市级团委提出意见后经学生所在学校团委公示推报,不占学校团委名额。各市州团委寻访省内高校学生,并择优推荐不少于4名社区实践类候选人。
各高校负责寻访推荐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类候选人,并从以上四类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择优确定不少于4名“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并通过相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级评选。
6月10日前,各高校团委将本校推报材料电子版压缩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主题统一为:“学校名称+2021年自强之星申报”);纸质版一式一份,邮寄至团省委学校部。推报材料:Excel版推荐汇总表(附件1)及其盖章扫描件,报名表(附件2)盖章扫描件,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申报。
(二)省级评选阶段(6月)
团省委将组织召开评审会,依据各高校寻访活动开展情况和“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实际情况,差额确定2021年度“甘肃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并择优确定5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含1名标兵奖学金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全国评审。
(三)全国评审阶段(7月)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组织。各地各高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寻访活动。要严格对照标准,注重深入一线基层,注重深入一线团支部,深入挖掘青年学生中的“自强之星”的典型,真正做到全面发动、广泛覆盖。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对活动各个阶段的宣传和对所推荐候选人事迹的挖掘和宣传,开设本校自强之星事迹展示宣传专栏,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进一步引导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创新机制,跟踪培养。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创新机制,挖掘内涵,通过举办自强之星专访、宣讲等形式,挖掘活动附加价值;要将此次活动融入到各地各高校典型选树及育人工作的大局中,将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吸纳为各级“青马工程”学员,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联 系 人:周晓丽 贾鹏飞联系电话:0931-8121776联系邮箱:tgsxxb@126.com邮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400号团省委学校部青春当自强励志绽芳华自强是点一盏心灯照亮追梦人的长征之路自强是插上隐形的翅膀任青春在苍穹中翱翔追梦路上仰望星空、脚踏实地 这个夏天我们期待优秀的你!终 审:李钰洁来 源:团省委学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