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宗教,这些应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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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属于社会特殊意识形态。
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具体内容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从事宗教活动的自由、举行或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等。
我国是个多宗教的国家。
我国宗教徒信奉的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我国公民可以自由地选择、表达自己的信仰和表明宗教身份。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各种宗教信徒一亿多人,经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近13.9万处,宗教教职人员36万余人,宗教团体5500多个。宗教团体还办有培养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院校100余所。
在我国,各种宗教地位平等,和谐共处,未发生过宗教纷争;信教的与不信教的公民之间也彼此尊重,团结和睦。这既是由于源远流长的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兼容、宽容等精神的影响,更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制定和实施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建立起了符合国情的政教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以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八条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四十三条规定:学校应当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宗教事务条例》
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第七十条规定: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由其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释义 · 第六章 宗教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条是关于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具体适用的规定。
近年来,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日益严重,特别把高校作为渗透的重点目标,向大学生传播宗教思想,并趁机灌输其政治理念和价值观。
一些有境外渗透背景的宗教组织选择高校周边作为主要活动区域,散发宗教宣传品,组织“校园团契”,甚至在校园内开设论坛讲座,利用各种手段拉拢大学生入教。这些活动严重违反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法律原则。
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大计,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因此有必要在条例中进一步强调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法律原则,并进一步细化管理举措。
需要指出的是,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受法律保护,政府和学校都予以尊重,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大学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除经政府批准设立的宗教院校外,在各级各类院校中,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开设宗教课或向学生传播宗教,不得强迫、诱使学生信仰宗教,学生不得参加非法的宗教组织和宗教聚会活动。
充分了解宗教知识是必不可少的
但是掌握反邪教知识也是不容懈怠的
是时候和官微君一起了解反邪教知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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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是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它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世界上的邪教五花八门,各称各异,但它们却有着共同的特点:
1.借用宗教的一些名词术语来编造歪理邪说,散布迷信思想;
2.在宣传世界末日、制造恐怖气氛的基础上,神化教主,鼓吹只有忠诚于教主才能在世界末日来临时获得拯救或成仙成神,推行狂热的教主崇拜;
3.对信教徒通过洗脑、恐吓、诱骗等手段实施严酷的精神控制;
4.建立严密的组织并进行秘密的结社活动;
5.不择手段疯狂敛取钱财。
反人类是邪教本质的首要表现,集中体现在编造和散布“人类罪恶论”。妄言人类自身具有不可饶恕的罪恶,人们必将经过“大灾大难”,甚至“地球爆炸”、“人类毁灭”,煽动只有加入邪教才能得到拯救。鼓吹“人生宿命论”,以“人生灾难”、“人类劫难”摧垮人们的意志,主张人们放弃一切“执著心”,逃避现实,远离社会,听天由命。
邪教反科学的本质,突出表现在他们宣扬神秘主义和“教主”的所谓的“神通”“法术”上。
邪教反社会的本质,突出表现为逃避现实社会,对抗现实社会,破坏现实社会。邪教组织把其小团体打造成一个封闭的社会,不准其成员与正常社会交往,将他们与正常社会隔绝起来。
邪教反政府的本质,突出表现在竭力散布“政府无用论”和“法律无用论”。宣扬政府面对自然灾害无能为力,鼓动人们只能依附邪教“教主”才能得救。
1.残害生命,侵犯人权;
2.骗取钱财,精神控制;
3.破坏生产,扰乱社会;
4.侵蚀政权,践踏法律。
1.打着宗教或气功的幌子蒙骗人;
2.神化邪教头子,进行精神控制;
3.用“祛病免灾”诱惑人;
4.施以恩惠收买人。
1.看历史。宗教有着悠久的历史,邪教则都是短期内冒出来的极端功利化的社会组织,往往会对社会进步产生极为严重的破坏作用。
2.看对国家和人民的态度。宗教有爱国利民的传统,号召信教群众热爱国家,拥护政府,提倡平等博爱、济世助人、同情弱者等。邪教则对抗政府、危害社会、蒙骗坑害群众、教唆人们消极厌世、不事生产,具有明显的政治目的。
3.看与信徒之间的关系。宗教对信徒参加活动的时间和次数等均没有严格的要求,信与不信比较自由。邪教则对教徒实施精神控制,教主与教徒之间绝对是服从与被服从、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以这种关系维系邪教存在的组织基础和精神纽带,带有明显的强制性。
4.看祟拜的对象。宗教崇拜的是远离信徒的精神存在、是一种精神领域内的最高信仰。邪教则崇拜一个活着的、具有强烈功利目的和政治目的的教主。
5.看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宗教有组织但其活动是公开的,是接受政府依法管理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邪教则是秘密结社组织,活动隐蔽诡秘,行为偏激怪癖。
1.不听,不信,不传。
不听邪教的宣传,不信邪教的教条,更不要帮着邪教去传播。如果遇到同学误入邪教的情况,要积极提醒、帮助他们,必要条件下报告给辅导员等老师。
2.检举揭发邪教的违法活动。
发现邪教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向当地政府检举揭发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3.破除迷信思想,正确对待生老病死。
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生病了就去看医生,切不可相信邪教“祛病免灾”的说法。
4.正确对待人生坎坷,增强追求美好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遇到挫折时,可以向同学或者老师寻求安慰和帮助,正确对待生活中的挫折和困难。
5.要树立科技致富、勤劳致富思想,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
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要积极勤劳,靠自己的双手得到回报,如果是实在困难,可以向辅导员等老师寻求帮助。
1.向基层党政组织报告;
2.向派出所反映情况;
3.遇有公开聚集滋事等情况可直接拨打110报警;
4.如在学校遇到宣传邪教活动的情况可直接向学校保卫处(记住这个电话:3326370 )反映。
无论是刚进入大学的小诗酒
还是已经适应大学生活的学长学姐们
都应该充分了解宗教知识
掌握反邪教知识
防止掉入居心叵测之人的陷阱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直面生活 保护自己
享受美好的大学生活!
板绘 | 张欣悦 李梦瑶编辑 | 涂有娟 韩晶晶